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0:00:52 416 人看过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保证正确适用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第三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严禁以取保候审变相放纵犯罪。

第四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第五条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第六条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

第七条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指定银行的名称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

第八条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交纳保证金。决定机关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凭证后,应当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送交执行机关执行。

第九条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第十条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对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同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决定机关。

第十一条决定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认为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应当提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书面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根据决定机关的意见,及时作出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

第十二条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

第十三条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已没收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决定重新交纳保证金的程序,适用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执行机关应当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后的五日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一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第十五条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已过复核申请期限或者经复核后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银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第十六条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保证人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第十七条执行机关应当向保证人宣布罚款决定,并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后的五日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一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第十八条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和对保证人罚款均系刑事司法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如不服复核决定,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发现保证人丧失了担保条件时,应当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

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第二十三条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原取保候审,并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受案机关作出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决定的,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第二十四条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被告人,同时通知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第二十五条对被取保候审人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依法应当解除取保候审,退还保证金的,如果保证金属于其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书面通知执行机关将保证金移交人民法院执行刑罚,但剩余部分应当退还被取保候审人。

第二十六条保证金的收取、管理和没收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和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坐支、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对违反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擅自收取、没收或者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16: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没收财产相关文章
  •  哪个公安机关实行取保候审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而国家安全机关在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时,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则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1、根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2、由国家安全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以及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程序由哪个机关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指定的符合条件的人员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办理,通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此,取保候审程序由公安机关负责。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11-21
    233人看过
  • 取保候审后多久会影响公安机关取消取保候审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要多久才解除,要根据案情,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一、车祸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
    2023-06-24
    91人看过
  • 公安机关怎么执行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将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在执行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由该县级公安机关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后批准。一、寻衅滋事罪好久取保候审?只要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提交相应的材料。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对
    2023-03-11
    293人看过
  • 检查院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叫去取保候审金
    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提起公诉;另一种是继续侦查。一部分取保候审是因为犯罪情节轻。不要以为取保了,就是没事儿了,相当一部分是因为犯罪情节轻。比如危险驾驶罪,就是判1—6个月拘役,没必要逮捕;再比如盗窃现金2000元,刚够数额,拘役都判不上,也就单处罚金,更没必要逮捕;还有再严重一点的,轻伤害,虽然应该判3年以下,但积极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取保了,也没有社会危险性了,从缓和社会矛盾角度出发,也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当然,这些情况,取保了,还是要提起公诉的,只不过最后量刑时就很轻了,缓刑的比例是很大的。另一部分取保候审是因为嫌疑人自身的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嫌疑人有严重疾病,或嫌疑人是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这两种情况,办案机关也不是必须取保,而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评估嫌疑人取保后是否会有社会危险性,比如有无自杀倾向、会不会再实施犯罪、会不会打击报复或干扰证人做证、会不会串供等等。如果
    2023-03-06
    264人看过
  •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公安机关会采取哪些措施?
    因为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或一年,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当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要么是延长期限(从6个月延长),要么是变更强制措施,如改为逮捕,移交检察院。取保候审,只是有条件的不受羁押,随时等待着传唤,并不是没事了。依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并退还保证金。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即有关司法解释,取保候审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退还保证金。这是个诉讼程序,公安上是侦查机关,查明犯罪事实,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如果公安机关查明有犯罪事实,就要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公安机关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
    2023-07-11
    205人看过
  • 执行取保候审的机关有哪些?
    一、执行取保候审的机关有哪些1、取保候审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取保候审,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基层普遍设有派出所,同时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联系密切,便于对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将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
    2024-01-01
    494人看过
  •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注意事项
    一、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注意事项1.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理活动;2.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检察机关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直接下达《不起诉决定书》,同时撤销取保候审;3.如果检察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嫌疑人继续取保候审。二、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要遵守的规定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
    2023-12-21
    157人看过
  • 在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案件没有移交检察机关
    取保候审阶段由公安执行,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才需要移交检察院。一、取保候审的期间违法怎么处理1、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2、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还可以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3、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公安司法机关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二、行为人被取保候审检察院还会抓人吗行为人被取保候审后,检察院有可能还会抓人。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
    2023-03-17
    362人看过
  • 取保候审条件和取保候审规定有哪些
    取保候审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
    2023-06-02
    383人看过
  • 什么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有哪些规定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一、有什么情况可以取保候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
    2023-04-02
    437人看过
  • 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审查吗,有什么程序
    公安机关审查提交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3)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由哪个公安机关执行1、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由公安机关执行。2、由国家安全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以及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67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
    2023-08-18
    348人看过
  • 公安机关如何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一、公安机关如何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决定批准取保候审的条件是:1.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二、取保候审算不算被判刑期间取保候审是不算判刑时间的。只有刑事拘留、逮捕在看守所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的,才可以折抵刑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
    2023-12-04
    58人看过
  • 取保候审交钱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取保候审交钱吗,有哪些相关规定当事人若申请取保候审时不提出保证人的,则需要缴纳相应的保证金。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二、取保候审逃跑可以再取保候审吗取保候审逃跑之后被抓,不太可能再办理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
    2024-01-19
    227人看过
  • 取保候审保证金多少?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
    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第一条为了正确、有效地运用取保候审措施,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第三条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本规定办理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对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的主犯、惯犯、累犯以及其他罪行严重、民愤大等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应当采用取保候审。严禁以钱赎罪,放纵犯罪嫌疑人。第四条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其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犯罪嫌疑人为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法定代理人交纳保证金。犯罪嫌疑人为单位的,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决定取保候审
    2023-04-25
    30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没收财产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取保候审的条件需要符合哪些法律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7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第七十二条对于
    • 取保候审期满一年, 公安机关有哪些程序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1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就是不被关押,但需要保证随传随到。取保候审不是案件审判结果,它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所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案件仍需继续侦查、起诉和审理。 1.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期间,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如果案件没有撤销,那就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再到法院审判,最后执行! 2.如果在取保候审的一年期限内,公安机关还没有证据证明
    • 刑事案件中的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有哪些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13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适用于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具体由公安机关审查确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 检察机关取保候审执行都需要哪些公安机关?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3
      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区别情形办理:采取保证人保证的,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后,核实被取保候审人后,及时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采取保证金保证的,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和有关材
    •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谁?公安机关是否有权决定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1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通常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