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与审判的衔接存在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7:53:19 384 人看过

中国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审两审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仲裁与审判的关系,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裁决。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不得向上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表示不满。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该裁决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案件按照审判程序移送人民法院审判;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与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是,我国法律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与审判的衔接没有具体规定,这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是非常重要的,当事人一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一审期间撤回诉讼的,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关于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仲裁裁决因当事人起诉无效。当事人撤诉后,双方之间的争议将在仲裁裁决作出前回到国家。究其原因,是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仲裁是审判的前置程序,裁决与审判的关系不同于诉讼中一审法院判决与二审法院判决的关系。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一审判决在二审撤回后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裁决无效。当事人撤回诉讼后,将面临无效裁决。那么,此时争议双方的地位与裁决前并无不同。另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撤回诉讼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原因是仲裁裁决在作出并送达当事人后15日内无效。如果双方在15天后都不起诉,仲裁裁决将生效。当事人在十五日内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或者调解作出实质性处理的,仲裁裁决无效。当事人撤回诉讼,是指当事人放弃诉讼程序上的诉权,是指当事人放弃根据诉讼解决纠纷的权利,上述两种观点的不同之处在于裁决书送达后的有效状态。第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将失去效力。显然,仲裁裁决作出后具有法律效力。这一说法使得当事人在裁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毫无意义。因此,笔者支持第二种观点。可以想象,一旦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撤回诉讼,仲裁裁决将失去效力,当事人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使仲裁程序冗余。我国现行司法实践也肯定了第二种观点,即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撤回诉讼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第二种观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反诉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有权向法院起诉。由于双方对同一裁定结果提起诉讼,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理,两案可以合并审理,后一案可以作为反诉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提起反诉的情况比较普遍,即仲裁裁决书送达后,甲方不服,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乙收到起诉书副本后,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以上的法定期限内提出反诉。关于这种反诉是否成立,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起的反诉,只要按照普通民事案件的标准审查,就应当受理。另一种观点认为,劳动争议案件与普通民事案件相比具有特殊性,在确定反诉构成时也应予以考虑。也就是说,劳动争议案件反请求权的设立,不仅应当具备普通民事案件反请求权的构成要件,而且应当具备当事人自仲裁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要件。如上所述,乙方的反诉不能成立。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照第一种观点来处理案件,但笔者认为第二种观点比较通畅(3)在非劳动争议民事案件中,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错误地将部分非劳动争议案件认定为劳动争议案件并作出裁决,当事人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形。如何处理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和裁决无管辖权的非劳动争议案件,是申请程序上的错误。提起公诉时,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因法院驳回当事人诉讼而无效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另行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存在的问题
    劳动仲裁存在问题的救济是当事人对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长沙劳动仲裁网点在线咨询长沙劳动仲裁在线咨询是12333。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公司解散了还可以申请仲裁吗公司解散劳动者与用人
    2023-03-07
    21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与民事判决的衔接
    1、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所谓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一般是15日;未提起诉讼的,则裁决书生效否则不生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没有具体规定对哪些事项作出的裁决未非终局的裁决,仅规定两大类七个小类属终局裁决的情形,依反面推论,除去上述属于仲裁裁决的情形外,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决应当为非终局的裁决。。2、终局的仲裁裁决。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的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被撤销,系具备执行力的裁决,可作为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属于终局裁决的情形有两大类七小类。一、仲裁裁决的种类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仲裁裁决应说理所依据的理由,由仲裁庭全
    2023-03-09
    317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环节中易出现哪些问题?
