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主要特点是:背书是一种附属票据行为;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是持票人所为的法律行为;背书的主要目的是在于转让票据上的权利。在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背书转让汇票权力时,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有关的记载,并且应该将汇票进行交付。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所以汇票的流通性大大的增加了。但是如果背书人不愿意将此汇票继续背书流通下去,也可以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的字样,此汇票就属于不能够背书转让的汇票。此种银行承兑汇票的转让的效力就是:在一般情况下,汇票是不能够继续转让的,但是如果被背书人继续转让此汇票,则背书人对在记载不得转让的字样以后取得票据的权利人不承担义务。这种做法就限制了票据的流通性,保护了当事人的意思。同时,为了使银行汇票安全的使用,所以必须采取一定的手段来确保其安全,对银行汇报进行背书,但背书以后还需要有确认的签名。但如果大家遇到了与汇票背书相关的难题,请联系我们的律师。
限制流通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有哪些
1.断头背书
在票据流通中,能见到的是背书中ABCD连续背书的,但出现了一种如A让与B,C让与D,即缺了B让与C的环节,缺乏了B与C之间的背书,称之为断头背书。断头背书是背书不连续的现象,一般被认为只是影响持票人权利和债务人的完责问题。我国《票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因此须提供其合法方式取得的证明,仍能证明票据是有效的。
2.有涂改的背书
背书的涂改有几种可能,其一是背书人在书写过程中不慎写了不规范的简化字;其二是写错了字;其三是对记载的文句涂去或消除。
关于涂改对背书一般有两种影响,其一认为“涂销的背书视为无记载,这是常见的国际惯例《统一汇票本票法(第16条)》”,这种涂改视为无涂改;其二认为对涂改人在追索权上不享有完整的权利。
3.禁止背书的背书
背书人在作背书时,撰写了禁止新的背书的文句。如“不得转让”,即意味着对被背书人免除担保责任或者再作背书,如果该票据到此不再转让,那么其票据效力和权利与一般票据相同。如果再要转让,一般接受者也不容易接受。
4.设质背书
这是属于不转让背书,即背书人以票据权利为被背书人设立质权,在背书上写有“质押”或“抵押”字样。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权利,并强以按设立抵押权的金额享有票据权利。
知识延伸阅读: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注意事项
1、背书不连续。背书不连续是银行承兑汇票最常见的错误。目前共有2种不连续的方式。
(1)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背书的前手和后手的签章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例如:A转让给B,而在后手签章处却盖了D的印鉴,B与D明显不是一个单位。
(2)背书名称与印鉴有部分不符。背书的前手与后手的签章缺字或多字或印鉴不清。例如,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却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或者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A转让给B,B的印鉴盖的不清,致使无法辨认。这样,连续性无法辨认,影响了解付。
(3)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
2、委托收款错误。
(1)多处委托收款。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几手背书中,有两处以上的背书都注有“委托收款”字样。
(2)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具体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行为XX农行,而结算凭证上却盖着XX工行的结算章。
(3)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具体表现为付款人名称填写不正确,收款人与开户行填写不规范。
3、背书转让给个人。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章第七十四条: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以上条款从法律上规定了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转让给个人。
-
承兑被背书人位置写错了怎么办,承兑汇票背书的主要特点
125人看过
-
商业汇票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区别
269人看过
-
汇票背书怎么分类,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的区别是什么?
352人看过
-
汇票背书是怎样的,汇票背书时应记载的内容是什么
62人看过
-
空白背书汇票能出借吗,汇票背书转让有哪些
449人看过
-
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的背书
357人看过
汇票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转让汇票权利或其他为目的,在汇票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汇票背书转让或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个人须记本名,单位须记注册全称。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如继承、企业合并... 更多>
-
汇票背书的规定汇票背书还用背书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19应当连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一条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
汇票背书转让须知汇票背书有哪些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4《票据法》第30条 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票据法》第31条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 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票据法》第32条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
-
承兑汇票背书的含义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08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转让的一种重要方式。背书是由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这里的持票人称为背书人,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承兑汇票背书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 承兑期限最长不超
-
背书汇票注意事项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2承兑汇票背书注意事项: (1)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背书转让给个人。 (2)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也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3)背书转让后,背书转让的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4)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背书转
-
汇票背书是否连续?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2应当连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一条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