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国际反避税行列能否消除跨国“三明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4:15:27 233 人看过

)8月27日,中国政府正式签署《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成为该公约第56个缔约方,至此G20所有成员已全部加入该公约,积极意义非同凡响。

随着经济和贸易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速,跨国经营已成常态。然而各国税率、税收制度和管理存有差异,为跨国公司避税提供了土壤。国际合作的逐渐加强,能否守住法律红线,让避税天堂从此消失?

在历经了3年多的调查和4轮艰苦谈判后,国家税务总局和北京市国税局最终于2012年与外方企业达成一致,在一起涉及跨国公司的反避税案中,使外方企业补缴税款近10亿元。

在这一案例中,这家跨国公司虽然实力强大,但它在中国的公司设立以来却几乎没什么盈利,其-18%的平均利润率更是与该行业12%以上的平均利润率相差甚远。

原来,这一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将大量利润转移到境外母公司,让子公司出现持续亏损,这极大损害了我国的税收权益。

这是跨国公司最常用的避税手段之一。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青介绍,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跨境避税的势头有增无减。

有数据显示,2008年前后,全球九成以上跨国公司通过建立避税港控股公司、设立各种基金等形式避税,包括苹果等众多顶尖公司都曾陷入跨国避税的质疑中。

最著名的质疑就是爱尔兰荷兰三明治的避税魔术手法:将业务在两家爱尔兰子公司和一家荷兰子公司之间腾挪,就像两片面包夹着一片奶酪的三明治一样。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说,通过国家和地区的税率税制不同,将机构和职能设置重新分配,让利润高的部分放在低税率国家,利润低的业务在高税率国家,子母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等方式,将利润来个乾坤大挪移,这并非是个案,甚至可以说是人人都吃三明治。

2008年我国走出去企业对香港、维尔京和开曼的投资占全国直接对外投资净额的75.61%。2008年我国从三大避税港,即:维尔京、开曼和萨摩亚,吸引的外资占全国利用外资总额的23.43%。

《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是一项旨在通过开展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打击跨境逃避税行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的多边条约。

在加入这一公约的签约仪式上,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明确表示,这是中国签署的第一份多边税收协议,这一协议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之际签署,标志着中国税收领域的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和扩大,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7月底公布的数据,2012年我国反避税对税收增收贡献346亿元,是2008年的27.9倍。五年来通过转让定价相互磋商为跨境纳税人消除国际双重征税195亿元。

通过区域间的反避税,加强政府和税务机关之间的国际合作,统一规范制度,堵上制度漏洞,加强征收管理,通过合作找到征管上的弱点。胡怡建说,加入该公约对于我国的积极意义显而易见。

我国流出去的税款非常多。汪蔚青说,加入公约后,不论是企业通过非完税手段把资产搬出去,还是通过机构设置把利润留在境外,未来都会逐步减少,这有利于实现更公平的税收征管,未来就不会逮着一只羊就拔毛。

但是,由于我国税收制度不够完善,加入公约后挑战仍存。胡怡建说,过去我国税法规定中,对偷逃漏欠等违法行为规定较多,但对弹性空间的认定细则不够完善,例如何种水平为正常交易价格等。再加上我国税法是条例法,所有规定都是原则性的,不像国外是判例法,可以依照原有判例,也会产生更高征管成本。理论上比较简单,但实际操作比较复杂。

汪蔚青说,再加上我国税收领域的大法不多,导致国际合作时,判定区域管辖权问题上,别国拿出的都是法律,我国拿出的是规章制度,相对较为弱势。

随着国际反避税合作的不断加强,在国际进行避税的空间也不断缩小。但是专家认为,税法是主权独立的法律,地区之间的差异不可能完全消除,避税天堂会减少但不会消失。

很多国家都开始认识到,虽然税率较低一开始对本国有利,但有时也会反噬自身。胡怡建说,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通过国际合作,避免国际博弈竞争,进一步规范制度,减少避税空间,但是避税是不可避免的。

