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并不违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9:32:48 305 人看过

刘某于2002年7月大学毕业后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4年春节,刘某感到身体不适,同年3月被确诊为胃癌。从2004年4月起,刘某不再上班,住院治疗。到2005年7月,刘某一直住院化疗。2005年8月,公司以刘某6个月的医疗期满,且劳动合同依法顺延后亦届满为由,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并停止支付刘某的医疗待遇。刘某不服,提起仲裁。当地仲裁部门认为:原劳动部1995年实施的《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鉴于一些特殊疾病的医疗需要较长的时间,原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76条和《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第2条均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病(癌病、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因此,刘某的6个月医疗期虽过,但因其是患特殊疾病,其医疗期应顺延,如果刘某的病一直未治好,其依法可获长达24个月的医疗期(如果经申请获得劳动保障部门和企业的同意,还可以在24个月的基础上顺延),所以公司在刘某患胃癌未痊愈就解除其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评析]仲裁部门对医疗期的理解是值得商榷的。法律法规的用语都是非常严重的,我们要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对于某些特殊疾病可以延长医疗期的规定,笔者认为应把握以下几点:

(1)“可以”不等于“应当”、也不等于“必须”。从词义上看,“可以”表示许可、同意;“应当”表示应该、理所当然;“必须”表示一定要,有命令语气。从法理上说,“可以”没有强制性,“应该”、“必须”都是具有强制性的,这几个词的意义不是等同的。把“可以”视作“必须”,不“可以”就视为“违法”是不对的。

(2)“可以”是有条件的,即“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如果未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不批准,也可以不延长医疗期。