    一、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程序的衔接1、由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少于仲裁裁决事项,导致已被仲裁裁决所支持的事项无法申请强制执行。在实践当中,大多数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都是由劳动者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是被申请人,很多的仲裁裁决结果都是用人单位履行义务,因此,仲裁裁决之后,大量的诉讼案件是由用人单位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起诉后(如起诉请求判决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法院经审理认为应支持其诉请,则判决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法院认为其诉请不应得到支持,则判决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干元。这里的问题在于,根据“不告不理”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法院的审理是依据原告(用人单位)的起诉而进行,对于原告并未起诉的仲裁裁决内容,则不在法院审理范围内。在仲裁裁决结果为用人单位履行多项给付义务时,这导致已经被仲裁裁决所支持而当事人双方均无异议的部分裁决内容因裁决书的无效,而无法得到执行。在仲裁裁决之后
    2023-04-28
    8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环节中易出现哪些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环节中易出现的问题如下:1、由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少于仲裁裁决事项,导致已被仲裁裁决所支持的事项无法申请强制执行;2、法院审理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问题。一、劳动仲裁决定书怎么强制执行?劳动仲裁决定书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1、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及申请执行需要的其他材料;2、向人民法院提交劳动仲裁裁决书原件;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二、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提起的条件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即发生争议案件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代理人代其提
    2023-03-28
    222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与诉讼衔接意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离职后报销多久不发可以劳动仲裁离职后报销在一年内不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所以有劳动争议的应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二、试用期辞职主管不批怎么办试用期辞职主管不批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首先,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
    2023-03-13
    284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与法院程序衔接
    劳动仲裁开庭后的庭审程序如下:1.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2.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宣布案由。3.宣布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对仲裁庭的组成人员申请回避。4.进行庭审调查。5.进行庭审辩论。6.进行评议与裁决。一、仲裁庭庭审阶段1、宣布开庭仲裁庭纪律宣读完毕,仲裁庭首席仲裁员(独任审理的仲裁员)宣布开庭,包括审理的案件案由、仲裁庭成员姓名、书记员姓名。2、当事人身份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陈述个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原籍、现住址、现任职务、代理人与当事人的关系。仲裁庭询问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身份有无异议,一般回答无异议即可。3、权利义务告知和回避申请①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如下权利: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的权利,有申诉、申辩、质询、质证的权利,有请求调解、
    2023-03-14
    48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与诉讼程序的衔接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5
      1、由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少于仲裁裁决事项,导致已被仲裁裁决所支持的事项无法申请强制执行。 2、在实践当中,大多数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都是由劳动者申请仲裁,用人单位是被申请人,很多的仲裁裁决结果都是用人单位履行义务,因此,仲裁裁决之后,大量的诉讼案件是由用人单位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起诉后(如起诉请求判决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法院经审理认为应支持其诉请,则判决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
    •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环节中易出现哪些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4
      1、由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少于仲裁裁决事项,导致已被仲裁裁决所支持的事项无法申请强制执行。2少数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也会犯错,比如说如果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均对仲裁裁决不服而起诉,法院也应当合并审理做出一份判决书。而有的法官却错误地将两案分开审理并做出两份判决书,更大的错误是判决结果存在冲突。
    •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4
      (一)劳动仲裁机构独立性不够。 劳动仲裁机构在设立上没有行政级别,导致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类有多个劳动仲裁机构,相互之间不干涉,其性质既具有司法性质,又具有行政色彩,介乎两者之间,然而却没有公司的性质,所以说劳动仲裁机构没有独立的性质。这会导致多种国家力量对其管理,从而使得其立场不够坚定,不能独立的行使仲裁职能,也难以维护劳动者的真正权益。再者,仲裁人员在现实当中多由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人员兼任,其立
    •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1
      (一)劳动仲裁机构独立性不够。 劳动仲裁机构在设立上没有行政级别,导致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类有多个劳动仲裁机构,相互之间不干涉,其性质既具有司法性质,又具有行政色彩,介乎两者之间,然而却没有公司的性质,所以说劳动仲裁机构没有独立的性质。这会导致多种国家力量对其管理,从而使得其立场不够坚定,不能独立的行使仲裁职能,也难以维护劳动者的真正权益。再者,仲裁人员在现实当中多由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人员兼任,其立
    • 劳动仲裁存在问题怎么救济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2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