税收是国家机器的一个工具,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汪蔚青说,现在独立的第三方避税地并不多,很多避税天堂都是一些发达国家的附属国或附属地,不可能完全消失。

胡怡建认为,传统的避税措施已经在各国引起重视,但是现在愈发增多的新兴电子商务,网络上提供服务如何进行税收征管仍有漏洞,管理和法律上的滞后,和新型商务模式的兴起之间矛盾更大,避税天堂一时难以消失。

专家认为,对于中国而言,高端税收征管人才队伍还比较缺乏,打造一支专业的人才队伍非常有必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9: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反避税相关文章
  • 避税与反避税——国际避税问题概述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种种公开的合法的手段,在各国税收法规和有关税收协定条款许可的范围内,通过课税主体(个体或法人)和课税客体(货币或资产)的转移或不转移,跨越国境来减轻或消除税负的行为。跨国纳税人躲避国际纳税义务与国内纳税人躲避国内纳税义务有较大的不同。一般来说,国际税收所涉及的纳税人多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获取收入,并在这些国家均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或者纳税人虽然没有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获得收入,但在这些国家却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例如某自然人,他居住在A国,到B国从事劳务服务并取得收入,他同时对A、B两国负有纳税义务。再如A国的某个公司,到B国去投资建厂,同时对A、B两国都负有纳税义务。跨国纳税是以一定跨国经济活动或经济往来为基本条件的,而跨国避税也是在这一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与跨国避税有相联系的还有节税或税务筹划。节税或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当存在多
    2023-06-07
    238人看过
  • 中国完善反避税立法_重点关注跨国企业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1年有余之后,其广受关注的特别纳税条款的细则日前出台,对反避税操作管理进行了全面的规范。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印发了国税发[2009]2号文件,也就是《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在此之前,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及实施条例中即规定了特别纳税调整条款,而此次《办法》是对特别纳税调整条款的细化,将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提供具体的操作办法和细则。重点关注跨国企业和以往的零星法规文件相比,此次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反避税条款和后续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中国第一次较为全面的反避税立法。而此次《办法》的出台,和跨国企业避税行为日益突出有着密切的关系。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反避税工作的实质是国际税源的争夺。上述负责人指出,长期存在的避税地、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各国税收征管的不严密、发达完善的税收筹划服务
    2023-06-07
    65人看过
  • 国际反避税的具体办法
    国际反避税措施如下所示:国际避税的存在,对国际经济交往和有关国家的财权利益以及纳税人的心理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有关国家针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所采用的各种方法,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限制。国际反避税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防止通过纳税主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1)、对自然人利用移居国外的形式规避税收,有的国家规定,必须属于“真正的”和“全部的”移居才予以承认,方可脱离与本国的税收征纳关系,而对“部分的”和“虚假的”移居则不予承认。如德国规定,纳税自然人虽已失去本国居民身份,但仍有经济联系的,应连续对其征收有关的所得税,视其为特殊的“非居民”;(2)、对法人利用变更居民或公民身份的形式规避税收负担,有的国家对法人的国际转移给予有条件的允许。荷兰曾规定,准许本国企业在战时或其他类似祸害发生时迁移到荷属领地,而不作避税处理,但对于其他理由的迁移,一般认为是以避税为目的,
    2023-05-31
    323人看过
  •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是如何规定的
    本文主要介绍了国际避税的基本内涵、产生国际避税的原因、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国际反避税的方法等内容。一、国际避税的基本内涵如果给国际避税下一个准确的定义,是比较困难的。综合各家之长,可以给国际避税定义为:国际避税是跨国纳税人用合法的手段,在税收法规的许可范围内,通过人(个人或法人)或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团体或资金(货币或资产)跨越税境的流动或非流动,达到减轻或消除税收负担的目的。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国际避税与国际偷税是不同的。虽然二者都对所在国的财政收入起到减少的后果,但国际避税从性质上讲是用合法的手段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而国际偷税则是用非法的手段达到上述目的。二、产生国际避税的原因任何一种事物的产生和存在都是有其内在原因的,国际避税也不例外。从内部因素看,国际避税的内在动机是纳税人想尽各种办法,尽可能减轻税负的强烈欲望所致。从外部因素来看,主要是国家间的税收差别。国家间的税收差别有下列几种情
