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帮工受伤致残法院调解当场获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15:16 104 人看过

9月14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雷平法庭依法召集一起义务帮工受害赔偿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原告梁某当场拿到被告唐某支付的赔偿款21000元。

梁某与唐某均系大新县雷平镇左安村弄卡屯人。2008年12月1日下午,梁某去帮唐某砸石头加工石碴。在施工过程中,梁某被飞出的小石块弹中左眼,致左眼球破裂。梁某立即到大新县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因受医疗条件限制,梁某于当晚又转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至12月9日出院。梁某因伤共产生医疗费5231.55元,唐某只支付3850元。2009年3月5日,经梁某申请,广西科桂司法鉴定中心对梁某的伤残程度作出评定,认定梁某因左眼失明的伤残程度为八级伤残。2009年5月30日,梁某将唐某诉上法院,要求唐某赔偿因伤的医疗费5231.55元,护理费306元,误工费30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60元,残疾赔偿金19344元,伤残鉴定费650元,换眼球的后续治疗费8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共37257.55元,扣除唐某已支付3850元,唐某尚应赔偿35347.55元。

此案受理后,主办法官先是采取背靠背的形式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努力,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唐某当场再一次性支付给梁某赔偿款21000元。在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后,主办法官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庭确认协议。唐某按照协议当场支付赔偿款21000元。本案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0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残疾赔偿金相关文章
  • 消费场所摔伤工商调解获赔
    2007年4月30日9时许,消费者叶先生到云和某超市购买蔬菜等物,买好后走到超市收银处附近因超市地面有水而滑倒,老人当时坐地不起,其家属及时将她送县人民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左膑骨骨折,住院治疗至5月14日出院,在住院期间共花医疗费7897.55元。叶先生在与云和县某超市自行协商处理未果的情况下,于2007年6月18日向云和县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申诉,要求云和某超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1万余元。云和县消费协会接此申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云和上海华联超市认为他已尽到了义务,在超市主要醒目位置已张贴小心地滑的警示。消费者叶先生认为根据《中华人民人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2007年7月15日云和县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在互让互谅的原则下,最终达成协议,由云和县某超市赔
    2023-06-07
    251人看过
  • 职工二级伤残法官调解获赔60万
    2009年11月15日晚7时30分,身为重庆某化纤有限公司工人的许某在公司内装车时摔伤,经治疗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并评定为二级伤残。出院后,被告到重庆西南医院康复治疗,现在双桥区第二人民医院接受康复治疗。2010年7月29日,许某向双桥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原告一次性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003512元,该委于2010年9月8日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某化纤有限公司赔付许某工伤待遇及费用共计13608元。现某化纤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在扣除原告已支付费用后,对其余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支付方式和标准依法作出判决。双桥法院民庭承办法官在接到这个案子后发现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徐某认为自己系工伤,住院花销很大,妻子劳累过度也已住院,在异地没人照顾,为了顺利返乡并继续接受治疗,公司理应一次性支付所有赔偿费用;某化纤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所有赔偿费用,但认为,许某提出的赔偿数额过高
    2023-04-25
    265人看过
  • 老人义务帮工摔伤法院判决受益人赔偿损失
    中国法院网讯因义务帮助电话接线员拽树枝从房顶摔下,致一级伤残。11月4日,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分公司赔偿原告老陈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309864.38元。年过六旬的原告老陈因自家的电话通话出现故障,向被告电信公司怀远分公司所属的唐集电信营业部报修。2006年12月6日中午,唐集电信营业部工作人员陈强(化名)到原告家进行现场检查维修。陈强先到原告老陈家室内查看电话机,在确认电话机没有故障后,陈强便要求原告一同到室外老陈家的平房上查看电话线路。因通往原告家的电话线穿入其家平房北侧的杨树树冠内,陈强欲将穿入树冠内的电话线拉出来检修,便上前拉拽树枝,同时要求也在平房顶上的原告老陈上前帮忙共同拽树枝,两人将树枝拉过来后,陈强放开手准备拿随身携带的工具,此时只有原告老陈一人拽住树枝,不料树枝顺势往回弹去并折断,致老陈从平房顶部
