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证据丢失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20:04:08 58 人看过

可以再次调查取证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一、报警诈骗钱需要什么证据

一般需要转账记录,就可以立案了。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职务侵占一般不立案吗

职务侵占涉嫌职务侵占罪,只要达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一定会立案,公安司法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就会不予立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内容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内容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是指什么样的证据
    刑事立案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护;(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鉴定、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刑事案件的证据有哪些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了刑事案件证据的八个种类,分别是:(一)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二)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三)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四)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
    2023-08-05
    476人看过
  • 刑事案件毁灭证据罪
    成立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情节严重为前提。对于帮助毁灭、伪造重大案件证据的,帮助毁灭、伪造重要证据的,帮助毁灭、伪造多项证据的,多次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帮助多个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毁灭、伪造证据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对于情节轻微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犯罪。一、构成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会如何追究责任构成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责任追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二、新刑法对妨害作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
    2023-04-10
    439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两个证据能否定案
    1、刑事案件有两个证据,如果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犯罪事实的,证据经查证实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一、刑事案件证据收集要求有哪些1、审判人员、
    2023-03-20
    273人看过
  • 原始证据丢失怎么办?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区别是什么?
    一、原始证据丢失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原始证据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1、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2、原件或者原物已丢失或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通过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介绍,我们知道原始证据只是双方确立相关责任的一个证明,只要按以上介绍的方法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据,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相关的责任关系,照样是可以打官司的。二、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区别1、原始证据。原始证据是按民事诉讼证据来源加以区分的。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如合同的原件。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证明,原始证据要比派生证据更可靠些。2、传来证据。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
    2023-06-03
    219人看过
  • 办理刑事案件依据是什么?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1、立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侦查,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3、起诉,对于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向人民法院起诉;4、审判,法庭进行审理,作出判决;5、执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是什么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程序,需要当事人进行报案或者公安机关发现有犯罪行为,然后进行立案,由此开展侦查活动。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2023-08-01
    79人看过
  • 档案丢失情况是人事档案异常劳动争议案件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引发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交手续引发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档案转移纠纷应当按照劳动争议案件受理。档案丢失了怎么办?可以补办吗?档案丢失可以进行补办,补办内容:从高中到大学的各种学籍材料入学通知、学籍卡、成绩单、毕业证高考名册、毕业学校、填报志愿、高考分数、录取通知等;大学里每门课程的学分、毕业鉴定、毕业论文等,工作后的报到证、招录手续、劳动合同等且这些材料都需加盖公章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
    2023-08-18
    444人看过
  • 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什么,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什么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证据取得手段或者方法不合法、程序不合法且不能补正的不得作为案件审理的证据。比如严刑逼供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取得的口供,以及不符合法定程序但是无法做出合理解释取得的证据,都应当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二、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有哪些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有:1.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7种证据以外的证据形式;2.法定人员以外的人非法收取的证据材料。例如,商场保安人员主持的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3.非经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例如非法搜查、扣押的物品,以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及其
