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如何评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9:43:44 371 人看过

分公司对外担保一般是无效的。除非有总公司的授权,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担保。

分公司是法人公司设立的分支子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业务、人事、财产等方面均受法人公司管辖,不能独立承担责任。所以分公司的担保行为一般无效。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一)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4、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四)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五)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及时披露,披露的内容包括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截止信息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

(六)上市公司在办理贷款担保业务时,应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公司章程》、有关该担保事项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原件、刊登该担保事项信息的指定报刊等材料。

(七)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4: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司法调解的效力评估
    1、具备法律效力的。2、但是不能像法院法官制作的调解书那样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3、司法调解,如果一方当事人不遵守,对方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只能起诉到法院维权。4、司法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是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处分自己的权益来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司法调解以当事人之间私权冲突为基础,以当事人一方的诉讼请求为依据,以司法审判权的介入和审查为特征,以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益为内容,实际上是公权力主导下对私权利的一种处分和让与。司法调解书对方不签字该怎么办1、当事人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因此,在对方拒绝签收调解书的情况下,双方原先达成的调解协未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应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2、本案应当以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中达成的协议作为判决依据作出判决。理由是:民事案件主要是
    2023-07-05
    324人看过
  • 评估费保险公司承担吗
    只要施救和评估单位合法且有资质、出具的票据真实有效,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上诉费用上诉人承担。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一、离婚起诉费用应该谁来承担离婚起诉费用由原告预交,如果存在交费困难的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的最终承担,是由法院判决作出败诉的一方承担。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二、应该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缴纳离婚诉讼费:原告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支付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7日内支付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反诉当事人自反诉之日起7日内支付。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在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提前支付。双方提起上诉的,分别提前提交
    2023-02-25
    394人看过
  • 公司如何进行对外担保?
    公司进行对外担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2、不得突破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3、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且在决议表决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一、公司法第十六条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二、实际控制人如何认定按照以下方式认定为实际控制人应当该公司的股东,所持股份、表决权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是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
    2023-04-05
    226人看过
  • 公司对员工绩效进行评估
    公司处分一般会进档案。在下一个公司求职过程中,可以看到相关处分的档案记录。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但是公司给予的处分是可以申请不进入档案的。被处分的员工可以找公司进行协商沟通,争取处分记录不被存档备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法人变更是否可以不进行股权转让公司法人变更可以不进行股权转让。也就是说,辞去法定代表人身份,不一定伴随着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股东对自己的股权的合法处分,并不因为失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而强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和股权转让是各自独立,不一定且不必要同时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象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023-07-10
    391人看过
  • 如何进行公司分立后的资产评估?
    公司分立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公司分立,财产应当相应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分立程序1、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此与公司合并类似。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应当对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作出安排外,特别应妥善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问题。2、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公司分立属于《公司法》上所称重大事项,应当由股东会以特别会议决议方式决定。股东会决议通过方案时,特别要通过公司债务的分担协议,即由未来两家或多家公司分担原公司债务
    2023-07-08
    84人看过
  • 了解让与担保:效力与风险评估?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合同,约定将财产形式上转让至债权人名下,债务人到期清偿债务,债权人将该财产返还给债务人或第三人,债务人到期没有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对财产拍卖、变卖、折价偿还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合同如果约定债务人到期没有清偿债务,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部分约定无效,但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了解让与担保:效力与风险评估?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线以及电话咨询服务!!私密咨询个人法律问题。快速解决你的困扰!打官司有没有必要请律师,请律师的好处?如果你和对方在案件事实上各执一词,且证据混乱,或者法律问题比较疑难,又或者
    2023-12-07
    129人看过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效力怎么认定
    一、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效力怎么认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效力的认定如下: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就对外签订担保合同,属于无权代理,在此情形下,应认定公司对外所签担保合同无效。新《公司法》第十六条关于公司担保则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二、开担保公司的条件有哪些1.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从事再担保的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跨省从事担保业务应达到实收货币资金2
    2023-05-22
    475人看过
  • 评估公司怎样对房屋进行评估
    一、评估公司怎样对房屋进行评估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是根据房子的位置、年代等实际情况得出一个数值,也就是评估价,购买房子的价格和评估价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房屋评估价一般情况下会小于房屋的实际成交价,在实际操作中评估值为房子实际成交价格的80%-90%,百分比受建筑年代、装修、位置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而有所差异。二、评估机构有哪些形式评估机构有合伙和公司形式,聘用评估专业人员开展评估业务。合伙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两名以上评估师;其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八名以上评估师和两名以上股东,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为两名的,两名合伙人或者股东都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三、评估机构的选定方式怎么才