    2023-05-04
    100人看过
  • 国际避税与国际逃税有何不同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种种公开的合法的手段,在各国税收法规和有关税收协定条款许可的范围内,通过课税主体(个体或法人)和课税客体(货币或资产)的转移或不转移,跨越国境来减轻或消除税负的行为。跨国纳税人躲避国际纳税义务与国内纳税人躲避国内纳税义务有较大的不同。一般来说,国际税收所涉及的纳税人多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获取收入,并在这些国家均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或者纳税人虽然没有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获得收入,但在这些国家却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例如某自然人,他居住在A国,到B国从事劳务服务并取得收入,他同时对A、B两国负有纳税义务。再如A国的某个公司,到B国去投资建厂,同时对A、B两国都负有纳税义务。跨国纳税是以一定跨国经济活动或经济往来为基本条件的,而跨国避税也是在这一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与跨国避税有相联系的还有节税或税务筹划。节税或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当存在多
    2023-05-05
    378人看过
  • 国际反避税的经验有哪些?
    在当今国际经济交往日益密切的情况下,发达国家的纳税人往往采取各种避税手段将利润、所得或收益从高税的居住国转移到避税地,以达到避税的目的,从而使发达国家的税收利益受到很大的损害。因此,主要发达国家对反避税立法工作尤其重视,积累了不少国际反避税的经验。1、制定限制避税性移居的反避税法规跨国纳税人经常采用从高税国移居到低税国或避税地的手段以摆脱高税国的居民身份,从而免除其对高税国政府负有的无限纳税义务。对此,发达国家采取了以下一些立法措施,包括限制自然人移居的国际反避税措施和限制法人移居的反避税措施。如德国规定,纳税人(自然人)虽已失去本国居民身份,但仍有经济联系的,在未来10年内仍视其为国内的税收居民,应连续对其征收有关的所得税。2、制定转让定价法规是行之有效的反避税措施跨国公司往往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在公司内部之间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因此,要想对这种避税活动给予限制
    2023-06-07
    93人看过
  • 评说国际避税地的避税行为
    开曼、百慕大、BVI等国际避税地的税收相当优惠,对于在此注册的企业不征收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这意味着尽管在其他地方从事实际经营的公司必须向当地政府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作为其投资者的离岸控股公司,由于注册地政府不对控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征税或税率很低,因此整个公司体系可以避免双重税收。国际避税地在靠优惠的税收制度吸引国际投资者的同时,也给国际投资者创造了避税的有利条件。投资者利用避税地进行国际避税,最主要的方式是在避税地设立象征性的控股公司,即外国基地公司,通过将在避税地境外的所得和财产汇集到基地公司账户中,或利用转让价格将其全球范围内的利润转移到基地公司,然后将利润保留在基地公司,则可达到避税的目的。跨国纳税人在避税地设立的基地公司形式主要有持股公司、投资公司、无形资产控股公司、贸易公司、信托公司、受控保险公司等。中国企业利用国际避税地进行国际避税的路径大致区分为3大类型:中转站型、两头在外型和
    2023-06-07
    87人看过
  • 中国反避税调查力度逐年加大
    2013年,我国反避税调查立案159件。当年对税收增收的贡献为468.6亿元,较上一年增加了122.6亿元。目前我国已形成较全面的反避税法规体系,在国际税收领域也有了越来越多的话语权。当前,跨国企业集团避税的方式多种多样,除了通过转让定价、资本弱化、成本分摊、受控外国公司避税以外,还采用一般避税方法,如滥用税收协定、滥用公司组织形式、利用避税港及通过企业变更而多次享受减免税优惠等税收安排来避税。如,重庆市国税局通过合同登记备案,发现重庆A公司与新加坡B公司签署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安排新加坡B公司将其在新加坡设立的全资控股C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重庆A公司。从表面上看,该项股权转让交易的目标公司C公司为新加坡企业,股权转让收益并非来源于中国境内,我国没有征税权。但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人员发现目标公司C公司实收资本仅为100新元,该公司持有重庆D公司31.6%的股权,除此之外没有从
    2023-06-07
    123人看过
  • 国际避税与国内避税的区别是什么
    国际避税与国内避税的区别国际避税与国内避税的区别如下所示:国内避税是指一国纳税人利用本国的税法漏洞进行的避税,它不通过纳税人跨越国境的活动,其所规避的纳税义务仅为居住国的纳税义务。而国际避税则是利用国与国之间的税法差异,钻涉外税法和国际税法的漏洞而进行避税。这种避税活动需要纳税人从事一些跨越本国国境的活动,或者纳税人跨越本国过境进行自身的流动,或者纳税人将自己的资金或财产转移出本国,使其在国际间进行流动;国际避税所要规避的纳税义务不仅限于纳税人的居住国,而且还包括所得的来源国;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的目的往往不是减轻其在某一国的税收负担,而是减轻其全球总税负。另外,也有人从特定国家的税收利益出发,把纳税人通过跨国交易造成居住国或某一来源国出现税收收入损失的行为视为国际避税,但这是纳税人在一国得到的税收利益要被在别国纳税义务的增加所抵消,从而其全球总税负并没有减轻。
    2023-05-08
