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和仲裁标准衔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0:13:12 382 人看过

2013年12月18日,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江西高院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2013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座谈会纪要》。

由于近期劳动争议案件类型广,涉及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多,为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和裁决中裁决与判决不统一、同案不同裁等问题,江西高院与江西省人保厅专门召开座谈会,并形成会议纪要,规范全省法院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做法。

《纪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中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发包人之间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各种情形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问题、计算二倍工资的工资基数问题、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否属于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问题、以末位淘汰或者竞争上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认定问题以及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问题、工伤保险与民事侵权责任竞合赔偿问题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1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仲裁与民事判决的衔接
    1、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所谓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一般是15日;未提起诉讼的,则裁决书生效否则不生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没有具体规定对哪些事项作出的裁决未非终局的裁决,仅规定两大类七个小类属终局裁决的情形,依反面推论,除去上述属于仲裁裁决的情形外,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决应当为非终局的裁决。。2、终局的仲裁裁决。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的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被撤销,系具备执行力的裁决,可作为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属于终局裁决的情形有两大类七小类。一、仲裁裁决的种类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仲裁裁决应说理所依据的理由,由仲裁庭全
    2023-03-09
    317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审理期限
    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仲裁庭成立之日起45天。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原告申诉后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原告;决定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和有关证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可以中止或者中断仲裁时效,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如果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有关知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则第1条为了公平、及时地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下简称争议),规范仲裁程序,根
    2023-05-07
    259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衔接顺序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诉讼衔接顺序1、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顺序是,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此限。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的区别1、处理方式上的差别。①劳动仲裁的处理方式为:倾力调解,尽量协商一致。②法院的处理方式为:尽管原则上也期望调解成功,但法官案件甚多,不会有太多时间拘泥于调解,出判决必须及时。2、审案水平上的差别。①
    2023-04-28
    50人看过
  • 北京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终局裁决使用范围和标准
    北京市人社局宣布,在京职工追索劳动报酬可以一裁终局了。通过提高企业上诉的条件,有望使职工降低维权成本,从而能够快速维权,尽快拿到自己应得的报酬和补偿,避免经年累月的诉讼过程。1、终局裁决适用于哪些?终局裁决适用范围包括两大类。第一大类是指关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第二大类则是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也实行一裁终局。2、谁可以申请一裁终局?劳动争议案件要想实现一裁终局,不仅要符合适用范围的规定,还有一个必备的前提条件,即申请人只能是劳动者,不能是用人单位。也就是说,终局裁决仅限于申请人为劳动者的劳动争议案件。不过,如果是按集体争议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单个劳动者的请求事项符合规定的,也适用终局裁决。需要提醒各位,有两种情形是在一裁终局之外。一种是同一个仲裁案件的裁
    2023-04-25
    36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衔接顺序是什么
    1、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顺序是,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此限。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的区别1、处理方式上的差别。①劳动仲裁的处理方式为:倾力调解,尽量协商一致。②法院的处理方式为:尽管原则上也期望调解成功,但法官案件甚多,不会有太多时间拘泥于调解,出判决必须及时。2、审案水平上的差别。①劳动仲裁员的审案水平为:虽经过专
    2023-04-16
    152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衔接顺序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诉讼衔接顺序1、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顺序是,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此限。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
    2023-03-02
    16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仲裁庭和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5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
    •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范围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6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如下:因不清楚受理范围,一些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跑了冤枉路。近日,从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了解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有明确的范围。受理范围主要包括: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受理范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适用范围:适用本法: (一)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 (二)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终止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辞职、辞职引起的争议; (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纠纷;(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受理范围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24
      本法适用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终止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辞职、辞职引起的争议; (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纠纷;(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仲裁,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8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 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 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3.调解。4.开庭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