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吗2024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8 04:08:32 154 人看过

一、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吗?

1、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

2、出卖人提交提存物对出卖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出卖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二、在民事诉讼中,我们需要找律师吗?律师对诉讼有什么帮助呢?

在民事诉讼中,有需求的可以找律师,具体需要根据个人需求决定。

1、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应当更好地代为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根据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享有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利。当自己的这些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公民可能会因种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庭参加诉讼活动。为此,律师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就应当认真、仔细的研究案情,罗列各种证据链条,分析对当事人有利或不利的证据,在出庭参加民事诉讼活动时,就应当在授权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帮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最大可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律师在民事诉讼中还可以协助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

律师代理民事案件,参与民事诉讼活动,进行调查取证,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事实材料和意见,可以使审判人员得到更全面的案件信息,从而为审判人员正确地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提高办案质量,提供有力的帮助。律师还可以向委托人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协助人民法院做好调解工作有利于民事案件得到准确、及时的解决。

3、律师在民事诉讼中能够起到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的作用。

律师不仅要具备拥有多种法律的相关信息,而且还要具有从不同法律角度进行思考问题的能力。正是通过这种能力,律师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能够把眼前的具体案件与相应的实体法、程序法规范、恰当的联系起来,进行有理有据的阐述与辩驳,这将有利于法官作出准确的判决,对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起到很好的作用。

4、律师介入民事诉讼,对司法公平进行直接监督。

律师与检察官、法官同为法律职业者,同样掌握运用法律分析案件的技能,对法庭的舞弊行为或裁判不公,能充分用法律程序予以解决,从而促进法律的公正实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一起被称为“民主审判的两根柱

