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可以提供劳务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5:12:15 193 人看过

一、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可以提供劳务吗

1、有雇佣关系员工,可以提供劳务,但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法律依据,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如果雇佣关系员工想要提供劳务,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合同约定:劳动合同中是否允许员工提供额外的劳务,以及提供劳务的方式和条件等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工作时间和报酬:提供劳务可能涉及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或额外的工作量,因此应与员工协商并达成一致,确定提供劳务的工作时间和报酬等相关事项。

(3)法律合规: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雇主和员工都需要确保遵守中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包括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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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雇佣关系可以劳动仲裁吗

雇佣关系不可以劳动仲裁。

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有雇佣关系但没签订合同违法吗

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雇佣关系并不是必需签订书面合同,雇佣关系可以口头协商,所以有雇佣关系没有签订合同并不是违法的行为。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n(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n(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n(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n(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n(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n(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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