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5:27:01 260 人看过

各市建委: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全省建筑市场行为,加强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修定了《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省厅编制了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网上申报今年六月十日以后,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需要登陆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在该系统上进行网上申报,向施工许可颁发管理机关申请施工许可。

二、施工许可证发放后,其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同时要及时登录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修改变更事项的具体内容。

三、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迅速通知本市所有独立发放施工许可的县(县级市、区、开发区)级机构和建设单位务必及时使用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审批效能,强化施工许可的有效监管;要利用该信息系统,做好本市所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发放的统计与监管工作;要加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颁发后的动态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录入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

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各市施工许可颁发管理机构和建设单位使用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合各机构施工许可的审批情况和后续监管情况,对各市的管理工作作出评价,并将评价情况定期通报,提高全省施工许可依法管理水平。

二Oxx年xx月xx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5: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许可相关文章
  • 辽宁省基本农田保护实施细则[失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下同)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第三条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重点保护、用养结合、从严控制占用、总量增减平衡的原则。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面积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质量的保护和监督管理。乡(含镇,下同)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面积划定和质量保护管理。第二章划定第五条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区下列情况编制:(一)耕地资源、土地利用状况;(二)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水平;(三)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四)非农业建设用地指标;(五)其他有关情况。第六条省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
    2023-06-10
    295人看过
  • 最新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任何单位和个人
    2023-06-04
    262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条例》中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1、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需要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已经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的。(二)在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的,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现场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收房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施工企业已确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项目没有公开招标的,或者应当招标的项目没有公开招标的,或者将项目肢解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认定的施工企业无效。(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要求审查合格。(6)有具体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在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手续。(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项目,已经委
    2023-05-07
    286人看过
  • 辽宁省建设厅关于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通知
    各市建委、局为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辽宁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细则》规定,决定自2005年1月13日开始,对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招投标管理部门在招标项目备案中,应对投标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严格审查,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投标人,应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招投标业务时,应严把资格审查关,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投标人,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对于投标人因某种原因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吊销期间,也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向建设单位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要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
    2023-06-10
    439人看过
  • 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187号《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业经2005年9月22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省长张文岳二○○五年十月十二日?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具体事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办。第四条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以及相关确认工作。第
    2023-05-03
    407人看过
  • 南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市建设局是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第三条市政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主、次干道及红线宽度在20米以上的道路养护维修和排水主、次干渠的维修管理由市市政管理部门负责;小街小巷道路的养护维修和农贸市场、住宅小区、居民区、小街小巷排水支管的维修管理分别由各城区负责。第二章城市道路管理第四条禁止在人行道上设置单位专用车辆的停放点和修理、冲洗车辆。第五条条例第七条第六项所称非指定路段是指由市公安交警部门和市建设局共同确定的道路地段。第六条因城市建设、道路交通管理、市政公用设施抢修或者抢险救灾的特殊需要,对已批准临时占用的城市道路,市公安交警部门和市建设局可共同商定缩小占用面积、缩短占路期限或者停止占用。第七条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挖掘人必须持市规划局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相关的设置平面图,经市公安交警部门同意、
    2023-04-22
    360人看过
  • 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申请施工许可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一、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二、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实施许可除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外,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工程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成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三、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提交哪些材料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提供土地使用证书;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提供监理单位出具的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属拆迁或分期拆
    2023-03-29
    370人看过
  • 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实施细则[失效]
    为加强市区建筑废土管理,确保市区环境优美整洁,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政府颁布的《市政管理暂行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通告》(第一号)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所有单位和个人的建筑废土(建筑土头、民房修缮渣土),必须在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内倾倒。对数量较大的(10立方米以上),应先到监察大队办理倾倒有关手续。违者,分别课予以下罚款:1、土堆每立方米罚款40元;2、板车、手推车每车罚款50元;3、翻斗车每车罚款100元;4、汽车每车罚款150元。第二条凡是从事运载建筑废土的各种车辆(含人力板车)均须经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审查,符合保洁标准者发给合格证后,方可承担运输建筑废土的业务,违者分别课予以下罚款:1、手推车、翻斗车每车次罚款5元;2、人力板车每车次罚款10元;3、1-3吨汽车每车次罚款30元;4、4-5吨汽车每车次罚款5
    2023-06-10
    263人看过
  • 辽宁省建筑施工企业须为农民工缴工伤保险
    日前,记者从沈阳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从今年开始,辽宁省在建筑业实施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凡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都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全部固定职工和从业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落实工伤保险待遇。针对建筑施工企业跨地区施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的特点,辽宁省允许以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同时按项目工程总造价的0.7%。—1%。费率收取工伤保险费,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项目施工期内的所有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要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否则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2023-06-09
    404人看过
  • 辽宁省婚姻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部门: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8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管理婚姻登记,不爱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领导。公安、卫生、计划生育、工商、劳动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第四条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组织应依法为本单位或本辖区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出具证明。第二章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第五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县(区)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华侨同国内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同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省级人民政府
    2023-04-21
    358人看过
  •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第五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
    2023-04-22
    208人看过
  • 违章建筑处罚实施细则
    一、违章建筑处罚实施细则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部门,是处理违章建筑的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对违章建筑进行行政认定的权力;2、区分不同情况,对违章建筑的处理方式包括: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予以没收和补办手续、并处罚款;3、在具体适用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如果该建设工程处在正在建设过程之中,则应当根据《城市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由城市规划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如果该建设工程已经完工,且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则应当根据《城市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由城市规划部门作出: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的处理。如果该建设工程已经完工,虽然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补办手续,并处罚款的处理;4、在上述法定的处理方式中,我们可以作以下理解:限期拆除,留给了违章建筑业主一定的处理能够转移物料的时间;补办手续,则是对违章建筑的事后确认,使之
    2023-03-20
    206人看过
  • 建设部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各地要依照《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进一步明确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范围,以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办法》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范围、条件、施工许可证的时效等作出了原则规定,《办法》将《建筑法》的一些原则规定进一步具体化,特别是关于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范围,《办法》的第二条、第十六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办法》对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小型工程限额,是参考了一些地方的有关规定提出的。但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工程建设规模等有较大差别,因此,《办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但不应将调整的权限再下放,并应在调整后尽快报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备案。在《办法》施行之前已经开始施工的工程,如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颁发关于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仍按照原办法
    2023-06-04
    499人看过
  • 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具体介绍
    (1)专业工程的特点;(2)监理工作的流程;(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2023-06-15
    364人看过
换一批
#建筑工程施工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许可是在市区规划内建设新建筑时,需要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施工许可证,并且需要办理建筑工地施工开工审查批准手续。没有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没有这个批准文件,就不能开工建设。... 更多>

    #工程施工许可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属于建筑施工许可范围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6
      建筑物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装修及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申请施工许可证。投资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不得申请施工许可证。如果建筑工程投资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施工许可证,但仍需注意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否调整限额。
    • 辽宁省房产税实施细则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6
      辽宁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一)城市市区和郊区中设有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地区;(四)工矿区。工矿区征税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第三条房产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
    •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有那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4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编制本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制造的监理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三条,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
    • 国家建筑工程招标评标实施细则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8
      评标报告请看下面的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施工或监理)招标评标报告 (招标项目名称),为招标人。该工程(施工或监理)招标划为1个标段。现将(施工或监理)招标评标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标依据 1.国家和铁道部、太原局的有关法律、法规、办法。 2.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3.评标办法: 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书》等所有投标文件。 二、评标原则 恪守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 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包许可证、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管理、建筑工程证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6
      综合资料(第一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