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给付义务可分为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
1、所谓主给付义务,简称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负有交付买卖物及移转其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均属于主给付义务。就双务合同而言,此类主给付义务,构成对待给付义务,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履行自己的给付,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一部或全部不能履行时,当事人一方减为或免为对待给付义务。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致使不能履行、逾期履行、不完全履行时,债权人得请求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
2、所谓从给付义务,简称从义务,是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的义务。其存在的目的,不在于决定合同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满足。
二、给付义务,还可分为原给付义务和次给付义务
1、原给付义务,又称第一次给付义务,是指合同上原有的义务。如名马之出卖人交付该马并移转其所有权(主给付义务),交付该马的血统证明书(从给付义务),均为原给付义务。
2、次给付义务,又称第二次给付义务,是原给付义务在履行过程中,因特殊事由演变而生的义务。它主要包括:因原给付义务不能履行、逾期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而产生的赔偿损失义务;合同解除时产生的回复原状义务。
上述次给付义务系根基于合同关系,合同关系的内容虽因之而改变或扩张,但其同一性仍保持不变。
-
合同法中关于委托合同的相关知识
115人看过
-
关于行政处罚,有哪些相关知识?
150人看过
-
债权债务相关知识有什么
296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相关知识
454人看过
-
债权债务互抵相关知识的汇总。
474人看过
-
项目居间服务合同的相关知识
364人看过
合同债务是涉外合同之债。涉外合同之债是根据涉外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涉外合同是发生涉外之债的主要根据,涉外合同之债是涉外之债的主要部分。合同的债权债务可以转让,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有效条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 2、其被转移的债权债... 更多>
-
有哪些有关于借款合同的相关知识?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07签订借款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3)借款的用途;(4)借款金额;(5)借款利率;(6)还款期限;(7)保证条件;(8)还款方式;(9)违约责任;(10)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1)其它条款《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
-
关于行政处罚,有哪些相关知识?江西在线咨询 2021-07-05一般程序也称普通程序有如下特征: 一是适用范围广。 二是较简易程序相对严格、复杂。一般程序的内容,包括立案、调查、处理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当事人陈述和申辩、送达处罚决定书。 1、立案。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在两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 2、调查。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证件。 3、处理决定。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况,分别作出
-
-
关于传销案件相关的刑法知识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151、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行为。 2、构成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仅限于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即指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
-
债权债务互抵相关知识的汇总。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1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另外,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