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2009年,工业公司与建筑公司在未履行招标程序的情况下签订了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双方进行了设计变更。2010年,由于缺乏施工程序和施工许可证,该项目被建设主管部门关闭。随后,双方办理未完工程移交事宜。2011年,该工程竣工后,建设公司仅以800万元起诉索要剩余工程款。经评估,按定额计算,竣工工程造价1900万元;按合同价计算,竣工工程造价1300万元。对此,兴业公司确认了欠建设公司的工程款,并同意按合同约定支付1300万元。施工单位要求按定额计算标准付款。现在的付款原则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本案所涉工程应当不经招标程序进行,招标无效。上述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承包人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由于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权利受到限制,本条规定了“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前提条件。上述司法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工程款可以参照原合同签订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工程定额标准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和标准结算,主要是以工程量清单计价因增减工程的性质和标准,原合同规定的计价方法和标准不适用,或原合同不适用时,选择结算方式。本案工程设计虽已变更,但已完工工程不存在上述情况,故应按双方约定进行结算。因此,虽然涉案建筑合同无效,但应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依据。涉案工程未竣工验收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付款请求提出抗辩。
根据评估结论,已建工程造价1300万元。双方确认工业公司已向建筑公司支付800万元,故工业公司已向建筑公司支付500万元及利息。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我们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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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未竣工验收的,工程款能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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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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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竣工验收的工程怎么结算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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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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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应支付工程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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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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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原则是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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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有效未验收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应如何计算工程价款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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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工程未竣工验收,建筑施工企业能否主张工程款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2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建筑施工企业。 2、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风险提示:合同约定是结算的最终依据,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特别重视并做好结算条款,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合同履行施工责任,保留好诸如工程联系单、签证、索赔单、会议记录等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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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验收、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如何确定工程价款?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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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未经竣工验收,造成工程价款无效,怎样确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