    2023-06-07
    191人看过
  • 清淤砸成二级伤残法院调解帮工得偿
    11月25日,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镇巴县长嘉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程晓(化名)人民币15.6万余元。2009年5月,被告巴县长嘉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鹿子坝电站青岩段输水堰渠被泥石阻11月25日,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镇巴县长嘉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程晓(化名)人民币15.6万余元。2009年5月,被告巴县长嘉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鹿子坝电站青岩段输水堰渠被泥石阻塞,张青(化名)以800元价格承包了清於工作。同年5月17日,受张青的邀请,程晓等工人为阻塞堰渠清淤。在清淤时,从山坡上滚下一块石头击中程晓头部,经鉴定:程晓颅脑损伤为二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为大部分护理依赖,颅骨修补费用为2.8万元。为此,程晓起诉请求被告镇巴县长嘉水电有限责
    2023-04-23
    235人看过
  • 美容不当受伤害消保调解获赔偿
    2013年8月19日,义乌市消保委稠北工委接到消费者张女士诉称,其于7月9日,在位于该市长春六街287号的朱如燕处做隆鼻手术,先后付手术费5900元,但手术后一直感觉鼻子和头很痛,多天后依然未好转且更严重。张女士觉得美容院给她做的隆鼻手术有问题,但美容院即不承认给张女士做过隆鼻手术,只承认给张女士做过鼻子美容,张女士也提供不出相关项目的收款凭证。接诉后,经调查后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中,张女士要求美容院带她去义乌某美容医疗机构治疗,但美容院表示义乌某美容医疗机构治疗费用太高,提出可带张女士去杭州或其它美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表示以最快的时间将张女士的鼻子治好为止。而张女士坚持自己的要求。经工作人员连续6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美容院一次性支付给张女士包括退还美容费用,治疗、误工、精神损失赔偿等36000元。律师点评:原《消法》及修改后的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
    2023-06-07
    135人看过
  • 义务帮忙受伤要赔偿吗
    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受到人身损害,该如何赔偿对于无偿帮工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处理上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公平原则,除物质利益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外,其受害人(精神受益人)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以示公平。但在承担份额上,应实事求是地区分是意外事件的损害,还是当事人过错的损害,以及自伤等不同情况处理。人身损害的赔偿和承担份额,一般取决于所负责任的大小。人身损害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责任不同,承担的份额也不同。侵害人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侵害人负主要责任的,承担90%至60%;侵害人和受害人负同等责任的,各承担50%;侵害人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至20%;侵害人负轻微责任的,承担10%。只有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
    2023-04-17
    356人看过
  • 农民工受工伤多次调解获赔偿
    能拿到这些钱,多亏了司法所的帮助呀!2月24日上午,禹州市司法局古城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工伤理赔案。当天下午,某化工厂负责人就如数支付了赔偿款。当受害人徐某在古城司法所长万兆锋的陪同下,来到禹州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领到90000元工伤赔偿金时,受害人徐某连示谢意。两年前,家住禹州市古城镇钟楼村的徐某经人介绍,来到该市某化工厂做普工,具体从事厂区钢柱的除锈工作。2014年11月15日上午8时许,徐某在用电动磨光机清理铁锈时,其左眼被机器上的钢丝击中。厂方负责人立即派人将受伤的徐某送往市中医院,后又转至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徐某被诊断为左眼角膜穿通伤。经过十多天的手术住院治疗,厂方为徐某办理了出院手续。回到家中的徐某左眼视力明显下降,于是,他多次来到某化工厂提出赔偿要求,却屡遭拒绝。2015年3月初的一天,徐某来到了禹州市古城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长万兆锋在详细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后,立
    2023-06-05
    497人看过
  • 工伤赔偿仲裁遭驳回法院调解伤者终获赔
