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赔偿的一年诉讼时效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2:20:16 373 人看过

中国海商法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时效因请求人提起诉讼、提交仲裁或者被请求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但是,请求人撤回起诉、撤回仲裁或者起诉被裁定驳回的,时效不中断。

这著名的海牙规则下的1年索赔时效,对遭受货损货差的货方而言,是一个十分危险的陷阱。无双的案件因时效已过,慢了一步的货方只好放弃索赔,不论要索赔的金额有多大。

导致这种局面,主要原因是不了解,或者了解得不到位。不仅货方自己不了解,有时甚至货方委托的律师也不够了解,尽管在程度上会有所不同。但也可能会是因为以下原因:

(1)索赔对象搞错,收货人跑去跟发货人(卖方)纠缠不休,但实际却应向承运人/船东索赔,因为针对买卖合约而言,无论是FOB还是CIF,运输风险(导致货损货差)实际已归买方。要知道,1年时间很短,索赔搞错了方向,走了弯路,往往就导致时效过去。

(2)国内的发货人在出了货损货差后,则老是去与他订立运输合同的人交涉,这个与之订立运输合同的人一般都是货运代理,而货运代理除非签发自己的提单否则是不承担责任的。案子起诉到海事法院后,要等几个月法院才排期开庭,开庭后听被告律师一辩才知道不对,再去起诉承运人,1年时效早过了。有的甚至不知道海事法院,起诉到普通法院去了,一些基层法院也不移送,局面混乱不堪,任何保护得了时效。

(3)即使知道索赔对象应是承运人,货方(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仍要有足够的经验和学识去根据提单识别谁才是承运人(契约承运人),才是应控告的对象。这承运人常会是真正的船东,或是提单上抬头的船公司或班轮公司(期租该出事船舶的承租人),还会是更隐蔽的光船承租人,如果搞错又会导致1年时效过去。

