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0:50:46 248 人看过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规定有:

1.《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4.《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二、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需要进行主体资格审查;要了解工程范围;了解建设工期,明确开工、竣工日期;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设计是否按照国家图纸标准建造;材料的质量保证等。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辖法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1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文章
  • 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一般是多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性质
    一、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一般是多少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法律一般规定是合同标的物的30%,如果约定了且在违约责任发生后,约定数额未高出实际损失的30%,则约定违约款有效,若约定违约金数额小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提高违约责任金;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额的,则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性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性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
    2023-03-02
    399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合法的有效期限
    一、建筑施工合同合法的有效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可知,合同内容包括姓名、标的、数量、履行期限等一般事项,因此,建筑施工合同的终止日期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写入合同,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在终止日期到来之前,如果未发生法定的解除事由,该建筑施工合同便一直合法有效。二、建筑施工合同期限不明的解决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
    2023-05-03
    345人看过
  • 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罚规定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定,建筑公司将建筑工程承包给没有相应资格等级的调查、设计、建筑公司或委托没有相应资格等级的工程监理公司,责令纠正,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公司分解建设工程,责令纠正,处理工程合同价格的零点五分以上罚款的所有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的执行或暂停资金的支付。第56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部门有以下行为之一,命令纠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1)强制承包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2)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3)指示设计部门或建设部门违反工程建设的强制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4)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5)建设项目必须实施工程监理,未实施工程监理的;(6)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理手续的;(7)建设部门未经审查或者暗示建设部门合格的建设文件,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文
    2023-08-05
    230人看过
  • 建筑工程违法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合法吗
    根据法律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一、工程合同签订的条件具备条件有哪些签订工程合同的条件如下:1、项目初步设计已获批准,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2、建设资金和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3、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已下发;4、承包商是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施工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2023-04-02
    368人看过
  •  转包建筑工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转包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双方签订的转包合同在法律上不受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发包人或政府监管部门可以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转包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因此双方签订的转包合同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建筑法对转包的规定】建筑法对转包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建筑法》第五十条规定上,该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同时,《建筑法》第五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了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
    2023-08-27
    85人看过
  •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对于工程款是如何规定的?
    一、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对于工程款是如何规定的(一)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二)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建筑工程工程款支付方式有哪些1、直接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发包人将工程款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无论是转账、现金汇款还是使用票据,对双方来说都无疑是避免纠纷的最有效方式。2、支付给承包人的有关人员。发包人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实际施工人的情形较多。除了实际施工人以外,承包人的财务人员、现场负责人或委托授权的其他人往往也
    2023-06-18
    354人看过
  • 哪些法律条文会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
    2023-07-07
    150人看过
  • 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
    发生建筑施工事故,谁来赔偿?(一)主要的伤亡事故的情形1、高处坠落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作业,是建筑施工的主要作业,因此高处坠落事故是主要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35%~40%。多发生在洞口、临边处作业、脚手架、模板、龙门架(井字架)等上面作业中。2、物体打击建筑工程由于受到工期的约束,在施工中必然安排部分的或全面的交叉作业,因此,物体打击是建筑施工中的常见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2%~15%。3、触电建筑施工离不开电力,这不仅指施工中的电气照明,更主要的是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施工中的所有人员都接触电,触电事故是多发事故。近几年已高于物体打击事故,居第二位,占总数的18%~20%。4、机械伤害主要指垂直运输机械或机具、钢筋加工、混凝土搅拌、木材加工等机械设备对操作者或相关人员的伤害。这类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0%左右,是建筑施工中的第四大类事故。5、坍塌随着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大量增加,基础工程越来越
    2023-07-07
    105人看过
  •  文明施工规定与建筑工程管理
    根据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需要制订并实施配套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同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为了确保实施,需要层层签订施工管理协议书,并利用经济手段辅助岗位责任制的实施。此外,各施工员必须督促有关作业班组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尽、工完场清。根据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需要制订并实施配套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同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为了确保实施,需要层层签订施工管理协议书,并利用经济手段辅助岗位责任制的实施。2.各施工员必须督促有关作业班组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尽、工完场清。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根据《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第四条,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应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并由项目经理负责实施。同时,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条件制定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修订
    2023-08-25
    212人看过
  • 建筑施工的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一、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情形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2、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3、抢险救灾工程;4、临时性建筑;5、军用房屋建筑;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二、施工合同备案与报建手续是一样的吗施工合同备案与报建手续不一样,报建是要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而且,现在
    2023-06-27
    258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同的撰写规范
    在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协议书时,验收方和被验收方需要提供彼此的基本信息,如双方名称、地址、联系信息等。协议书中应详细描述验收内容、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以及双方在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等。最后,双方需在协议上签字并盖章,并注明签署日期。验收方和被验收方在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协议书时,需要提供彼此的基本信息,包括双方名称、地址、contactinformation等。在协议书中,需要详细描述验收内容、合同价格以及支付方式,以及双方在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等。最后,双方需要在协议上签字并盖章,并注明签署日期。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同样本根据所提供的标题,可以看出这是一篇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同样本的法律分析。根据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同样本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结果以及合同双方
    2023-08-20
    300人看过
  •  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建筑工程要求是什么?