    法官提示:劳动者权益受侵害时要及时行使权利海宁市人民法院海薇近日,海宁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因工作受伤的青年职工曹新丰获得了11万余元的赔偿。曹新丰2004年10月进入浙江华德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三分公司(下称印染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5年12月1日下午,曹新丰在清除定型机上的飞絮时不慎摔倒,左手被卷入机器辊筒而受伤。曹新丰即被送往富阳市中医骨伤医院治疗,后又转至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上肢辗压伤、左前臂皮肤脱套伤。2006年4月22日,海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曹新丰受伤为工伤。2006年8月1日,嘉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曹新丰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七级。2006年7月27日至8月24日间,曹新丰又至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住院及门诊治疗。至此,曹新丰共花去医疗费39000余元,其中富阳医院及浙医二院的医疗费31000余元已由单位支
    2023-06-10
    319人看过
  • 因义务帮工受伤,被帮工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1、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2、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一、义务帮工如何认定明确拒绝1义务帮工活动中的明确拒绝,是指被帮工人以语言或者文字的形式明确表示不需要帮工。但根据善良风俗和各地风土人情,被帮工人的亲朋好友近邻等主动帮工的,被帮工人不能以“我没让他帮忙”为由证明其系“明确拒绝”帮工。二、无偿帮忙出交通事故无偿帮忙出了交通事故的,由交通事故责任方承担责任。其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工人之间意外伤害
    2023-04-03
    101人看过
  • 义务帮工人受伤七级伤残应该如何处理
    一、什么是义务帮工所谓义务帮工,是指为了满足被帮工人生产或生活方面的需要,帮工人不以追求报酬为目的,为被帮工人无偿提供劳务的行为。该案中,原告无偿参与帮工,与被告形成义务帮工关系。帮工致人损害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的过程中,导致帮工关系之外的第三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损害,由被帮工人独自承担或由帮工人与被帮工人连带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二、义务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致人损害如何维权1、一般情况而言,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基于‘情分’等原因为被帮工人无偿提供劳务的人,此时被帮工人是受益人,帮工活动的结果是被帮工人获得利益。据此,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2、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责任。帮工人是应被帮工人请求参加帮工活动的,只有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情况下,帮工人仍坚持参加帮工活动,被帮工人不承担
    2023-03-22
    58人看过
  • 建始县一矿工因工伤致残经调解获赔55万元
    建始县矿工刘某因意外工伤致残,7月27日,经过建始县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的第三轮调解,刘某最终获得55万元赔偿,当事双方终止工伤保险关系。2009年2月9日,建始县茅田乡封竹淌村十组矿工刘某,在该县某煤矿企业务工时,意外在井下被掉落的渣石砸伤。经长期治疗,刘某生活仍然大部分不能自理,经鉴定为劳动能力伤残二级。刘某与煤矿企业多次协商无果后,找到该县人社局劳动争议仲裁股申请工伤赔偿。建始县人社局劳动仲裁部门接案后经过两轮调解,当事双方因劳动赔偿金额存在分歧,双方一致要求仲裁。今年7月27日,在第三轮开庭调解时,建始县人社局劳动仲裁部门从维护法律权威与保护弱者的角度,苦口婆心地做煤矿企业的工作,当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煤矿企业当庭一次性支付刘某55万元赔偿金,并达成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协议。
    2023-06-06
    340人看过
  • 口角引伤残调解获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10年10月,李某与赵某发生口角,赵某将李某击伤,经法医鉴定为五级伤残。后赵某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李某担心赵某家境贫困,无赔偿能力,不断采用信访形式寻求解决。今年2月,蒲江县信访局向县司法局转交一起伤害纠纷信访件,司法局随即从人民调解人才库中抽选具有专业业务知识和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组成专门调解组,迅速开展纠纷调处。调解组通过研判案情,梳理出调解的四个难点:一是李存有将刑事与民事捆绑解决的认识偏差;二是李某创伤一直未得到有效安慰,对民事赔偿的期待不切实际;三是赵某本人因为家境存在不能完全支付赔偿的可能;四是赵某对李某的上访行为有强烈的不信任感,存在不能妥善解决此事的担忧。调解组制定先逐个解决争议难点,再召集双方共同协商的调解方案。他们首先选择对李某进行了多次沟通与协调,李某在耐心的疏导下,对如何维护自身利益有了较清晰的认识,最后同意对民事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调解工作出现重要突破,调解组
    2023-06-06
    217人看过
  • 工作受伤公司欲解除合同司法调解获赔偿
