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改变。
配偶及子女的可以迁入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挂靠:1、但是不会改变其户口的非农业性质,不属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不能享受该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3、很多地区已经实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而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4、当事人的配偶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
农村户口怎么转城市户口
农业户口转非转农迁移条件:
(一)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
(二)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三)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
(四)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五)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
(六)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七)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四)、(五)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农村户口迁到县城算什么户口
219人看过
-
农村户口迁到城市户口, 农村户口可以迁到市里吗?
352人看过
-
农村户口怎么迁到城市户口
166人看过
-
城市户口嫁农村户口能迁到农村吗
267人看过
-
农村户口迁到城市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242人看过
-
农村户口怎么迁入城市户口
437人看过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
农村户口迁到城市户口, 农村户口可以迁到市里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3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 1、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迁入地的户主及集体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农业户口的人员可以迁入“非农业”户口(如购房入户等)所在地落户; 2、但是户口迁移后,当事人的户口性质也会是“非农业”的户口性质。一,迁移户口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
-
农村户口能迁迁到城市户口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191、承包期内,村里无权收回你的土地。2、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3、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
-
农村户口迁到城市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其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所以,如果你的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你的耕地;如果你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你则有权收回你的耕地.王晓庆给他
-
城市户口迁到农村户口要求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6户口农转非是没有条件限制的,只要你办理户口迁移,即户口性质自动农转非。 1、单位有集体户口、且通过单位同意迁入的; 2、个人在居住地购买房产、且符合当地户口迁入条件的,可以将户口迁入个人房产处; 3、配偶是当地家庭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入配偶处。
-
户口迁到城市还是农村户口, 如果农村户口迁到城市, 还能办理户口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25需要注销”农业户口“的: 1、四川省已经实行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而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了; 2、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迁移户口的,在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原籍的常住户口会被”注销“。《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二)创新人口管理。 1.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建立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