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需要等待案件处理结果。只是说明你的案件并没有结束,因为你的条件符合监外居住,所以将你释放。
在监外居住的这段时间里,你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所、未经批准不得会见他人(除辩护律师、同住的家人)、不得干扰证人被害人等。
如果有违规或重新犯罪,是会被重新收监的。另外你的案子并未结束,现在只是在监外内等候审判,如果你确实有罪,审判后仍要收监执行刑罚。如果你有轻判的情节或者根本无罪,你就不会被收监。
一、孕妇判刑一年生完后还会不会坐牢
孕妇判刑一年生完后是否还会坐牢需要根据情况来定。
孕妇判刑一年,可以缓刑,生完孩子后,除非情节严重危害社会要收监。一般哺乳期会考虑孩子,监外执行。或缓期执行。孕妇是不用坐牢的,要监外执行,等过了哺乳期才可以收监坐牢,孩子可交给亲属看管。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二、严重疾病法院强制收监违法吗
符合条件是不违法的。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监执行: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八)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
被监视居住的会收到逮捕证吗
342人看过
-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了会逮捕吗
394人看过
-
监视居住后还会逮捕吗,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
300人看过
-
监视居住后还有可能会被逮捕吗?逮捕的实施程序
452人看过
-
监视居住是逮捕前还是逮捕后
408人看过
-
被监视居住者的逮捕状况
300人看过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
逮捕后怎样还被监视居住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41、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
-
怀孕逮捕改为监视居住还会被逮捕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6会的,如果最终判定你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怀孕和哺乳期内你可继续申请取保候审,改为监视居住关于怀孕逮捕改为监视居住这个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
监视居住被查封会不会被逮捕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2(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入、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以上规定,如果给司法机关的侦查活动造成了干扰或者增加了困难,或者严重妨碍了审判活动的
-
逮捕后保留监视居住会不会收监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31、这种情形会被送入看守所,而不是收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
执行监视居住了,犯罪人被执行了监视居住后申请逮捕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7新《刑诉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