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运输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10:05:26 406 人看过

如果是海上运输而产生的纠纷,应当由海事法院管辖。1、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托运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2、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3、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船舶不能在合同约定的目的港卸货的,船长有权将货物在目的港邻近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卸载,视为合同履行完毕

海上运输合同纠纷发生在其他国家可以在我国起诉吗

海上运输合同纠纷发生在其他国家,可以在我国起诉吗

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是指货运代理企业接受委托人委托处理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的货运代理事务时发生的有关纠纷,包括:(一)因提供订舱、报关、报检、报验、保险服务所发生的纠纷;(二)因提供货物的包装、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服务所发生的纠纷;(三)因缮制、交付有关单证、费用结算所发生的纠纷(四)因提供仓储、陆路运输服务所发生的纠纷;

(五)因处理其他海上货运代理事务所发生的纠纷。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项下发生的纠纷.

外贸业务中,作为出口方,在货物出运后,如果发生意外,甚至导致收不回货款,是以"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起诉货代,认为其在处理货物代理事务中存在过错,主张其承担相应责任还是以"海上运输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承运人,认为其在货物运输和处理过程中存在过错,进而要求其赔偿损失必须根据事实,区分具体情况,加以正确甄别。

否则。盲目确定案由或错误选择被告诉讼主体,很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不论其他,单说诉讼时效方面的风险,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为二年,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按照《海商法》: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稍有不慎,可能会因时效问题而失去通过诉讼主张权利的机会。