    根据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需要制订并实施以下措施:首先,制定相应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其次,层层签订施工管理协议书,以经济手段辅助岗位责任制的实施。2、各施工员必须督促有关作业班组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尽、工完场清。根据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需要制订并实施以下措施:首先,制定相应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其次,层层签订施工管理协议书,以经济手段辅助岗位责任制的实施。2、各施工员必须督促有关作业班组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尽、工完场清。 建 筑 工 程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措 施根据《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第三条,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建筑行业文明施工规范和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同时,施工单位应承担文明施工管理责任,确保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对于违反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相应的法
    2023-09-02
    157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阶段有什么法律风险
    1、合同主体资格的风险大型建筑企业大多数都在外地开办有分公司,但是其中有很多分公司名义上是某企业的分公司,实际上是包工头在独立运作,包括投标、施工等。按照一般的"行规",包工头中标之后,应该是以建筑企业本身的名义来签订合同的。但是,有部分包工头为免交一定数量的管理费,中标之后不通知建筑企业,而是私刻建筑企业的公章来与业主签订合同。一旦出了问题,包工头就跑了,而合同又不是建筑企业自己签的,业主的利益很难保障。2、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不全面的风险目前工程合同中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就是合同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约定不全面,主要是义务方面存在漏项。比如对于业主来说,招标时候的本意是打算将施工过程中的一些附随工程也交给施工单位承担,但是合同条款里面表达的不是很准确,于是施工单位就以超出合同范围为由拒绝施工,其主要目的无非是借机多收一点钱,但业主也没有办法,只好再额外多花一点钱。3、合同计价方式约定不当的风
    2023-04-16
    473人看过
  • 委托代建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主要有:1、概念不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形式要求不同,承揽合同没有合同形式要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体现。一、承揽合同与定作合同的区别定作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是:1、定作合同是制作人根据定作人的相关要求,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的协议;2、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协议。二、民间承揽合同是什么?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承揽合同具有下列特征:第一,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第二
    2023-03-07
    410人看过
换一批
#建筑工程施工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包人即施工人,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 更多>

    #工程施工合同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法律如何规定施工合同管辖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房地产登记的,以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地点为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未登记的,以房地产实际所在地为房地产所在地。
    • 建筑施工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25
      法律分析 以下情形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订立合同的双方或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是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以及该合同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的等无效的情形。
    • 建筑施工合同和建筑施工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4-0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劳务合同应当从四个方面来区别: 1、标的种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工程劳务合同标的中是工程中的劳务,即仅提供劳动力。 2、报酬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方支付的是工程款,其中包含人工工资。而劳务合同发包方支付的仅仅是人工工资。 3、签订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一定建筑资质,如果工程需要分包,必须经业主同意。而劳务合同承包人一般不需要建筑资质,劳务分包
    • 建筑施工企业质保法中建筑工程质保期有什么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7
      建筑工程保修期的规定包括:建筑工程保修期一般为2至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工程主体结构终身保修。保修期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责任。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什么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5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价考核制度,并做好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