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劳动纠纷处理流程中的仲裁裁决如何执行
个人劳动纠纷处理流程中的仲裁裁决由法院执行,申请人必须在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2年之内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处理劳动纠纷的法律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途径有如下:
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
2.调解,企业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
3.仲裁,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三、个人劳动纠纷处理流程中如何收集证据
个人劳动纠纷处理流程中收集证据的方式:
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搜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最好有单位盖章)。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4.搜集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5.搜集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
6.同事的证言。让同事出书面证言,但此类证据需注意的两点是,一是打官司时,出具证言的同事一般需要到庭作证;二是同事需要自己有证据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他需要有出具该证言的能力。
7.搜集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比如用人单位下发的含有劳动者名字的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
8.搜集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的文件等。比如最为常见的代表公司签收快递,该快递单一般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六章 执 行 第六十三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注:经北大法宝编辑团队核实,本条引用的《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应为“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
-
如何处理劳动仲裁裁决书执行中的争议?
450人看过
-
发生仲裁纠纷后如何执行仲裁裁决
278人看过
-
劳动人事仲裁过程:仲裁裁决的执行途径
483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中如何处理竞业限制纠纷
145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纠纷仲裁中伪证如何处理
200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仲裁庭如何审理劳动纠纷案件
453人看过
-
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裁决与执行如何处理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范围 1、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3、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4、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5、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7、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
-
如何执行仲裁裁决呢?仲裁裁决是怎样的过程?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5申请执行需要提交文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
-
仲裁的过程中,仲裁委的裁决如何申请执行的有人知道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6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
-
劳动仲裁纠纷超过仲裁期限如何解决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有权利让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在指定期限内提供证据,逾期不提供的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的。 一般而言庭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