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效力是否终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16:43:16 333 人看过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违约,可以要求违约的合同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怎么写

房屋买卖的定金合同应当这样写:1、卖家的姓名、性别、民族、住所和联系方式;2、买家的姓名、性别、民族、住所和联系方式;3、定金的数额,记住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房款的百分之二十;4、定金应当退还的情形有哪些;5、卖家应当双倍退回定金的情形有哪些;6、卖家不用退回定金的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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