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家自杀学校有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1:12:56 77 人看过

一般而言无过错,但要查清自杀的原因,综合分析判断。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责任的责任承担规则

1、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当事人

学校承担的赔偿责任,在实体法律关系上,学校应当是赔偿义务的主体,是赔偿责任的承受者。在诉讼法律关系上,学校应当是被告。受到伤害的学生向学校请求损害赔偿

学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主体,是受到伤害的学生或者他人。受到伤害的是学生的,学生是赔偿权利主体,如果学生是未成年人,在诉讼中作为原告,其监护人是诉讼代理人

如果学生自己应当承担责任或者学生的监护人承担责任的,应当按照侵权法的规定确定责任,学校不是当事人,不是赔偿法律关系的主体。

在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订有学生伤害事故保险合同的,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确定赔偿关系。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需要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学校是赔偿义务主体,赔偿权利主体可以继续向学校请求承担赔偿责任。

2、免责事由

在一定的条件下,即使发生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也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学校责任的免除。凡是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法定情形的,应当免除学校责任。

除此之外,由于学生及其监护人责任引发的人身事故,学校也不承担责任。学生及监护人的事故,是指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没有过错,而是由于学生自己的过失,或者是由于其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而造成的,损害应当由自己负担的事故责任。对此,可以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①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②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③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④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⑤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这些事故的责任,应当由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7日 19: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学生在学校手臂骨折是学校的责任吗
    学生在学校手臂骨折是学校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学校、幼儿园和其他依法负有教育义务的教育机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未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义务,造成未成年人人身伤害或者未成年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第三人侵犯未成年人权利,造成未成年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相关法律知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一)校舍、场地、场地等,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校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二)学校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的,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未及时采取措施的;(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有
    2023-05-31
    318人看过
  • 大学生学校吃坏肚子,学校有责任吗
    只要有充足的证明能证明是学校提供的食物,那学校要承担医疗费、护理费(大人护理)、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同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
    2023-02-23
    489人看过
  • 学校应如何防止学生自杀事件并承担责任?
    学生自杀学校承担的责任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如果学生是未成年人,学校都要负责任,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2、如果学生是成年人,是因为学校管理原因而自杀的,学校要负责任;3、如果学生是因为个人原因自杀,而学校只是因为没有发现,那么学校只负轻微责任;4、如果学生是因为个人原因自杀,学校已经发现但并未采取必要措施而造成学生死亡的,学校要负责任;5、如果学校在学生自杀事件中已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进行了鼓励和教导,学校的行为并无不当之处,因此不须承担赔偿责任。一、学校无需负法律责任的情形如下: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4、学生自杀、自伤的;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二、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情形如下
    2023-07-01
    222人看过
  • 学生在学校被绊倒门牙掉了学校有赔偿责任吗
    现提供《民法典》,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你的情况判断。《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3-04-17
    272人看过
  • 在校发生意外骨折学校有责任吗
    一、在校发生意外骨折学校有责任吗在校发生意外骨折学校有责任的。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或者造成伤害的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有过错,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学校与打人者一起承担责任。如果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需要承担责任,由打人的同学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二、学生受伤需要赔偿的项目孩子在学校受伤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如果造成残疾的,责任人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
    2023-06-05
    61人看过
  • 学生受伤学校责任侵权责任吗?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生校期间受伤的,学校要不要承担责任,要依据学校是否尽了职责而定,未尽职责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害时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一、校园侵权行为的责任形态的界定1、直接的责任形态和间接的责任形态。这是侵权责任的最基本的责任形态。这种判断的标准主要是责任是有行为人自己承担,还是有与其有特定关系的相关责任人或与
    2023-06-22
    436人看过
  • 未成年学生校外打架,学校有责任吗
    如果学校能够证据尽到了监管、教育义务的,则未成年学校在学校打架学校没有责任;反之不能证明的,则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一、学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学校合同纠纷一般与其他合同纠纷一样处理,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
    2023-03-11
    125人看过
  • 学生上学路上的安全学校有责任吗
    一、学生上学路上的安全学校有责任吗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二、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责任吗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要根据发生意外的情况确定,具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