根据《海商法》第54条规定: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是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不能免除赔偿责任的原因和其他原因共同造成的,承运人仅在其不能免除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负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对其他原因造成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应当负举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7: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海上运输相关文章
  • 关于运输合同纠纷应该如何解决的呢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从及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申请不于受理
    2023-08-08
    326人看过
  • 案例中的工程运输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某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某,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顾0X},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公司1}。法定代表人{冯2X},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邹3X},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上海某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与被上诉人{公司1}(以下简称{公司5})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4)浦民二(商)初字第267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5年2月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查明:2003年底左右,{公司4}的法定代表人邱某与蒋咬齐、张敖明、严国奋及在场的杨志新一起商谈运输泥浆的事宜,当时商谈的运输单价是45元/立方米,由{公司4}从沪嘉浏高速公路和沪宜公路处运至嘉定区南开发回城路西50米处的垃圾厂。蒋咬齐、张敖明、严国奋在与{公司4}商谈时并未出具代表{
    2023-01-26
    395人看过
  • 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应前往哪个法院解决?
    运输合同纠纷较一般合同纠纷复杂,它涉及到承运人是否正确履行合同、是否造成货物毁损、是否按时运到,收货人是否履行收货义务等。从便利审判与诉讼以及存在实际联系的角度出发,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是适宜的。目的地是指客、货运输的最终到达地。运输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1、单证纠纷。单证纠纷主要发生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此类纠纷包括:因单证瑕疵引起的纠纷;因承运人签发单证时的失误引发的纠纷;因托运人未与收货人达成协议,却要求签发特殊单证(倒签或预借提单)而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产生的纠纷。2、货物损失、灭失的纠纷。该类纠纷一般发生在承运过程中。造成此类纠纷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由于托运人自身的过失造成的,如包装不良、标识不清引起,也可能是承运人的过错造成的,如积载不当、操作失误、运具选择不当等。另外,还有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损失、灭失,应根据风险分配原则分担风险。3、延迟交付纠纷。
    2023-07-08
    161人看过
  • 怎么解决物流运输纠纷?
    解决运输纠纷的方法一般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四种形式。(1)协商。协商是争议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和合同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达成协议,以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这是一种有效解决纠纷的方法。它有利于迅速平息争议,有利于问题的迅速解决。(2)调解。调解是由第三者主持,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参加,通过调解,达成某种协议,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调解的程序是:由争议一方向相关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书及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法律规定即可受理;调解主持人通过与双方交谈,弄清事实,核实证据,分清是非,判明责任,提出调解方案。经过调解,争议双方同意调解人提出的调解方案,由主持调解部门制作调解协议书。(3)仲裁。仲裁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较为理想的方式,具有专家裁处、自由、方便、灵活、快捷等特点,而且费用相对低廉。仲裁规则对纠纷双方都具有约束力,而且只要仲裁符合规则,该项仲裁就是终局性的
    2023-04-24
    225人看过
  • 提供解决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思路参考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1、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责任原则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和损失为要件,采取严格的责任原则。举证责任,托运人对其与承运人的运输合同关系以及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和损失承担举证责任;2、托运人的违约责任,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货物或者有关文件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3、收货人的责任,未支付应支付的,应当支付费用并支付滞纳金;逾期提取货物的应当支付保管费;第三人的货物在收货过程中损坏或者灭失的,应当赔偿承运人或者第三人的损失。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货物运输合同产生纠纷的,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进行仲裁的话,当事人可以按仲裁条款的约定申请仲裁。解决物流运输合同纠纷一般有四种途径,即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可以要求上级机关依法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
    2023-07-06
    250人看过
  • 上海 房产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在上海这种经济发展十分快速的一线城市,本身普通公民在买房的时候就付出了较多的心血,所以在买房以后,不管是因为什么样的问题导致和开发商引发了房产纠纷,双方都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对于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上海房产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上海房产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1)协商解决。(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3)仲裁解决。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
    2023-03-02
    299人看过
  •  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解决途径是哪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应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的铁路运输法院进行管辖。我国设有专门的铁路法院,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应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的铁路运输法院进行管辖。我国设有专门的铁路法院,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铁 路 法 院 管 辖 范 围 有 哪 些 ?根据铁道部负责全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铁路局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委托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指铁道部及其委托的铁路监督机构,对铁路建设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2023-10-06
    419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运费纠纷的解决方案
    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运费究竟如何处理,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主要明确运费由哪一方支付、支付方式、运输方式、运输责任等。签订买卖合同时,运费的承担需要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确定后,在合同中写清楚。除了运费的承担,还要约定运输方式、运输期限等内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1、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2、仲裁解决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3、诉讼解决当发生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
    2023-07-02
    174人看过
  • 内河运输合同纠纷是海事法院管辖么
    内河船舶只要符合海事法院管辖的要求就属于海事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三条: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前款所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一、海事法院都管辖什么样的官司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案件;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的建筑物和设施的损害赔偿案件,其中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以及触碰航标等助航设施和其他海上设施的损害赔偿案件;3、船舷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水下敷设的设施损害赔偿案件;4、船舶排放、泄漏有害物质或者污水,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及货物损害的损害赔偿案件;5、海上或港口建设、作业以及拆船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及货物损害的损害赔偿案件;6、船舶航行、作业损坏渔网、其他捕鱼设施和水产养殖的赔偿案件;7、航道中的沉船、废弃物、海上作业设施不当影响
    2023-03-16
    370人看过
  • 运输合同纠纷运费承担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运输合同产生纠纷的,运费损失是不是应该支持,由具体的情况而定。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八百三十五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第八百三十六条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运输合同纠纷该怎么起诉运输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证据材料和起诉状,起诉状中写明诉讼请求,事
    2023-08-18
    60人看过
  • 海上拖航合同和海上运输合同的区别
    海上拖航合同与海上运输合同的相同点在于:合同的客体都是劳务。无论是海上拖航合同还是海上运输合同,订立合同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货物或相关物品的移位。但是,海上拖航合同与海上运输合同相比较,又有两点重要的不同:1.船舶的作用不同在海上货物运输情况下,承运人所提供的船舶是一种运输工具,换言之,托运人所托运的货物最终要被装在由承运人所提供的船上而运至目的港。但在海上拖航情况下,承拖人所提供的船舶仅仅是一种拖带工具,被拖物并不装于船上,而是以专用索具或特定装置,将被拖物或装载了货物的驳船等与承拖人所提供的船舶相联结。2.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不同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项下,承运人除了应提供适航船舶之外,还应承担管货之责,这一责任被贯穿在对货物的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等各个环节,承运人在任何一个环节上没有做到妥善和谨慎,都属于对合同的违反。然而,在海上拖带情况下,承拖方只提供拖力,而
    2023-05-01
    162人看过
  •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探讨借款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解决。和解是指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纠纷;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后达成和解协议;仲裁是指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诉讼也就是打官司,一般历时较久但费用较低。根据实际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合适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1.和解是指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这是最有利于双方关系维系的处理方法,有利于避免双方产生更进一步的、不可修复的矛盾。2、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3
    2024-03-27
    337人看过
  • 北京铁法判决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
    中国法院网讯2月23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对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原告虽然赢了官司,但由于其虚报保价金额,致使自己无法得到法律的完整保护。2003年9月11日,托运人李某从哈尔滨向北京市某贸易公司发运山地车,票面记载600件,货物价值30万元,托运人保价6万元。同年10月3日,该车到达北京某火车站卸车时,经卸车后清点实卸山地车400件,比票面记载短少200件,价值10万元。为此,北京市某贸易公司以北京某火车站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北京某火车站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被告火车站辩称,不足额保价责任在托运人,托运人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铁道部发布施行的《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第10条规定:保价运输的货物发生损失时的赔偿额,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全批货物损失时,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一部分损失时,则按损失货物占全批货物的比例乘以保价金额赔偿。该批货物托运人只保价6万元,按有关规定只能按比例
    2023-06-05
    204人看过
  • 仲裁解决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可行性如何?
    运输合同纠纷出现后,大多数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会考虑到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商业因素,各退一步,争取友好协商调解,在此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但也会有一部分纠纷经过双方较长时间协商依然得不到解决,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进行调解,如果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可以要求上级机关依法进行调解。发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发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处理方法如下:1、和解: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2、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4、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2023-07-01
    184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海上运输是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运送货物和旅客的一种运输方式。它包括沿海运输、国际海洋运输。海上运输利用天然海洋通道,船舶吨位一般不受限制,具有运量大、成本低等优点。但海运受地理条件限制,有时受季节影响。... 更多>

    #海上运输
    相关咨询
    • 怎样办理海上运输合同的合同签订纠纷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26
      1、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托运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2、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船舶不能在合同约定的目的港卸货的,船长有权将货物在目的港邻近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卸载,视为合同履行完毕。
    • 解除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方法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30
      (1)双务合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同时负有义务。承运人享有收取运费的权利,同时负有将货物安全、迅速运至目的港的义务;托运人则享有如数完好收取货物或向承运人索赔的权利,同时负有支付运费的义务。 (2)有偿合同。承运人是以将货物由一港运至另一港所提供的运输服务为代价,同时取得运费报酬;而托运人在目的港收取货物,则以支付运费为代价。 (3)直接涉及第三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虽
    • 运输合同合同纠纷法院怎么判决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5
      运输合同的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通过海上运输合同纠纷该怎么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21
      1、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托运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2、船舶在装货港开航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船舶不能在合同约定的目的港卸货的,船长有权将货物在目的港邻近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卸载,视为合同履行完毕。
    •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解决需要请律师吗(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9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赔偿限额根据中国民航局1996年制定的《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第45条规定, 第四十五条 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应按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货物没有办理声明价值的,承运人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赔偿最高限额为毛重每公斤人民币20元。 (二)已向承运人办理货物声明价值的货物,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如承运人证明托运人的声明价值高于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