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分公司的债权问题,由谁继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8:45:30 417 人看过

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应该由总公司继承,由公司负责实现债权和清偿债务。

一、分公司注销欠的钱由什么处理

分公司注销欠的钱由总公司处理。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对外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表,确认损益,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总公司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总公司以合并报表的形式,以其净资产与总公司账面拨款相抵,确认亏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总公司贷款分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除非债权人明确放弃追究总公司的民事责任。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签订的内部承包经营合同约定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该合同仅是总、分公司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内部约定,对外部债权人不产生约束力。尽管通过总公司授权、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的特殊安排,分公司具有了一定财产,但并不能等同于其可以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故不能免除总公司的民事责任。

三、总公司不配合注销分公司怎么办

没办法。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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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 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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