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维修基金的作用及其实施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2:40:28 461 人看过

特殊维修资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该物业区域的公共部件、共用设施和设备的维护支付一定标准的资金到专项账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资金。特殊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具体业主按投票权确定的标准分配费用比例。

公共维修基金怎么使用

1、住宅共用部位、住宅共用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可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2、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分为一般情况和紧急情况两种。

(1)一般情况:

由相关业主、业主大会或物业公司等作为主体提出使用建议;业主大会或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向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公共维修基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2)紧急情况:

如果出现应急情况的,则不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通过。而且,自区县建委或房管局作出的批复意见之日起24小时内(指工作日)办理支付。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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