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违法行为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20:32:23 292 人看过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如果可以改正的,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如果需要处罚的,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五条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一、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体

各级政府和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λ、从业人员、中介机构等在安全生产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是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体。

(二)行为人有过错

《安全生产法》第4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如果行为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行为存在过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包括积极的行为和消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四)损害后果

行为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不当行为应当造成对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的损害。当然,损害并不是以实际损害的发生为条件,如果行为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不当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应依法给予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6: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决定相关文章
  • 单位消防安全检查
    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并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是单位内部进行的防火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自身火险隐患,纠正自身违法行为,达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目的。???一、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的作用???(1)促进单位贯彻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这一方针是我国人民同火灾作斗争的科学总结,它正确地反映了消防工作的客观规律。单位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逐级防火责任制,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通过检查还能发现灭火设备、消防组织、灭火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并得到及时解决,真正做到防消结合。???(2)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消除火灾隐患。???(3)落实逐级责任制。对单
    2023-06-06
    463人看过
  • 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331个单位查出隐患683项
    为深刻吸取鹤岗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从11月27日开始,省政府9个检查组分别对13个市地、农垦系统、省森工总局和龙煤集团4个分公司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组要求,各地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列入督办事项,逐一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抓好跟踪督办;各级政府在全国两会前每半个月至少要组织召开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各地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以压产缩面减人和治瓦斯、关小井为重点,解决好影响煤矿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客运车辆安全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百日会战,坚决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等隐患的排查治理,防范群死群伤事故;以生产、储存、运输、零售环节为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加强对涉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领导,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政
    2023-04-24
    430人看过
  • 我省实行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1月25日,省安监局出台《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并从颁布之日起执行。《约谈制度》明确,约谈以省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为对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管以上企业由省辖市负责),由县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实施,上级安监部门可指派下级安监部门实施,也可指派内设执法机构实施,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参加。《约谈制度》规定,企业近一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有重大影响事故,或企业一年内连续发生两次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现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严重违规行为,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的;发现企业有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规定要求
    2023-04-24
    371人看过
  • 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的职权有哪些
    一、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的职权有哪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行使的职权包括: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2.发现违反安全的违法行为要求限期改正,给予行政处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2023-10-30
    224人看过
  •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的情形有哪些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的情形有哪些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于本辖区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包括哪些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①、矿山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控、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以及尾矿库(坝)等;②、危险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
    2023-06-17
    72人看过
  •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采取哪些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逃逸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
    2023-07-14
    283人看过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小学生在学校打架受伤谁负责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十万的交强险能否赔偿?要求赔偿十万交强险是否够用要看实际情况,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赔偿最多伤亡赔付是11万人民币,十万交强险是不够的。
    2023-04-02
    441人看过
  •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什么的权利
    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主要包括: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被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2、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权利;3、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4、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建议的权利;5、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权利;6、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7、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8、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共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3、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4、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法律
    2023-08-11
    286人看过
  • 2022检查发现单位不再具备生产条件怎么处理
    一、检查发现单位不再具备生产条件怎么处理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取得审批的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
    2022-10-05
    219人看过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四大保障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四大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措施(二)管理保障措施(三)经济保障措施(四保证)(四)技术保障措施(八管理)(五)法律责任(一)组织保障措施1.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1)主体:生产经营单位(2)设立机构和专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3)专职或兼职人员,或委托服务:从业人员300人以下2.明确岗位责任(1)主要负责人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和平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且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1)经常性检查2)发现问题立即处理3)不能处理立即报告(3)对质量负责的岗位1)设计质量负责-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
    2023-06-06
    96人看过
  • 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下: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本工作岗位的具体制度和 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3、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当按照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在作业过程中放 弃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需要下列条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二
    2023-06-25
    305人看过
  • 河北查处两家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单位
    记者6月30日从省卫生监督局获悉,唐山市龙山药业有限公司、唐山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生牌唐乐舒胶囊的卫生许可项目,被省卫生厅依法注销。日前,省卫生监督局对保健食品进行抽检时,发现一生牌唐乐舒胶囊含有格列奇特违禁药物。该局立即立案对此进行了调查,并依法对该产品的生产单位———唐山市龙山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卫生行政处罚,罚款33529.6元。同时,在卫生部撤销了北京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生牌唐乐舒胶囊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后,我省立即依据有关法律报请省卫生厅,要求注销受委托生产企业唐山市龙山药业有限公司、唐山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应卫生许可项目,目前已批准并已注销。据了解,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是省卫生监督局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其整治内容包括: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不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仍在继续加工生产保健食品的行为;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违禁药物的行为;生产经营不规范的行为。省
    2023-06-07
    454人看过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是什么?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2023-07-11
    356人看过
  • 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充分发挥各单位安全员的安全监督管理作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市委《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四项制度的通知》(惠市委办发电〔2008〕86号)和市政府《惠州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惠府〔2009〕7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员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设立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专(兼)职人员。安全员隶属于本单位领导,在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及镇、乡(街道办事处)安全办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第三条凡属本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员,必须按本规定履行本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我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依照市政府的要求和本规定加强对安全员的监督管理。第四条惠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必须落实安全员制度
    2023-06-06
    151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决定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更多>

    #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咨询
    •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9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依法
    •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哪些行政处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0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下同)未依法保证下列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一)未按规定缴存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二)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哪些安全生产方面加强监督检查?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的生产经营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一)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二)发生死亡事故等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的;(三)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监管部门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单位比较集中的区域,根据区域特点及安全生产需要,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和安全评估,
    • 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如何建立监督检查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0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应当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开展巡查,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
    •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标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9
      《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