    2023-04-30
    469人看过
  • 学校对学生突发疾病有责任吗?
    如果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早已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是没有告诉学校,那么学生在校内突然发病,学校并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学校发现学生发病后,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学校没有采取措施而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应当对加重部分承担责任。学生在学校打架斗殴怎么处理打架斗殴,如果是轻微伤,不会面临刑事处罚;如过造成轻伤及以上,则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即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
    2023-07-06
    434人看过
  • 中专学生校外游泳事故学校有责任吗
    民法规定,学校对校内学生事故依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校外,如果学校有先行行为导致应当承担以外,其他的可以不负责任。如果是上放学途中,学校大门口附近事故,根据具体情况认为是否有监管责任。一般来说,校园以外,放假期间,学校无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1、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2、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
    2023-06-11
    301人看过
  • 班主任对学生在学校的事故负责吗
    班主任对学生在学校的事故负责吗?教师是否对学生的事故负责取决于他是否履行了应有的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一)校舍、场馆、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生学习用品、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一致;(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设施设备管理有明显疏漏,或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课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五)学校明知教师和其他教职工患有不适合教育教学的疾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六)违反规定,组织、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劳动的,体育或者其他不适合未成年人参加的活动;(7)有特殊体质或者特定疾病的学生不适合参
    2023-05-31
    366人看过
  • 学生坐校车下车后丢失学校有责任吗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相关法律知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五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第十六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第十七条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学校要求或者认为必要,可以指导、协助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
    2023-04-17
    165人看过
  • 学校“在家”自尽学校“赔款”9万元
    白银区法院审理认为,学校和班主任对班级疏于管理,对学生疏于疏导关心,对其自杀有一定的诱因,学校应对此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第三人的教学失察和不当教育行为系代表学校履行职责,其行为结果应由学校承担。11月14日,白银市民李先生从白银市第某某中学拿到了9万元的转账支票,这张被标记为赔款的支票总算让他女儿丹丹(化名)的死有了一个结果。2011年1月20日下午,白银市民李先生回家后,发现12岁上七年级的女儿丹丹用一条红绸带搭在客厅门上结束了生命。李先生在收拾女儿的遗物时从日记中发现,其受到班主任王老师的不公正待遇和同学的欺负,而班主任老师并没有正确处理,给女儿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李先生夫妇认为女儿的死亡与其就读的白银市第某某中学的教育行为不当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白银市教育局调查后,学校出具调查报告,承认丹丹的班主任王老师对丹丹实施过体罚,并在班上说过不当言辞,但该校认为丹丹的死亡与学校无关,不应
    2023-04-26
    82人看过
  • 学生私自外出学校责任如何分配?
    学生私自外出学校没有责任。学生私自外出都是个人的行为和学校没有关系,其主要责任在当事人身上。在上学期间学校应有权利对学生的行为规范进行规定。如果是学生私自离校造成了学生的人身损害后果,学校的行为并无不当,不需要承担事故的责任,根据规定学生在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一些事故都不需要承担责任。学生怀孕学校有责任吗看是否成年。如果是未成年,老师和家长都是你们的监护人,通常情况下,在学校,老师负主要责任,其他范围,家长负主要责任,但是,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自己具有判断是非和预见能力,也要负很多的责任。老师如果知情后,没有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告知,老师要负失职的责任,但是,如果学生要求老师不告知家长,说明,学生主动将后续责任承担,一旦出现问题,老师最多有过失责任。主要责任与学生双方和医院方面有关系,因为手术需要人签字,男方签字出现了事故,院方存在失察的责任,女方签字,院方无责任,男方也要承担
    2023-07-03
    342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学生在学校自杀了学校校长的刑事责任要负责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12
      一,如果学校处罚学生有失公平,公正的话,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即教育局反应,二,如果学生违反学校纪律,学校可以停课,但时间不能太长,三,学校处理的结果和学生自杀并不构成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学校在安全防范方面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
    • 假如学校闹自杀被退学学生有责任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2
      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等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依此,有一个比较简单的评判方法,即:当时老师是否知道此事或老
    • 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责任吗,学生受伤后,学校有责任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0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未尽监护职责的监护责任,还是承担一般过错责任,此是相当一个时期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颇有争议的问题。以往倾向性的且多为司法实践所接受的观点认为,自学生的家长将未成年学生送到学校接受教育之日起,学生家长即与学校建立了对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委托监护关系。因此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责任吗,不论学校对在校学生所受到的人身伤害是否存在过错,学校都应承担未尽监护
    • 学生在离学校一千米的地方跳楼自杀,学校有附带责任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5
      需要查明自杀原因是否与学校有关,为更清楚了解你的情况,建议到我所当面咨询律师。
    • 学校迟交学费留学一个月自杀学校有责任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21
      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等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依此,有一个比较简单的评判方法,即:当时老师是否知道此事或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