5、律师通过民事诉讼促进法律的完善和进步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对于保障公民、法人民事权利的实现和民事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三、提存行为是如何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1、提存行为是: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n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n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n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n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n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1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买受人拒绝接收货物时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
    买受人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行使拒收标的物的权利:(一)出卖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交付标的物,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的;(二)出卖人交付标的物质量、数量等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拒收标的物时保管义务的履行(一)买受人对标的物是否负有保管义务买受人行使拒收标的物权利的同时,对标的物是否负有保管义务,我国法律未作出系统而明确的规定,实践中认识也不一致。如有人认为买受人主张标的物存在瑕疵不愿意受领的,买受人应当暂为保管,但应符合构成要件:(1)标的物应当是经过他人运送交付的,而不是出卖人直接交付的;(2)买受人应当主张标的物存在瑕疵而不愿意受领,并将这一表示传达于出卖人;(3)出卖人在受领地没有代理人。对出卖人多交付标的物买受人拒收后,一种观点认为买受人不应当承担保管义务,以免出卖人利用合同损害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而另一种观点认为若出卖人不能进行保管,例如,出卖人为异地交
    2023-07-10
    160人看过
  • 买受人失踪,货物提存是否合法
    若买入者暂且失联,无法按时接收货物时,出售方得以实行提存制度。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下,对于难以继续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有权选择将标的物进行提存处理:(一)尽管债权人并无明显的不合理原因而拒绝接受;(二)债权人为不可追踪,无法联系上;(三)债权人已经过世但其继承人或遗产管理者尚未被明确指定,或是债权人已经丧失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法定的监护人尚未被确认;以及(四)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多种情况。如果标的物并不适合进行提存操作,或者提存在实施过程中所需要耗费的财力过大,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有权依法处置该标的物,比如对其进行拍卖或变卖,然后将拍卖或变卖所得的款项进行提存。《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
    2024-07-25
    435人看过
  • 收货人不明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承运人如何处理
    一、如果运输的货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承运人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货物,然后提存所得的价款。例如货物是易于腐烂的食品,则承运人就不能直接提存该食品。二、在货物被提存后,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在收货人明确的情况下,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三、如果货物在提存后毁损、灭失的,则承运人不承担该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四、如果承运人应得的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加上提存的费用没有付清的,承运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留置该货物,以该货物拍卖或者折价后,从中扣除运费和其他各种费用后,再提存剩余的价款或者没有被留置的相应货物。《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标的物提存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
    2023-06-17
    419人看过
  • 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能否提存标的物
    在因买受人下落不明使得其无法按照预计时间予以领取货物时,出卖方有权采取提存措施。如发生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则意味着债务人无法继续履行完他的债务义务,债权人可以将标的物进行提存:首先是债权人无任何实证性的理由而拒绝接受受领;其次如果债权人下落不明或无法找到;再者如果债权人已经去世但关于继承人以及遗产管理人员尚未确认,又或是债权人由于某未知原因已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但尚未由法定监护人来接管;最后是如法律对这类情況所指定的其他规定情况。然而,若标的物条件不当以至难以采用提存方式保存存放,或者提存所需的花费远远超出适当范围,债务人则有权利依法出售、拍卖标的物,并从销售所得中预留出足够金额用于承担标的物的提存费用。《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
    2024-07-28
    344人看过
  • 买受人是否能拒绝履行受领义务
    买受人是不能拒绝履行受领义务的,买受人其实就是买方,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以后都有着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买受人可以因为卖方提供的物品的质量不合格而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但是不能不履行受领义务,如果是这样的话,给卖方带来的相关损失买受人是需要自己承担的。《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2024-08-18
    173人看过
  • 对方拒领货物时可以办理提存吗
    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出现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另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将货物提存,以达到履行义务的目的。所谓提存,是指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债务人将合同标的物交付给提存机关,从而视为债务人已经履行并消灭合同关系。一、债权债务关系解除的条件是怎样的债权债务关系解除的前提是怎样的1、债的履行,即清偿,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2、债的解除。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双方协议终止债的,债即因双方的协议而消灭。3、抵销。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抵销债务,也就是抵销债权。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与合意抵销。4、提存。这是指债务人在债
    2023-06-22
    169人看过
  • 买受人以出卖人不开发票为由拒绝付款合法吗
    在买卖合同引发的债权债务纠纷中,买受人以出卖人不开发票为由拒绝付款是不成立的。因为出卖人开具发票的义务系合同的从义务,由于该义务与合同的主给付义务不能形成相应的对价、牵连关系,买受人对出卖人不开具发票的行为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所以买受人以出卖人不开发票为由拒绝付款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买受人应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一、民法典的买受人的检验义务有哪些1、支付价款支付价款是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基本义务,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的对应条件。买卖合同对标的物的价款作出约定的,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履行义务。即使买卖合同当事人未就价款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并不导致合同不成立,可通过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标的物的价款。支付价款有两种形式,对零售或者小额买卖,可在交付标的物时一次支付结清,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即使结清的支付方法;另一种是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支付的非即使
    2023-03-27
    120人看过
  • 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应该怎样处理呢
    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可以进行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一、债权债务消灭的几种方式(一)清偿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二)抵销1、抵销的概念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以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销依其产生根据的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2、抵销的要件按照《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99条的规定,抵销须具备以下要件才能生效:(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双方互负债务,必须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3、抵
    2023-03-07
    183人看过
  • 债权人拒绝受领是指什么,如何防范债权人拒绝受领
    一、债权人拒绝受领是指什么赵权人的拒绝受领指的是法律上的拒绝接受。受领可以指债权人接受债务人履行的事实行为或者事实状态,这是普通意义上的理解。比如,债务人送货上门,债权人将货物收下。其次,从法律上讲,受领应当是特指认可债务人所提供的履行符合要求,因而可以发生清偿的法律后果,使债务人的债务最终归于消灭。为了区分这两种受领,前者可以称为事实上的受领,后者则可以称为法律上的受领。事实上的受领与法律上的受领,并非意味着债权人方面有两次受领,而是指仅有一个受领的实然状态(事实),这便是事实上的受领。其是否发生受领的法律效果,则需要具体分析(对事实的法律评价)。符合债务本旨,发生受领的法律效果场合,该受领进展为法律上的受领,否则,便只停留于事实上的受领阶段。事实上的受领转化为法律上的受领,才真正达到受领所要追求的目的。这种转化需要经过债权人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才转化为法律上的受领。比如购书一册,后经
    2023-03-17
    448人看过
  • 承租人可以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物吗,有哪些规定
    有权拒绝受领。第一、租赁物严重不符合约定,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第二、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过承租人或者出租人的催告,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在这种情形下,出卖人实际上构成了根本违约,承租人有权利拒绝受领。承租人行使买受人的拒绝受领权,拒绝受领租赁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对于出卖人来说,如果存在上述几种情形,出卖人应当取回标的物,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七百四十条,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2024-05-08
    210人看过
  • 提存受领人是谁
    强制执行
    一、提存受领人是谁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提存制度的建立,使债务人及时了结债务关系,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二、一般如何约定提存1、如果此时受领人就是被执行人,那么提存标的就应视为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受领人具有领取提存标的物的资格而其为逃避执行拒不领取时,法院应该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公证机构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制作相应的裁定书,强制执行此提存标的。并且执行可以及于提存标的物的孳息,当然应当扣除提存的费用。2、如果此时提交提存标的物的公证申请人是被执行人,那么一般情况下,此提存标的不应被强制执行。但在提存人有取回提存标的物资格的前提下,如果其为逃避
    2023-04-30
    370人看过
  • 商品房质量问题买受人可不可以拒绝接受
    商品房质量问题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买受人有证据证明房屋在交付过程中存在功能性质量缺陷,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使用的,可以拒绝接受商品房;2、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符合商品房销售合同和法定的强制交付条件和质量标准,买受人不得以房屋质量存在表面缺陷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3、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核实。经核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买到房之后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买到房之后质量不合格,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
    2023-06-22
    177人看过
  • 承租人是否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物
    有权拒绝受领。第一、租赁物严重不符合约定,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第二、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过承租人或者出租人的催告,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在这种情形下,出卖人实际上构成了根本违约,承租人有权利拒绝受领。承租人行使买受人的拒绝受领权,拒绝受领租赁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对于出卖人来说,如果存在上述几种情形,出卖人应当取回标的物,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承担其他违约责任。一、简述合作效力的双方协议书一、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3)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按照约定质量要法度将会标的物;(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保证第三人不得和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5)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以外的有关单和资料。2、买受人义务(1)支付价款;(2)受领标的物。买受人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惯例受领标的物的义务;(3)
    2023-03-22
    86人看过
  • 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要采取什么措施解决?
    一、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要采取什么措施解决?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债务人可以申请提存标的物。对此法律规定,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导致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所谓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二、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怎么办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
    2024-01-06
    13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出卖人可以无故拒绝接受受货物物品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4
      1、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 2、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使债务关系消灭的制度。
    • 买受人拒绝受领货物能提取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7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当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致使债务人不能交付标的物,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因此,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
    • 买受人同意受领货物后出卖人应该拒绝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4
      买受人无故拒绝受领货物,出卖人可以提存。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使债务关系消灭的制度。
    • 买受人能否拒绝买卖者提取被提存货物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1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务人依法提存标的物后,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因此,出卖人可以拒绝未支付货款的买受人提取被提存的货物。
    • 出卖人可以拒绝买受人提取已签收的货款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依法提存标的物后,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因此,出卖人可以拒绝未支付货款的买受人提取被提存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