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宪政和人大制度,其实为代表设计了丰富的权利体系。因此,当务之急是提升一些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从“要我监督”向“我要监督”转型,进而激活一些“休眠”的代表权利,变被动履职为主动履职。
全国人代会召开前一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等官员专门邀请了胡晓燕等三位农民工代表,就农民工就业问题听取其意见和建议。见面结束后,农民工代表都希望与政府的沟通渠道能一直保持通畅和有效。(据3月5日东方卫视报道)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不久前召开的广州人代会分组讨论会上,由于相关政府官员缺席,广州市人大代表方土当场“发标”:“领导再不参加,我明天就不来了!”(2月25日《南方都市报》)
政府与代表沟通渠道的畅通,固然需要政府方面的真诚姿态,但倘若沟通渠道不畅通甚至“领导不参加”,人大代表究竟是被动等待甚至抱怨不已,还是主动约见、积极履职,值得思考。
按照《代表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代表约见“一府两院”负责人是一项法定权利,也是代表行使监督权的一种有效手段。更重要的是,代表约见权并不局限于人代会期间,而是可以在闭会期间借助代表视察等方式随时行使。尽管有明确的制度保障,但无论是人代会期间还是闭会期间,代表约见权常常被束之高阁,恐怕这也是沟通渠道不畅的一大根源。
事实上,指望一次人代会就解决民意表达、沟通渠道之类的所有问题,显然不现实。近年来各级人代会召开期间,人大代表提交的议案、建议与日俱增,“议案大王”、“建议大王”更是成为媒体追捧的焦点。而在闭会期间,尽管与公共利益和百姓权益相关的热点问题频现,大量民意也亟须通过代表随时向政府传达,却鲜见相关的代表议案、建议身影。
从更深的层面而言,现行的宪政和人大制度,其实为代表履职设计了丰富的权利体系,除了眼下被频频使用的提出议案建议权、审议权、表决权、选举权等等外,还有监督力度更具刚性的询问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以及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权利等。随着民主进程的推进,这些重要权利已经有所运用,比如,2000年在广东各级人代会上爆发的“询问潮”和“质询潮”,就生动证明了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
不过总体而言,这类履职实践还是稀缺的样本。以全国人大为例,仅在1980年的全国人代会上,就宝钢工程提出过迄今为止唯一一次质询案。而罢免权在各级人大尽管运用甚多,也基本上只是针对一些腐败官员“补办”的一道法律手续,却鲜见对渎职、无能官员的追究。
要改变一些法定代表履职缺席的现状,需要提升一些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从“要我监督”向“我要监督”转型,进而激活一些“休眠”的代表权利,变被动履职为主动履职。人们期待,所有的人大代表都能意识到,代表并不仅仅是一个身份符号,为民代言也并不仅仅是一种话语表态,而是必须以用足手中的权利加以证明。我们期待,无论是人代会上,还是在闭会期间,代表约见官员、代表提出询问、质询等主动履职的态势,能常态化。
□阿计(北京媒体人)
-
代表可随时约见官员是在唤醒虚置的权力
50人看过
-
会员代表职责的履行方式
288人看过
-
让代表委员做履职明白人
201人看过
-
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
113人看过
-
职务行为与表见代理
334人看过
-
人大代表为什么难以履职有何约束?
457人看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政体,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法律程序,由选民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 更多>
-
表见代理有什么用?什么是表见代理?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14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我国表见代理制度建立时间不长,还有不完善之处,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其中,相对人对义务人的选择权问题、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责任问题以及代理人的抗辩权问题便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法律原因,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更加注
-
职务行为和表见代理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18对于职务行为和表见代理的区分还是比较容易的,因为不同性质的行为会带来不同的法律后果,例如职务行为就不需要承担着无效法律行为的后果,一切的事情都由公司来承担,不过对于表见代理来讲,公司可以选择追认或者是不追认,如果不追认的话,当事人自己是需要损失赔偿的,所以这个责任还是比较大的。
-
-
【缔约代理】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是否成立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12构成表见代理,合同一般在双方签字的情况下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行为人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对方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应当在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指纹时成立。一方在签字、盖章或者指纹前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应当成立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同意,合同应当以书面
-
代理什么是表见?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24所谓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而实施代理行为,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该代理行为有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权代理非经被代理人追认,不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这是法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其意思自治,不让其承担不测之损害。但在某些情况下,相对人是善意的且无过失,如果完全尊重被代理人的意思,强令代理行为无效,置善意相对人的利益于不顾,势必影响交易安全。要求相对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