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16:44:12 112 人看过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注意事项: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逾期属自动放弃享受失业保险的权利。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准备材料:

1、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嘉峪关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职工情况登记表(加盖公章);

5《职工失业保险手册。

办理流程:

1.职工失业后,应在单位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证明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必须在每月5号(节假日顺延至上班后第一天)持本人《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社保大厅一楼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签字确认。

3、首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签字完毕两周后,持本人身份证和失业保险手册到绿景苑楼下中国银行领取银行卡。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时限:自受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确认

办事地点:嘉峪关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一楼失业保险科

收费标准:免费

联系电话:0937-6785510,0937-678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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