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这些法律实务工作很光火的事情是我们有太多的部门规章“手伸得太长”,将一些不该管的(比如“馒头办”),管不好的(烟草行业),法律明令禁止管的(比如缔结民事合约的行为),不按程序管的(比如警察可以对特种行业进行治安管理,但特种行业的范围必须由法律和法规确定,但公安部却曾自立规章将汽车修理业纳入特种行业范围)。我认为全国广为实施的驾驶员“违章扣分”措施便有类似欠妥的地方。
本人认为作为“违章扣分”法律依据的《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存在下列问题:
一、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
表面上看,一次或者两次记分对驾驶员并无实质性的影响,因为该制度规定,记分年度期满未达12分者自动刷新记分记录(实际上很多地方的车辆管理部门对有过扣分记录的驾驶员在年审时往往附带其他条件)。但如果驾驶员的几次违章行为累计超过12分的话,则将承担除规定的行政处罚之外的“滞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考试合格后应当及时发还”,甚至“机动车驾驶员被记满12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不参加考试的,撤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利后果。
驾驶员违章本来就有处罚,而累计违章的结果不但要使其承担各自的违章后果,还要承担累计后的新的后果,事实上就会造成“一次违章+一次违章=三次处罚”的情况。因此,我们认为,该《记分办法》的实施违反了行政处罚“一事不二罚”原则。
二、对“记分”这种处罚种类的设定超出了法律的授权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三条规定:“制定规章,应当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同时该《条例》第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制定的规章无效”。这就是说规章不得同法律冲突,否则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种类规定为七种,同时对行政处罚种类设定权作了具体规定。该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至于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的处罚种类设定权则规定为:“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我们可以看出,在国务院行政法规作出规定前,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是不能设定除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以外的处罚的,更不能创设一种前所未有的处罚种类。
我国对违章机动车驾驶员在《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颁布以前从未实行过记分管理,法律以及行政法规也未曾设定如此处罚种类,《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创设了“记分”制度虽然出发点可以肯定,但显然违反上位阶法律的授权规定。
-
“违章扣分”法律依据存在问题
374人看过
-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违章如何扣分
131人看过
-
车主与非车主驾驶员的违章扣分归属问题
353人看过
-
云南省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实施细则
378人看过
-
交通违章驾驶证扣分在哪查询
235人看过
-
机动车违章扣分当时就扣在驾驶证上了吗
73人看过
-
现在机动车驾驶员什么违章要扣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04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有很多种,那么哪些交通违章要扣分,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3)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4)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的; (5)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7)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
-
机动车驾驶员违章扣分扣的是车主还是驾驶员?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091、如果是电子眼拍摄的违章,拍的都是车牌号,都是记到车辆上的,也就是行驶证上。当然不一定是车主的人,有很多人买了车记到自己名下,不一定有驾照的,都是给别人开的。2、如果是现场违章,就是交警给现场查的违章,这种情况下违章惩罚措施会记到驾驶人身上,如果驾驶人没驾驶证的话,就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有驾驶证的话,会扣开车的人驾驶证上一定的分,并罚款。
-
西安机动车驾驶员违章怎样处理扣多少分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1西安机动车驾驶员违章 为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有效警示驾驶人,公安部对闯红灯的扣分“加码”2015年1月1日以后,全国统一价了,闯红灯罚200元,扣6分。没事多看看新交规,避免一不小心,12分就没有了,还要重新理论考试,费时费力费钱。 红灯亮 闯红灯 罚款200元、扣6分 红灯亮 车轮压线,立刻刹停 按“不按规定停车”处罚,拟罚20元至200元、扣2分 红灯亮 车轮过线,又后退 按“不按规定停车”处
-
车辆违章记分依据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
-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具体是怎样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增强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减少道路交通违章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 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员实施交通违章记分管理。对违反交通法规的机动车驾驶员予以记分和考试;对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机动车驾驶员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