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的条件有:主体为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检察院;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
一、打死人只赔钱不判刑吗
不仅需要赔钱,还需要判刑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根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五条对此作出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根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还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因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各环节均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被诈骗后能要求赔偿吗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诈骗的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取:
1、依靠司法机关进行追缴。钱财在没有被犯罪分子挥霍的情况下,最为直接有效。
2、看犯罪分子是否有悔过之心,主动退赔。这种情况多是想争取司法机关从轻处罚,如果犯罪分子能积极退赔,可以出具谅解书。
3、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犯罪嫌疑人的财产。
4、被害人不能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第一百四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一百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和本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告知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第一百四十二条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国家财产、集体财产的,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三、起诉重婚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
起诉重婚可以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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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具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附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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