(3)“适当延长”不等于无限延长。本案中刘某的医疗期按规定应为三个月,即从2004年4月至7月,该公司为其延长了12个月,到2005年7月合同期满又延长了1个月。这时公司终止或解除刘某的劳动合同应该合法的,也是合理的,并无不妥。如果一定要延长到刘某的胃癌痊愈,那就没有期限了。因此,仲裁说“公司在刘某患胃癌未痊愈就解除其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是不妥的、缺乏依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16: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终止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终止后医疗期满病假期间的赔偿问题
    医疗期满病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后的补偿会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工作怎么办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
    2023-07-22
    126人看过
  • 医疗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员工医疗补助费
    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医疗期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另行支付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另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1997]18号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该医疗补助费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需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对于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且不符合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的,用人单位也应支付医疗补助费。一、医疗期和病假的区别医疗期间是一个法律概念,而病假更多是一个生理上的概念。从法律上讲,医疗期间是指公司员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休养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的长短有法定标准。病假,是指劳动者
    2023-04-04
    7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是否可以与在医疗期内的员工终止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不可以与在医疗期内的员工终止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医疗期满是终止。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合同期满后工厂能强迫与员工续签合同吗劳动合同期满后,工厂不可以强迫与员工续签合同,否则签订的合同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2023-08-03
    28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后的解决方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二)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可自行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没有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二)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可自行辞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没有经济补偿金。 劳 动 合 同 法 规 定 : 固 定 期 限 到 期 如 何 处 理 ?很多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误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
    2023-09-19
    483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争议――女工“三期”内,合同期满也不得终止合同
    (一)案由申诉方:吴××,女,26岁,××染织厂合同制工人被诉方:××染织厂被诉方法定代表人:杨××,男,48岁,××染织厂厂长吴××与染织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正值吴怀孕,双方都有续订劳动合同的意愿,但对合同期限未协商一致。染织厂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吴不服,申请仲裁,要求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二)调查核实情况××染织厂合同制工人吴××,1982年7月进厂,与厂方先后签订了两期劳动合同,1990年12月31日第二期合同期满,当时,吴已怀孕7个月。厂方根据生产需要,并考虑到吴怀孕,1990年11月书面征求吴的意见,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吴表示不再续订合同。几天后,吴的父母去企业,要求续订合同。企业同意续订,提出合同期限订四年,吴担心生育后难以胜任原工作,只同意订一至二年期的合同,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1991年1月3日吴上班时,厂方通知她:已终止劳动合同。吴对在怀孕期间,厂方终止劳动合同不服
    2023-04-22
    199人看过
  • 医疗期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医疗补助费主张的条件
    (一)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解除的,劳动者主张医疗补助费有理有据1、若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限法定顺延至医疗期满。医疗期内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2条)。2、劳动者因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见《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32条第1款第1项)3、医疗期满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医疗补助费。《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44条“用人单位根据本条例32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的,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上述规定是特指医疗期满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情形,如果是合同到期不续签而终止的,并不适用该“给付医疗补助费”的规定(二)医疗期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而终止的,劳动者主张医疗补助费必须
    2023-03-03
    122人看过
  • 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合同可以自行终止吗
    一、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合同可以自行终止吗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合同的,不能自行终止,劳动合同要自动延续至劳动者的医疗期满后终止。因为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应当续延至医疗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二、劳动合同到期算解除劳动合同吗不算,是终止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补偿金,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
    2024-01-13
    432人看过
  •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患病职工劳动合同的,职工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医疗期满。缪某于2011年11月进入某织造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1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缪某于2012年5月初生病,经医院诊断为慢性肾功能衰竭症。其后,缪某一直休病假。2013年10月30日,织造公司以劳动合同即将届满为由,通知缪某1个月后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并于11月30日出具了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2014年3月7日,缪某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因对裁决结果不服,缪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09
    440人看过
  • 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医疗期限
    基本案情:2009年12月,阿丽与阳光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阿丽担任部门经理,劳动合同期限自2009年11月30日至2012年11月29日。2012年5月7日,阿丽因患重症肌无力开始休病假,阳光公司为其报销了医疗费用并发放了病假工资。2012年11月29日劳动合同到期后,阿丽因病没有回公司上班,阳光公司停止为阿丽发放工资和缴纳保险。阿丽向区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阳光公司支付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病假工资并报销医疗费用。仲裁委裁决阳光公司支付阿丽2012年11月30日至2013年5月病休工资6720元,驳回了阿丽关于报销医疗费的请求。阿丽与阳光公司均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阿丽与阳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法律保护。阿丽实际工龄不满10年,在阳光公司工作不满5年,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应当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阿丽2012
    2023-04-19
    119人看过
  • 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是第几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劳动合同的作用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
    2023-02-25
    157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医疗保险
    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医疗保险?购买医疗保险,但医疗保险仍然有效。职工返回工作岗位后,继续享受医疗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参加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职工和其他弹性职工,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期限,则可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款项,该期限为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雇主只有在合法情况下才能终止与工人的劳动合同,否则,它们就是非法终止。这里有四种法律情形:一是协商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二是过失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
    2023-05-07
    466人看过
  • 医疗期间企业能否终止员工劳动合同
    首先个大家明确医疗期的概念。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一、案情简介原告缪某于2011年11月入职被告如?造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1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缪某于2012年5月初生病,经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慢性肾功能衰竭症,并出具病重通知单,其后缪某一直休病假。2013年10月30日,如?造有限公司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提前一个月通知缪某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2014年3月7日,缪某向如东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其结果不服,缪某遂向如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法院审理及判决如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
    2023-03-03
    135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医疗补助金标准
    医疗期满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医疗补助费。上述规定是特指医疗期满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情形,如果是合同到期不续签而终止的,并不适用该给付医疗补助费的规定。一、医疗期时长病假时长需要根据劳动者工作时长来计算。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劳动者病假最长为24个月。二、相关法律依据《劳动
    2023-06-23
    480人看过
  • 非工伤医疗期间劳动合同终止的赔偿
    1、非工伤医疗期间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工人因非工伤需要治疗,治疗后不能胜任原工作,转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向劳动者支付额外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I)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二)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条件订立的劳动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II。医疗期间的待遇1,员工病假工资
    2023-05-07
    411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两种情况: 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 更多>

    #终止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医疗期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该如何办呢?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03
      现在这个医疗期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是按规定下面几种情形下公司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还没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公司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劳动者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在该公
    •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劳动合同也届满,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并终止劳动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女职工产假届满后劳动合同也届满,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女职工产假和劳动合同同时届满时,单位应当将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届满期限延至哺乳期满之日。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三、《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指企业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女职工在
    • 长期终止劳动合同后可以依法停止医疗期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22
      如果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内到期,则不能自行终止,劳动合同应自动延续至劳动者医疗期满后终止。由于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当延长至医疗期满后终止。
    • 急?医疗期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9
      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合同的,不能自行终止,劳动合同要自动延续至劳动者的医疗期满后终止。因为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应当续延至医疗期满后终止。
    • 医疗期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而终止的,有经济补偿金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5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