(4)诉讼地点或方式搞错,例如提单合并了一条伦敦仲裁条款,但收货人在中国海事法院起诉,而罔顾了保护伦敦仲裁的一年时效。

(5)货方一知半解,以为与船东/承运人一直在谈判即可保护时效,而不知道海牙规则是要求他要起诉才能保护时效。

(6)货方以及货方的律师中了圈套,船东/承运人所同意的延长时效其实有附带条件,不是无条件的,而在中国当事人即使达成延长诉讼时效的协议也无效。

一年时效过去,货方只会怪自己疏忽,但如果是真懂的话,就应该懂得从各方面去防止疏漏的发生。当然,一年时效实在也是太短,英国一般的民事诉讼有长达6年的时效,中国也有两年,不由得货方不打起精神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国际货物运输概述
    国际货物运输
    国际货物运输,就是在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地区之间的运输。国际货物运输又可分为国际贸易物资运输和非贸易物资(如展览品、个人行李、办公用品、援外物资等)运输两种。由于国际货物运输中的非贸易物资的运输往往只是贸易物资运输部门的附带业务,所以,国际货物运输通常被称为国际贸易运输,从一国来说,就是对外贸易运输,简称外贸运输。运输就其运送对象来说,分为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而从货物运输来说,又可按地域划分为国内货物运输和国际货物运输两大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对运输(Transportation)的解释,运输是指用设备和工具,将物品从一地点向另一地点运送的物流活动。其中包括集货、分配、搬运、中转,装入、卸下、分散等一系列操作。运输是物流系统中最主要和最基本得要素。在现代物流观念诞生之前,许多人将运输等同于物流,究其原因,主要是由运输在物流活动中的重要性所致。运输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中不可缺
    2023-06-06
    377人看过
  •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
    航空货物运输
    (一)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特点国际航空货物运输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极为迅速,这是与它所具备的许多特点分不开的,这种运输方式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运送速度快。现代喷气运输机一般时速都在900英里左右,协和式飞机时速可达1350英里。航空线路不受地面条件限制,一般可在两点间直线飞行,航程比地面短得多,而且运程越远,快速的特点就越显著。2.安全准确。航空运输管理制度比较完善,货物的破损率低,可保证运输质量,如使用空运集装箱,则更为安全。飞机航行有一定的班期,可保证按时到达。3.手续简便。航空运输为了体现其快捷便利的特点,为托运人提供了简便的托运手续,也可以由货运代理人上门取货并为其办理一切运输手续。4.节省包装、保险、利息和储存等费用。由于航空运输速度快,商品在途时间短、周期快,存货可相对减少,资金可迅速收回。5.航空运输的运量小、运价较高。但是由于这种运输方式的优点突出,可弥补运
    2023-03-02
    105人看过
  •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
    一、保险单证的性质及其转让保险单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保险标的承保的证明,也是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保险权利义务的保险合同。在被保险货物受损时,是被保险人索赔和保险人理赔的主要依据,是银行结汇的重要单据。我国进出口贸易使用的保险单据有定值保单,包括保险单和保险凭证(是简化的保险单),预约保单和流动保单。国际海运保险习惯,如果不被保险人所有的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承保该货物的保险单及其权益也随之转让,无须经保险公司同意,保险单转让一般采用空白背书方式,由被保险人在保单背面签名,也可以写上受让人名称,这是记名背书。值得注意的是,不论采取何种转让方式,保单的转让必须在货物所有权转让之前,或与货物所有权转移同时进行。如果货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然后再办理保险,这种转让无效。因为此时被保险人已经丧失货物所有权,无可保利益,保单转让无效。所以在CIF条件下,保单的出单日期不得晚于装船日期。在FOB条件下,卖方装
    2023-06-06
    347人看过
  •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是托运人实体承运人代表吗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可指示承运人变更收货人。一、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区别是什么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托运人是指将货物托付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向承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区别在于:承运人就是实际运送货物的人,托运人是委托承运人运送货物的人。二、托运人可以随时解除运输合同吗托运人并非可随时要求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其请求变更或解除货物运输合同的时间应是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运输合同,但是应赔偿承运人因解除合同而遭受的损失。三、关于pc构件运输合同的权利义务关于pc构件运输合同的权利义务主要有以下规定:1、承运人具有收取运费、行使留置权的权利,但需要履行按约定运输到指定地点、及时通知收货人的义务等;2、托运人享有要求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变更运输地点、收货人的
    2023-03-05
    343人看过
  • 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限额如何执行
    1、国际航空运输中,承运人赔偿限额有多种执行情形,例如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16600计算单位;对托运行李或者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每公斤为17计算单位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16600计算单位;但是,旅客可以同承运人书面约定高于本项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对托运行李或者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每公斤为17计算单位。旅客或者托运人在交运托运行李或者货物时,特别声明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利益,并在必要时支付附加费的,除承运人证明旅客或者托运人声明的金额高于托运行李或者货物在目的地点交付时的实际利益外,承运人应当在声明金额范围内承担责任。托运行李或者货物的一部分或者托运行李、货物中的任何物件毁灭、遗失、损坏或者延误的,用以确定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的重量,仅为该一包件或者数包件的总重量;但是
    2023-03-27
    181人看过
  • 国际运输货物的保险法
    海上保险合同之特点—诚实信用原则。海上保险合同之特点就是合同当事人双方都要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订立保险合同。这是由于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的情况不了解,而被保险人通常是了解保险标的情况的。所以,被保险人应该将有关情况告知保险人,以便决定是否保险,保险费率是多少。被保险人如有隐瞒或虚报,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并且可以照收应当收取的保险费。(一)按照英国法律,被保险人应当在如下几个方面恪守诚信原则:1、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人披露重要事实(Disclosreofmaterialfacts)。(1)重要情况是指,对一个谨慎的保险人,在决定是否保险,保险费率是多少时,将会产生影响的情况。如货物价格、质量、载货船舶已经沉没。(2)有些情况虽然重要,保险人没有提出询问,被保险人可以不予披露:①风险减少了;②保险人已经知道,或推定其已经知道的情况;③保险人声明不必告知的;④按照保险条款,明示或默示,无须告知的情况
    2023-06-06
    18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就海上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时效期间为多长?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5
      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九十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有关航次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就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
    • 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货物运输承运人的免责情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运输是指物品借助运力在空间内发生的位置移动。具体地说,运输实现了物品空间位置的物理转移,实现物流的空间效用。运输是整个物流系统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在物流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是物流的一个支柱。由于货物运输中的非贸易物资的运输往往只是贸易物资运输部门的附带业务,所以货物运输通常被称为贸易运输。货物运输合同,即通常所说的货运合同,是委托人将需要运送的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
    •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中,国际货物运输企业的运输责任应承担哪些风险?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13
      国际贸易货物在海上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可能会遭到各种不同风险,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人主要承保的风险有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一)海上风险海上风险在保险界又称为海难,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异引起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海运保险中,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意料不到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海运保险中,意
    •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可以指定承运人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02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可指示承运人变更收货人。在国际运输合同中,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
    •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货物损失怎么赔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3
      承运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在货物运输途中对于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