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侵权案件常见类型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1:05:20 108 人看过

(一)不服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产、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处理决定的案件

(二)不服确认专利权等处理决定的案件

(三)不服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间赔偿问题所作裁决的案件

(四)不服行政机关依照职权作出的强制性补偿决定的案件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第四十八条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20: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传唤相关文章
  • 人民法院受理的诉讼类型
    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案件有:1.刑事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2.民事案件;3.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什么?有哪些内容?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包含的内容是: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
    2023-07-05
    401人看过
  • 多数人之债的常见类型有哪些
    关于众多债权人或债务人之间债务关系的分类可以大致分为以下三种情况:首先是按份之债,即在这类债务关系中,每个债权人或债务人仅对自己所占有的债务份额享有相应的权利或者担当对应的义务。其次是连带之债,这种情形下,无论是多个债权人中的任意一方还是仅一名债务人都可以对其他所有参与者主张要求其承担完整债务的权益,这被称为连带债权,而在其中有权向对方提出此类主张的债权人则可称之为连带债权人;同样地,如果任一个债权人都有资格向所有参与者主张要求其承担整个债务的责任,那么这种形式的债务就被称之为连带债务,而其中需承担此种连带责任的债务人则可称之为连带债务人。最后就是共同之债,这一类别主要涉及到的是那些债务标的物无法进行分割的债务关系,所以常被定义为不可分债务。《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
    2024-07-26
    471人看过
  • 电信诈骗手法有哪些常见类型
    一、电信诈骗手法有哪些常见类型网络电信诈骗的几种方式有:1.利用网络聊天工具实施诈骗;2.利用网络游戏装备及游戏币交易实施诈骗;3.利用网上银行实施诈骗;4.网购诈骗;5.网上中奖诈骗;6.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7.冒充亲友以车祸、嫖娼、吸毒被抓实施电信诈骗。二、电信诈骗案件的量刑依据是什么电信诈骗案件的量刑依据是刑法第266条。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2023-10-01
    24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有哪些类型
    主要是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的、具有典型性的、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其他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每年度对指导性案例进行编纂。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第一条对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指导性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并统一发布。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指导性案例,是指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案例:(一)社会广泛关注的;(二)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的;(三)具有典型性的;(四)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五)其他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单位对本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认为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可以向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推荐。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对本院和本辖区内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认为符合本规定第二
    2022-11-17
    84人看过
  • 常见借条陷阱类型有哪些
    一、常见借条陷阱类型有哪些借条陷阱大致有以下几种:1、借款人故意写错名字或身份证号,在出借人要求偿还时,否认本人为借款人。2、借条系借款人提前准备好,但却不是借款人亲笔签字,在出借人要求偿还时,否认本人时借款人,经笔迹鉴定也非本人所写。3、将借条写成收条,从而无法确定双方是借贷关系。4、借款金额未用大写,出借方无痕迹的篡改了借款金额。5、偿还了借款,未及时收回借条,出借人凭借条再次要求偿还。二、打借条时怎么防范借条陷阱打借条时要想能真正有效防范借条陷阱,避免纠纷,以下的提示将至关重要:1、名称:注意,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2、当事人: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千万不要写成“三哥”“四妹”;3、金额: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保证双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规定按大写为准;4、时间:一般应写清借款有关的的相应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时间和明确的还款
    2023-06-01
    207人看过
  • 商业秘密常见类型有哪些
    一、公司商业秘密具体有哪些商业秘密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技术信息,一种是经营信息。1、技术信息,国家科委《关于加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本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是指由单位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具有实用性且本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计算机程序等等。技术信息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2、经营信息,是指技术信息以外的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用于经营的信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指出,经营信息包括用人单位的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投标标中的方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此外,用人单位的合同格式、经
    2023-02-20
    102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哪些类型可以被法院受理?
    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会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主要包括如下三种: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法律解释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法律规定有以下七种:已过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被告人已经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但因证据不足撤诉的情况除外。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又反悔提起诉讼的。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
    2023-07-02
    355人看过
  • 预备行为有哪些常见类型
    一、预备行为有哪些常见类型预备行为常见类型如下: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3.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排除实行犯罪时可能遇到或已经遇到的障碍;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的行为。二、犯罪预备可以申请逮捕吗犯罪预备可以申请逮捕。只要司法机关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并且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以及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情形,即使处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应当予以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
    2023-08-20
    476人看过
  • 法院不能受理哪些具体类型的纠纷案件
    一、法院不能受理哪些具体类型的纠纷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二、法院一般多久受理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
    2023-10-02
    97人看过
  • 一般人民法院接受自诉案件有哪些种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知处理的案件:1。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侮辱、诽谤罪;2、刑法257条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3、刑法260条规定虐待罪;4、刑法270条规定的侵占罪;(二)人民检察院未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主要包括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侵犯通信自由罪;重婚罪;遗弃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罪;以及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书面决定不予追究的案件。自诉案件的种类自诉案件的种类有: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
    2023-08-08
    435人看过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证据类型有哪些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证据类型有哪些?(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
    2024-01-08
    249人看过
  • 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有哪些案件类型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一、怎么举报警察徇私枉法如果公安机关涉嫌徇私枉法刑事犯罪的,属于刑事犯罪案件,由检察机关管辖,公民可以依法向检察机关举报,由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处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
    2023-03-14
    202人看过
  • 常见的违法征地现象有哪些类型
    一、常见的违法征地现象有哪些类型违法征地包括:未批先用、越权批地、擅自下放土地审批权;规避审批权,以租代征;土地供用方式违法;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集体土地非法入市;非法圈地,违规设立各类开发区、园区、大学城等。二、违法征地怎么处罚违法征地的,或者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等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三、怎么举报违法征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
    2023-03-28
    353人看过
  • 哪些著作权侵权案件会被法院受理?
    1、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1)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2)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3)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2、法院审理侵权案件后,可能会判处侵权者按照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确定赔偿数额。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著作权侵权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与一般纠纷一样,若是纠纷各方,并不能通过协商、亦或者是第三方调解等方式处理纠纷的,在确定自己满足法定的起诉条件之后,则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请求。只要提交的材料标准满足起诉条件,则法院一般都会受理。
    2024-02-08
    171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唤
    词条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传唤
    相关咨询
    • 最常见的自诉案件类型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08
      1、告知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侵占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件、非法侵入住宅案件、重婚案件、遗弃案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网络诈骗案件常见有哪些类型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4
      网络诈骗属于刑事案件。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数额3000元及以上即达到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国家机关会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由于网络诈骗属于刑事案件,所以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常见类型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2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指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了具有独创性和可被复制的网络作品。 目前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常见类型主要包括:一、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载于网络上。二、将作者已经发表、但明确声明不得转载的作品在网络上予以转载;或者著作权人虽然没有声明不得在网络
    • 受贿行为有哪些常见的类型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3
      1、收受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2、索取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经济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 4、斡旋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 著作权侵权五种常见类型有哪些,法律有哪些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10
      直接侵权行为,间接侵权行为,违约侵权行为,部分侵权行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故意破坏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共同构成了著作权侵权,处理这些侵权的方法,可以是协商和解,也可以是仲裁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