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捕需要哪些程序
1、批捕需要的程序是: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并且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批捕,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延长一日至四日;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刑事案件批捕是不是就一定会批捕
不一定批捕,批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那么检察院不批捕可以公诉吗?显然是不可以的,批捕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前提,检察院不予批捕后还有一系列的程序,还可能会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的。
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不能因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就不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被告人。
批捕的条件是基于实际的证据而言的,公安机关可以就有关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进行批捕处理,但涉及到批捕条件不成立的,可以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是可以不予批捕的,具体情况下应当基于实际的犯罪行为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n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n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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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后还有哪些程序还有哪些程序甘肃在线咨询 2021-06-08检察院批捕时,刑事案件是处于侦查阶段,之后还要经过审查起诉阶段,然后再是审判阶段。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后,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在这一阶段,检察院会对《起诉意见书》以及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调查核实其他证据,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对案件作进一步侦查时,可以决定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除上述退回补充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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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需要哪些程序,法律是如何规定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11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并且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批捕,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延长一日至四日;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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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是什么意思逮捕要经过哪些程序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17批捕是指批准逮捕,在对刑事案件侦查起诉过程中,可以依法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逮捕措施。 逮捕经过的程序有: (一)提请、批准逮捕 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87 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二)决定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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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逮捕程序有哪些批准逮捕范围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03(1)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见。 (3)作出决定。检察人员对提请批捕的案件审查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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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批捕有哪些程序?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1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