    2023-06-20
    309人看过
  • 二孩罚款收据丢失怎么办
    一、二孩罚款收据丢失怎么办?计生办超生罚款单怎么补办罚款单是发票,是不可能再开的,可以到你交钱的计生办去开证明,证明你已经罚款,盖上章就可以,还可以留你们计生办的电话,方便联系。超生罚款怎么计算不叫超生罚款,叫社会抚养费,依照规定“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本条所称
    2023-03-27
    58人看过
  • 欠款单据丢失,应该怎么办?
    第一、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第二、可以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证人到庭作证,证人必须是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第三、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第四、故意扩大诉讼标的。在上述证据难以取得,且债务人不知道借条已丢失的情况下,可故意扩大诉讼。如何向别人要回欠款向别人要回欠款情况如下:1、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债务人在履行期间未履行法院判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强制执行时,将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财产、车辆、证券和存款。此外,如果债务人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拒绝履行法院的有效判决,个人信用报告中会记录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限制高消费和出入境,甚至可能被司法拘留;2、有能力拒不执行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人民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
    2023-07-06
    238人看过
  • 出现医疗事故证据弄丢怎么办?
    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就再也搜集不到了,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二、把所有的病历邮寄给我们研读一下:医疗纠纷不同于其他纠纷,医疗纠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是上网搜一下或者咨询一下就可以解决的。特别是鉴定,一个质量良好的陈述意见是鉴定的基础。良好的鉴定陈述意见,是需要求律师运用自身的医学知识与法律知识,投入很多精力与时间,通过对全部病历的研读之后才形成的。我们通过研读病历,才能够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三、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
    2023-03-01
    54人看过
  • 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证据不足怎么办?
    检察院退侦两次,如果仍然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未批捕检察院退回侦查算一次退侦吗不算,案件证据不
    2023-08-05
    243人看过
  • 民间借贷借据丢失怎么办
    借据弄丢,如果双方关系非常好,而借款人又按时偿还了贷款的话,可以不用管它。但是,这也暗藏风险,比如借款人还款了但是没有借条销毁,到时候还款人再用借条要求借款人还款就麻烦了。借条弄丢,最好的是双方重新再签写一张新的借条,并且在借条上注明清楚原有。新的借条上面关于借款人、借款金额、期限、预约责任等也要一并写清楚。总之,借条弄丢是非常非常麻烦的一件事情,大家尽量不要弄丢它!发生借贷的时候,一定要情归情理归理,空口无凭,立字为据,白纸黑字能让彼此先小人后君子。出借人一定要让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据,并且了解写借据时应注意什么,尽量避免纠纷。有的出借人没保存好借据,要了解民间借贷借据丢失怎么办。总之,出借人要注意防范民间借贷过程中的纠纷,也可以咨询律师怎么防范风险。一、借款后签订借条什么意思“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
    2023-04-10
    241人看过
  • 盖章空白收据丢失怎么办
    空白收据丢失必须要引起重视,立即跟财务和经理汇报这件事,然后把丢失收据页的号码全部登报声明作废。收据可以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外部收据又分为税务部门监制、财务部门监制、部队收据三种。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等,这时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按照规定不需要纳税的,可以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也是合法的凭据,可以入账。一、收条适用于哪些场合收条是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性的应用文。收条也称作收据。收条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应用文样式。收条一般适用于下列一些场合1、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
    2023-02-27
    267人看过
  • 医疗报销票据丢失怎么办
    首先确认是一次报销还是二次报销;这里的一次报销是指未通过医保结算的费用单据,例如:深夜急诊或普通急诊。妇产科费用。二次费用是指医保以事实报销,单位或保险公司可以提供二次报销。丢失发票的金额小就不必补办,办理过程比较繁琐。医院工作人员也觉得比较没有意义。.丢失发票的金额大,那就需要办理补办手续了,首先要到医院的医保办公室申请办理票据丢失手续,填写丢失发票的原因并签字,然后由医院的医保办人员调出丢失票据的电子记录,打印出来,确认无误在补办单上签上补办票据单号及金额,经办人签字和盖章。然后拿着医院出具的证明和丢失票据的其他明细到单位或街道的医疗报销处报销费用,再由单位工作人员或街道工作人员把丢失补办的材料交到所在地区的医保中心办理结算,然后根据报销回来的单子进行二次报销。二次报销时不慎把票据丢失的话,一般看单位投保的保险公司需不需要,一般的保险公司给单位的职工报销时需要票据的,因为二次报销数据只
    2023-02-18
    24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已经立案后,被害人证据全部丢失了,案件怎么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被害人的报案只是证据的一种,所以只要其他的证据够分量就可以了。被害人的材料可以补
    • 证据原件丢失只有复印件怎么办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17
      证据原件丢失只有复印件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原始线索,经调查核实:1、如果原始证据掌握在对方手中,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线索,申请对方出示原始证据;2、重签一份。但是很麻烦,可能要承受一些不良影响;3、严格保密,假装没丢。反正在平常中,大部分都只需要一份复印件,不用原件。如果是对方违约,会在仲裁过程中会非常不利,除非有办法把原件拿回来。
    • 或者法院证据原件丢失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9
      如果对方对该证据认可,没有原件也可以,否则该证据很难作为法院定案的依据。
    • 民警丢失的刑事案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04
      1、公安局把案件卷宗丢失的首先要对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是完结的案件,要重新调查取证。因为案卷丢失致使案件无法进行的,会对在押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 2、民警丢失刑事案件卷宗要受到一定程度的行政处罚的,严重的可以撤职处理。
    • 证件丢失怎么办理?如何找回丢失证件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
      可以从民政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如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