    69人看过
  • 国际避税合法吗
    一、国际避税合法吗1、国际避税的主体:是跨国纳税人,更确切地说是跨国应纳税人。因为在一个税收管辖权下的符合此管辖权标准范围内的每一个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都是此税收管辖权的应纳税义务人,而不论其是否负有实际应纳税义务。2、国际避税的目的:是减少纳税义务,少交税或逃避应向有关国家缴纳的税。避税主体所规避的,不仅指应纳的税额,从更加广泛的意义上说,是纳税义务的大小,但其最终结果会造成应缴纳税款的减少。3、国际避税的手段:是合法或正当的,利用各国税法规定上的差异、漏洞或不足。4、国际避税的方式:通过人和财产在国际间的合法流动来进行。5、国际避税的结果:在减轻跨国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上达到了主客观的统一。基于以上法律特征,笔者可给国际避税下一个定义:国际避税(InternationalTaxAvoidance)是指跨国应纳税人以合法的方式,利用各国税收法律、法规的漏洞(loophole)和差异或利
    2023-06-07
    484人看过
  • 中国娶了外国女人能加入中国吗
    1、外籍人士如选择与中国国民缔结婚姻关系,他们将能够申请转变为中国公民。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申请的成功取决于众多因素,例如申请人是否满足中国国籍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部门的审批决定等。2、对于外籍或者没有国籍的个人,如果他们有意愿遵循和同时也具备以下三种基本情况中的任何一项:(1)成为中国公民的近亲家属;(2)长期居住于中国境内;(3)存在其他正当合理的申领理由。只要符合上述任意一种情况,那么他们就有权通过正式申请并经过相关机构审批后,获得加入中国国籍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2024-04-30
    382人看过
  • 国际避税的基本方式类型和反避税方法
    国际避税的基本方式和方法:1.通过纳税主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2.不转移纳税主体的避税3.通过纳税客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4.不转移纳税客体的避税国际避税地的三大类型:1.不征收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2.不征收某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或虽征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3.虽有规范税制但有某些税收特例或提供某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或地区。避税方法:1.通过国际避税地常设机构避税2.通过国际避税地公司避税国际反避税的措施:1.防止通过纳税主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2.防止通过纳税客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3.防止利用避税地避税的措施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公司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利润分割法。
    2023-06-07
    376人看过
  • 利用避税地国际避税方法
    一、避税地的概况避税地一般是指一国或地区的政府为促进国外资本流入,繁荣本国或本地区的经济,弥补自身的资本不足和改善国际收支状况,或引进外国先进技术提高本国或本地区技术水平,吸收国际民间投资,在本国或本地区划出一定区域和范围,允许并鼓励外国政府和民间在此投资及从事各种经济贸易活动。投资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享受不纳或少纳税的优惠待遇。这种区域和范围被称为避税地。避税地可以是港口、岛屿、沿海地区或交通方便的城市,因此又称为避税港。国际上有三种类型的避税地。一类是没有直接税的纯避税地。在这种避税地没有个人和法人所得税,也没有净财富税、遗产税、赠与税。如巴哈马、百慕大、格陵兰、新喀里多尼亚、开曼群岛、瑙鲁等。二类则是普通避税港。这一种是对外地经营者给予特别税收优惠。如新加坡、利比里亚、瑞士、澳门、列支敦士登、黎巴嫩、牙买加、安提瓜、巴林、巴巴多斯、塞浦路斯等。三类是对经营投资提供某些税收优惠的国家和
    2023-06-07
    173人看过
  • 国际税收筹划——各国税法中免除国际双重征税的立法措施
    导致国际双重征税的根本原因是各国税收管辖权的重叠和冲突。如果世界各国都实行一种税收管辖权,而且这种税收管辖权又有着统一的实施规范,那么国际双重征税就不会发生。但是,这仅仅是人们的一种愿望而已,至少目前不可能为各国政府所接受。在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的条件下,几乎没有一个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愿意完全放弃地域管辖权,对来源于本国的所得不予征税。因此,要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就只能在各种税收管辖权并存的情况下,寻求一条能为各国都能接受的途径。就目前现状而言,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或减缓国际双重征税负担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各国单方面在本国税法中规定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措施。所谓各国单方面采取措施来避免或减轻国际双重征税,是指各国在承认地域管辖权优先原则的前提下,在一定程度上放弃本国的居民或公民管辖权,对本国居民或公民已被外国政府征税的境外所得或境外财产,自动制定某些立法措施以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大部分国家对通
    2023-06-07
    146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反避税
    词条

