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6 22:10:32 135 人看过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条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立案标准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立案条件为:

1、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2、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

3、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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