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后实际服刑时间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1 20:00:20 310 人看过

根据原判决确定的刑罚,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有以下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其缓期执行期满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有期徒刑的,其缓期执行期满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二十年。

依据原判决确定的刑罚,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有以下规定:

1.对于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

2.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

3.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其缓期执行期满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有期徒刑的,其缓期执行期满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二十年。

死 刑 缓 期 执 行 减 刑 后 实 际 执 行 刑 期 要 求

死刑缓期执行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要求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但是,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应当予以释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则应当执行死刑。因此,对于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的情况,应当依法执行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应当予以释放。但是,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应当减为有期徒刑,并予以释放。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死刑缓期执行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要求如下: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应当减为有期徒刑,并予以释放;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应当予以释放。

根据原判决确定的刑罚,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有以下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其缓期执行期满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有期徒刑的,其缓期执行期满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二十年。死刑缓期执行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要求如下: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应当减为有期徒刑,并予以释放;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应当予以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8: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服刑人员哪些情况下能减刑
    一、服刑人员什么情况下能减刑1、服刑人员在下列情况下能减刑:(1)、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2)、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3)、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4)、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5)、存在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等。2、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二、怎样办理减刑的程序1、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无权决定对罪犯
    2023-06-19
    412人看过
  • 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服刑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坐牢没有明确规定,但合格人员减刑后总执行期限至少为1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3年。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的,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2、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3、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的;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无期徒刑能够减刑吗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是能减刑的。根据我国《刑法》对于减刑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
    2023-07-07
    361人看过
  • 服刑人员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减刑的实质条件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
    2023-06-11
    391人看过
  • 无期徒刑减刑后的刑期实际执行时间是多少?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无期徒刑怎么减刑无期徒刑减刑的条件是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其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悔罪表现;或者具有重大立功行为的,则可以进行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刑法》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2023-07-06
    472人看过
  • 拘役刑期与实际服刑时间之间的关系
    拘役一个月实际可能需要呆28天以上一个月以下,期间可以申请回家1到2天。但是当事人只限于回到自己的经常居住地,不可以随意走动。此外,这一回家的期间也是被算在刑期内的,不会被扣除。一、拘役的适用范围如下:1、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2、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3、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二、拘役的逮捕条件如下: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总的来说,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醉驾拘役一个月可以保释吗醉驾拘役一个月不可以保释。醉驾拘役一个月说明刑罚已经执行,而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是处于刑事诉讼期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以是不可以保释的。根据《中华
    2023-07-01
    310人看过
  • 刑期三年,实际服刑时间是多少?
    被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实际执行刑罚的期限是无法确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通过减刑减少剩余刑罚期限,也可以通过假释附条件的提前释放,两者都可以使刑罚消灭,但具体减刑多少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不能一概而论,所以是无法确定需要坐几年牢的。强制猥亵坐几年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一般情况下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主观方面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妇女意志,即未经妇女真实同意。《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
    2023-07-01
    46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如何减刑, 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4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一、“确有悔改表观”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二、“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 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是多长时间?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21
      我国法律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服刑期间减刑都有哪些情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0
      服刑期立功减刑的情形主要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具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的经查证属实的,日常生活、生产中舍己救人的、在抗震救灾中有突出表现,对国家、社会有重大贡献的等,在服刑期间有悔改或者立功的行为都是有机会争取减刑的。
    • 服刑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刑,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5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1、“确有悔改表观”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2、“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
    • 服刑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刑, 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5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1、“确有悔改表观”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2、“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