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产税征收有优惠,主要优惠如下: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个人房产税免征个人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个人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个人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个人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个人房产税。
8、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个人房产税。
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2)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个人房产税。
(3)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个人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个人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
(4)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个人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减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5)为鼓励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个人房产税。
(6)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个人房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业用房,是否给予照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
(7)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个人房产税。
(8)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个人房产税。
(9)对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个人房产税。
(10)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房产税;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上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房产,在单位财务帐中划分清楚的,从2001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个人房产税。
(11)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的生产用房,暂免征收个人房产税。这里的“供热企业”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
(12)对位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个人房产税。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和选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自用的房产,免征个人房产税。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房产税征收时间是多少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
2024年房产税税收优惠
62人看过
-
房产税优惠政策有什么?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495人看过
-
房贷税收优惠:个税专项扣除
114人看过
-
核定征收纳税人或可享受税收优惠
266人看过
-
公租房免征房产税,房产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467人看过
-
个人房产税有何税收优惠,纳税时间应注意哪些问题
469人看过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而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 更多>
-
个人所得税征收有哪些税收优惠,主要内容有哪些,如何征收房产税?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6个人房产税征收有哪些税收优惠,主要内容如下: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个人房产税免征个人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个人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个人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个人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
-
个人首次购房有何税收优惠政策?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08]2347号)文件规定一、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买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
残疾人个人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残疾人个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5残疾人保障法》第32条规定,残疾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残疾人个人提供劳务或者有所得的,凭《残疾人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残疾人个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2.残疾人员的个人所得,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人员的所得限于劳动所得,3.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
-
增值税税收优惠税优惠条例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6条例第七条(一)项所称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条例第七条(二)项所称的无形资产转让、开发支出,是指不得直接扣除的纳税人购置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费用。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扣除。条例第七条(三)项所称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条例第七条(四)项所称的各项
-
离婚房产转让有哪些税收优惠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3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其购置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以下简称通知)执行。即: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