    反避税是指国家采取积极的措施,对国际避税加以防范和制止。反避税的主要措施有从纳税义务上制定具体措施、不断调整和完善税法、强化税收的征收管理、加强国际税收合作。 反避税是对避税行为的一种管理活动。其主要内容从广义上包括财务管理、纳税检查、审计... 更多>

    #反避税
    相关咨询
    • 跨国在国际经济法中的主体地位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国际经济法的问题都回答的是公司法内容真厉害,后一本很厚也很贵--70,但是我建议你参看武大XX老师的《国际经济法》或者A的《国际经济法》。我是没论文了。
    • 我国加入第三大禁毒国际公约是谁会的到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06
      我国已加入的三大禁毒国际公约是: 1、《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 2、《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 3、《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
    • 国际避税地有哪些特征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5
      国际避税地特征: 1、无税或相对低税率; 2、交通和通讯便利; 3、银行保密制度严格; 4、有稳定的货币和灵活的兑换管制; 5、有一个重要且不合比例的金融业,而实质性的交易活动相对比例较少; 6、提升和推广避税地成为离岸金融中心; 7、税收条约的存在与运用。
    • 加入外国籍国内的取消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加入外国籍前,必须在当地领事馆办理了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手续,所以中国户口、身份证在法律上已经自然失效了,身份证应当由领事馆收回,中国护照会被领事馆剪掉一个角的。
    • 中国人加入加入国籍有什么程序?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17
      加入中国国籍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审批。 1、填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2、提交要求加入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3、提交相应证明: 4、外国护照复印件; 5、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 6、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所生的子女,须提供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相关证 7、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