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中证据应在什么时候提供
民事诉讼中,证据一般是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民事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民事诉讼有效期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而,在一般情况下,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即对于受到侵害一些特殊的民事权利,有必要适用更长或者更短一些的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保护,法律因而作了特别规定。
三、民事诉讼时期的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法律对其保护的期限自当事人实际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时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虽然实际上并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但在通常情况下一般人都可以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只是由于当事人自己的疏忽而没有发现,即当事人应当知道而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则从当事人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时开始计算。
在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方法是:
(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开始计算;
(2)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
(3)无履行期限的请求权,从权利人可以行使权利之时开始计算;
(4)因违约行为而发生的强制实际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违约金请求权,从违约行为成立之时开始计算;
(5)因侵权行为发生的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有侵害行为及加害人之时开始计算;
(6)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计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伤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计算。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无论权利人是否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均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人民群众如果针对某案件想要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该时间限制从开始计算日起往后推延三年为民事诉讼的有效期。如果有特殊情况的经申请可以适当延长期限。如果没有特殊进行申请的,超过时间限制法院有权不进行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证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n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n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民事诉讼当事人应提供及时证据,应该怎么收集?
130人看过
-
由谁来提供民事诉讼中的证据
129人看过
-
医疗诉讼中应在什么时间提交证据
375人看过
-
在民事诉讼中什么时候传唤证人?
287人看过
-
诉讼离婚中提供证据的最后期限是什么时候?
19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提供证据的期限有多长?
100人看过
-
民事诉讼在哪些证据可以提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9《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交通事故诉讼中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损失赔偿纠纷诉讼中应提供哪些证据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损害赔偿案件,是指加害人实施了民事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人身、财产、精神损害,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加害人赔偿损失的案件。实践中,原告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能够证明被告在何时、何地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以及这种行为确实给自己造成了损害结果的证据材料,比如损害事实发生时向公安机关报警的记录、交通事故中事故处理部门现场的记录等。(2)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
一审诉讼中新证据包括哪些, 一审诉讼中新证据的提供时间是什么时候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二审程序中新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人民法院不
-
常见的民事诉讼中新证据的种类有哪些,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二审程序中新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
-
民事诉讼开庭时提供的证据应该怎样处理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0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第二款规定:“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对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期限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把案件的所有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而是把关键证据材料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