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签不定期租赁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07:20:11 342 人看过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后没有就租赁期限达成补充协议,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又不能确定租赁期限。

一、租房子未签合同第二天就反悔可以退定金吗

不可以的。租房时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还有就是如果房屋租赁期超过6个月,要订立书面合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承租人随时解除合同的话,会给出租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要在合理的期限通知承租人。

二、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有哪些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有7个,分别如下:

1、目的不同;

2、两者判断方法不同;

3、租赁程序不同;

4、租赁期限不同;

5、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

6、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7、租赁的费用计算不同。

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三、商铺合同到期了还可以续签吗?

商铺合同到期可以续签。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优先租赁权的,承租人有优先租赁权。期限届满后没有续签,但是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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