    2023-04-25
    448人看过
  •  购买二手房时,如何评估抵押担保公司的风险
    房地产抵押给担保公司可能带来多种风险,包括房地产估价风险、房地产处置执行困难的风险、共同财产抵押风险、抵押登记权风险、土地性质变化风险、土地用途变更风险、在建工程抵押风险,以及以单位房改房设定抵押和租赁权对抗抵押权的风险。房地产抵押给担保公司所带来的风险包括:房地产估价风险、房地产处置执行困难的风险、共同财产抵押风险、抵押登记权风险、土地性质变化风险、土地用途变更风险、在建工程抵押风险,以及以单位房改房设定抵押和租赁权对抗抵押权的风险。 房 地 产 抵 押 担 保 公 司 风 险 揭 示根据我国《房地产抵押担保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担保公司风险揭示应包括以下内容:1. 风险提示:明确告知客户房地产抵押担保公司的风险,包括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2. 风险揭示:详细介绍房地产抵押担保公司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3. 风险提示:再次提醒客户房地
    2023-09-01
    95人看过
  • 如何保证选择的评估公司能够准确评估拆迁价值?
    拆迁企业应由拆迁人或被拆迁人选择评估公司。可以由拆迁人推举估价机构,也可以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一同选择估价机构,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拆迁管理部门出面干涉,还可以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已公示并符合条件的估价机构。评估机构的选择违法依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而实践中拆迁人却单方选取评估机构,未征求被拆迁人的任何意见,更未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严重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
    2023-07-02
    385人看过
  • 如何评估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效果
    股份回购与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的稳定与新股发行、举借外债不同,股份回购是一种股本收缩的调整方法,通过减少对外发行股份,提高资产负债率,发挥财务杠杆效应,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然而,依据目前回购的相关规定,股份回购的发起决定权在董事会,因此一般的小股东实质上并无法影响股东会作出回购的决定。如果向外部股东进行股份回购后,那么外部股东所持有股份的比重就会降低,大股东的控股权自然会得到加强,因此对于希望在上市公司保留最低限度的比例国有控股股东而言,采用回购的方式能够有效的保证自己的控股地位。回购式契约策略国际间回购式契约经营,实质上是技术授权、国外投资、委托加工,以及目前仍颇为流行的补偿贸易的综合体,也被称为“补偿投资额”或“对等投资”。这种经济合作方式,一般说来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输出整厂设备或有专利权的制造技术,跨国公司得到该企业投产后所生产的适当比例的产品,作为付款方式。投资者也
    2023-07-04
    288人看过
  • 如何评估多份遗嘱的法律效力?
    有多份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只有最后一份遗嘱有效,其他遗嘱无效。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多份遗嘱内容冲突怎么办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遗嘱的法定形式有5种。公允遗言、遗书、代书遗言、录音遗言、口头遗言。内容冲突时,必须低遗嘱的相应内容失效,测遗嘱效力高低的原则是:公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的遗嘱,遗嘱者欲撤销或变更公允遗嘱,公允遗嘱必须以公允遗嘱的形式有效数件内容相抵触的遗言中有公允遗言的,以最后立的公允遗言为准。后面的遗嘱要比之前的遗嘱优先。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公证遗言的话,以最后制作的遗言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
    2023-07-18
    366人看过
  • 担保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授权对外担保有效吗
    1、担保一般无效。担保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担保公司授权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未经担保公司授权的除外。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一条一、担保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担保公司设立的条件如下:1、担保公司必须有公司的名称和组织机构;2、担保公司必须有固定的服务场所;3、担保公司必须有不少于1000万元的实际资本;4、担保公司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周转住房;5、担保公司必须有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管理人员;6、担保公司必须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的公司章程;7、担保公司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二、公积金担保费的相关
    2023-04-12
    474人看过
  • 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如何防范
    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是如何评估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和信用风险水平。企业实施对外担保行为,意味着在被担保方不能履行其债务义务情况下,本企业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制定担保政策时,必须审慎评估被担保方的偿还能力及信誉等级,以降低潜在的经济损失。除了上述风险之外,企业在决定是否执行对外担保业务时,还需充分考虑决策层所面临的风险因素。企业的对外担保行为不仅直接关系到自身的财务稳定,同时也可能对股东利益产生重大影响。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在企业尝试实施对外担保之前,必须在经过严谨的内部审查后,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正式做出决策,确保该项行动不会侵犯到企业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024-04-27
    18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担保公司的风险评估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一、关于融资性担保机构收费标准,目前主要的法律依据有: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七)为促进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对主要从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实行与其运营风险成本挂钩的办法。基准担保费率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执行,具体担保费率可依项目风险程度在基准费率基础上上下浮动30%-50%,也可经
    • 一人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是怎样的,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是怎样认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公司法》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是对于一人公司而言,并没有设置相应的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因此公司法第16条关于担保能力的规定并不适用于一人有限公司。在一人有限公司中,由于公司只有一个股东,无法形成股东会及股东会决议,且唯一的股东对公司享有所有权和决策权。因此,只要公司章程不禁止,股东个人同意后
    • 分公司提供担保的效力如何? 如何承担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4
      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效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2
      对于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本身的效力问题,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都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公司对外担保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出现的一种经济现象,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效力它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市场经济的繁荣,但同时由于缺乏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制,我国公司企业在过往的活动中极度忽视股东利益,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控股股东通过担保谋求一己私利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泛滥,使得公司治理结构丧失制衡功能,特别是上市公司问题更加严重,
    •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 如何认定分公司的效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5
      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 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