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能否产生重大误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8:14:06 209 人看过

一、要约能否产生重大误解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约是具有合同基本内容的,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后合同成立,所以要约是能产生重大误解的。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二、哪些情况下要约会失效

要约发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

(一)要约的撤回。

(二)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明确通知要约人不接受该要约。

(三)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四)要约中规定有承诺期限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对口头要约,在极短的时间内不立即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表明要约的失效。

(五)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三、房产公司广告属于要约吗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性质上为要约邀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3日 0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重大误解相关文章
  • 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
    一、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重大误解的四大构成要件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因为对相对人的行为或者合同的标的发生错误认识,从而是自己做出与自己意思相违背的行为,致使自己的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失的行为。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合同。但是重大误解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构成并产生使合同撤销(或者变更)的法律后果。一般情况下,重大误解由以下要件构成:(1)必须是表意人(即作出意思表示的当事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首先,表意人要将其意思表示表达出来(体现在合同条款中),否则无从评价其是否存在着误解问题。其次,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因为误解所造成的,即表意人的错误认识与其作出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重大误解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并导致了合同的订立,从而使当事人能主张撤销合同。在法律上,一般的误解并不都能使合同撤销。我国司法实践认为,必须是对合
    2023-03-24
    136人看过
  • 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
    重大误解一般以双方误解为原则,以单方误解为例外。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如下:1、须有意思表示的成立。重大误解系就意思表示而发生。如果不成立意思表示,则不发生重大误解。因而构成重大误解,必须具备成立的意思表示,欠缺意思表示时,根本不成立意思表示,就不构成重大误解。确认意思表示成立,须依照意思表示成立的一般要件衡量,具备表示内心意愿的效果意思和借之使内心意愿外化的表示行为。2、意思表示的内容与内心的效果意思须不一致。重大误解的表意人首先应有内心的效果意思之存在,无意识的表示,没有内心的效果意思不成立误解。其次,表意人应将其意思外化为意思表示,没有表示意思而为的行为,偶然客观的有表示的价值者,均为无表示。无表示行为,亦不构成误解。再次,表意人内心的效果意思与其表示不相一致,即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与内心的效果意思相悖。3、须表意人不知内心的效果意思与表示的不一致,而且欠缺认识的原因。重大误解构成的主观要件
    2023-03-15
    145人看过
  • 重大误解是否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是因重大误解签订的,不属于缔约过失的情形,所以不能追究缔约过失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条【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一、存在重大误解的法律行为效力如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这类合同多是由于当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信息或交易经验而造成的,从而导致合同与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
    2023-02-17
    428人看过
  • 合同重大误解解除能退钱吗
    可以,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重大误解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具有以下几个要件:(一)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失产生的。这类合同发生误解的原因多是当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信息或者经验而造成的。(二)必须是要对合同的内容构成重大的误解。也就是说,对于一般的误解而订立合同一般不构成此类合同,这种误解必须是重大的。所谓重大的确定,要分别误解者所误解的不同情况,考虑当事人的状况、活动性质、交易习惯等各方面的因素。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误解是否重大,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其一,对什么产生误解,如对标的物本质或性质的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对合同无关紧要的细节就不构成重大误解。其二,误解是否造成了对当事人的重大不利后果。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的某种要素产生误
    2023-03-31
    55人看过
  • 重大误解要如何认定 重大误解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重大误解的认定方式是:1、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2、必须是要对行为的主要内容构成重大误解;3、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重大误解的法律后果是重大误解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或变更该民事行为。一、拆迁款打了可以修改合同吗如果满足变更条件的,拆迁协议是可以申请变更的。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1、重大误解: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2、显失公平:如果拆迁当事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显失公平,拆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如何区分重大误解与欺诈 重大误解合同怎么解除重大误解与欺诈有以下区别:
    2023-03-30
    116人看过
  •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否发生效力
    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一经撤销则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为有效合同。在看一份合同的效力,就要了解合同的构成要件。合同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要判断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否发生效力,就必须知道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适用条件。一、合同的有效要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二、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三、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
    2023-02-10
    7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重大误解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对合同的性质、目的、对方当事人等方面存在误解而导致的错误行为。这种误解必须达到使合同对一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程度,才能构成重大误解。... 更多>

    #重大误解
    相关咨询
    • 重大误解是否要负缔约过失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6
      视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负缔约过失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重大误解合同能否成立?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6
      1.重大误解合同成立,但可以申请撤销。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但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重大误解的合同能否免责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3
      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
    • 因重大误解合同能否撤销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6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能够撤销。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
    • 对约定有重大误解能申请更改协议与否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以以协议签订当时,对条款有重大误解为由,向法院请求对协议约定内容作出调整,但法院是否认同该重大误解的合理性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法院认定其构成了重大误解,需要修改的,才会对协议作出撤销或更改指令。《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