    因为一次意外工伤,来常打工多年的徐某右足粉碎性骨折,经治疗还需休息半年后再次手术,面对如此情况,公司不乐意了,欲与徐某解除合同,徐某无奈求助常州司法调解,经过协调,最终徐某获得9万元赔偿,双方解除合同。徐某来常打工多年,在常州某物流公司从事装卸工作。2014年3月,徐某在装货过程中,因公司其他员工操作不当,致其右足受伤。物流公司立即送徐某至常州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徐某病情经诊断为右足第一跖骨粉碎性骨折、右足外伤等症,做了行跖骨骨折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手术,物流公司承担了徐某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但徐某术后需长期在家休养,半年后还要做第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就在徐某在家休养期间,物流公司提出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并提出一次性支付给徐某5万元的补偿方案。徐某不同意该方案,于2014年7月14日至天宁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寻求帮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核实情况后,把物流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某请到了区中心。张
    2023-06-09
    187人看过
  • 法院耐心调解,矿工终获赔偿
    今年50多岁的赵某,1999年4月被永仁县团山铜矿招聘为采矿工,从事爆破作业,当时也参加了劳务保险。2008年赵某退职后,感觉胸痛、胸闷并伴有咳嗽,吃了多种药均不见效。同年10月,赵某被诊断为双肺片块、结节索条样影。考虑到有可能是肺尘、肺结核,医院建议其到省疾病防控中心检查。但防控中心要求必须出具工作单位的委托书和相关材料才予以检查。由于没有签订聘用合同,劳务保险也没有个人备份,而且未经身体检查就离岗,该矿拒绝在工伤认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导致赵某无法进入工伤确认程序。之后,赵某的病情恶化,今年3月被云南省疾病防控中心诊断为矽肺三期。赵某向永仁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县仲裁委员会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此时赵某家庭已失去了经济来源,老人、孩子无人抚养,生活十分困难。走投无路之下,今年8月,赵某踏进了永仁县检察院的大门。在悉心听取情况、认真分析案情后,该院认为赵某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
    2023-06-10
    378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 残疾赔偿金是维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 更多>

    #残疾赔偿金
    相关咨询
    • 法院调解是当场赔钱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0
      法院调解之后,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上会明确的写明什么时间支付相应的款项,如果不支付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支付利息、罚息等等)。法院调解是当场赔钱吗 如果义务人没有按照生效调解书的规定履行,权利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后,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执行书、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去原审法院的立案庭,申请强制执行,这个时候,调解书的效力等同于生效的判决书,所以不必太担心。
    • 义务帮工造成伤残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9
      需要承担责任,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 义务帮工受伤,我需要赔偿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08
      你家肯定要承担赔偿义务。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按照此规定,你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致人死亡当庭调解获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7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当庭调解获赔偿近日,勐海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岩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经审理查明:2010年5月2日,被告人岩某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轿车载四人沿国道214线(景混段)由勐海县方向往景洪市方向行驶。当日8时许,在行至国道214线(景混段)K25+600米处时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驶来的A驾驶的轻型
    • 义务帮工人受伤七级伤残需要如何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4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并非是加入保险才有,该保险有单位负责投保,如果没有投保有单位支付。帮工致人损害的责任是指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的过程中,导致帮工关系之外的第三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损害,由被帮工人独自承担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