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借调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22:03:22 76 人看过

借调,是指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而采取借调工作人员的形式。通常由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之间签订借调合同。合同中一般应明确规定被借调者的人数,借调事由,借调期限,借调期间的工资待遇、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一般来说,被借调者在有关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方面享有与借调单位职工的同等待遇,但仍属被借调单位编制,如遇调资、提职、职称评定则享受被借调单位人员同等待遇。借调合同期满,被借调者仍回原单位工作。借调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被公安局借调,就是从外单位调到公安局工作。

公司人员借调热门最新协议书

<p> 甲方(借调单位):________地址:________乙方(借出单位):________地址:________甲方因工作开展需要,经与乙方友好合作、协商,现向乙方借调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甲方产品生产和产品研发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签署本协议。</p>

<p>一、借调人员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借调人员主要包括研发、工艺和生产操作等,其中技术研发人、工艺技术人、生产操作人(人员名单和简历附后)。</p>

<p>二、借调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个月。如借调时间调整,由甲方双方协商确定。</p>

<p>三、甲方权利义务</p>

<p>1、负责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甲方规章制度对借调人员进行管理和考评。借调人员如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甲方有权按甲方规定文件对借调人员进行处罚;借调人员如不能胜任甲方工作需要或严重违纪,甲方可将其退回乙方,由乙方进行处理。</p>

<p>2、借调期间,甲方应对借调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知识、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p>

<p>3、甲方须根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定为借调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劳动保护设施、劳动条件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劳动工具。</p>

<p>4、甲方应承担借调人员借调期间的各项管理费用,包括工资、福利及借调往返交通费用及其他补贴费用等。</p>

<p>5、根据甲方工作进展,甲方有权安排借调人员进行加班加点工作,但需给予必要的休息时间。</p>

<p>6、借调期间,如借调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事故主体单位为甲方。除应由国家社保赔偿的部分外,其它涉及应由劳动关系隶属单位承担的治疗、康复、补偿等其它费用由甲方全部负责。</p>

<p>四、乙方权利和义务</p>

<p>1、向甲方提供借调人员的.准确人事信息和工资信息。</p>

<p>2、负责借调人员的工资福利发放,按期为借调人员缴纳各项社保费用,并代扣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p>

<p>3、负责对借调人员工作情况的了解,配合甲方管理借调人员,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造成借调人员提前返回的,应提前告知甲方。</p>

<p>4、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享受乙方同等医疗、住房、子女入学等福利待遇。如乙方调整工资或职级体系,借调人员仍同等享受,调整依据可由甲方提供。</p>

<p>5、借调期间,如借调人员与甲方发生法律纠纷或经济纠纷,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但需协助处理纠纷。</p>

<p>五、费用及结算</p>

<p>1、借调人员的工资费用(含各种社会保险),由乙方每月先行垫付,并将相关数据(借调人员的工资标准、社保基数等工资信息)提供给甲方,由甲方转账支付给乙方。</p>

<p>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借调人员的各项费用,从借调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实际借调时间予以结算。</p>

<p>六、其他</p>

<p>1、借调期间,借调人员差旅补贴政策按甲方公司政策行,并由甲方给予报销。</p>

<p>2、借调结束后,如甲方、借调人员或乙方同意延长借调时间,由三方协商签订续借协议。</p>

<p>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p>

<p>4、如有其他约定,双方可另行约定,以作此协议的附件。 </p>

<p>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p>

<p>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p>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7: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的意图是什么?
    (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政治要求。(二)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三)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执政方式,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制度性要求。公安机关的哪些信息应该及时公开公安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一)公安机关的职责权限,人民警察的权利义务、纪律要求和职业道德规范;(二)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三)刑事、行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受理范围、受理部门及其联系方式、申请条件及要求、办理程序及期限和对外法律文书式样,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四)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五)与执法相关的便民服务措施;(六)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七)承担对外执法任务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名称及其职责权限;(八)窗口
    2023-07-04
    277人看过
  • 公安机关不报检察院批捕啥意思
    不批捕就代表着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可以立即释放;《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如果认为不需要逮捕,是可以不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处理。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3、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4、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
    2023-08-16
    464人看过
  • 一般借贷关系是什么意思
    借贷关系是指双方当事人口头或书面约定的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借贷关系成立的要件有:1、有借贷的意思表示,最主要的借款借款数额。判断标准主要依据借款协议或借条等,因为生活中多有未打借条的情况,所以只要有其他证据表明有借贷的意思表示也可,如证人证言(本案有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等。2、发生借贷行为从法理上分析借贷的意思表示只是借款合同的成立,仍需要实际支付借款。如果款项是通过银行,那么有银行转账单、对账单等。如果是大额现金,需要说明钱款的来源,如有银行的取款记录、向第三方借款等,并有借款方的确认收到钱款的书面文件。一、借贷关系纠纷如何处理?借贷关系出现纠纷时,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没有约定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
    2023-02-22
    176人看过
  •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意义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意义是什么?建立督察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和加强公安工作,确保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的一个重大决策。《督察条例》自1997年公布施行以来,全国3000多个督察机构共开展现场督察500余万次,对于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法治化建设,建设一支秉公执法、清正廉明的公安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挑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有了新期待,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和改进公安内部监督工作也提出了许多新要求,《督察条例》施行过程中出现了执行力度不够强,督察范围不够明确,缺少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期限以及对被督察人民警察的救济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亟须相应修改完善。二、新修订的《督察条例》对于完善督察管理体制,加强督察工作力度作了哪些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督
    2023-04-13
    162人看过
  •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纠纷调解时限规定是什么?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2、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不能因已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就不再调查取证。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逃,导致无法查清案件事实,无法收集足够证据而结不了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向被侵害人说明原因。3、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应当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4、公安派出所承办的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应当报所属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一、治安处罚超过办案期限是否构成程序上的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公安机关办案期限最长六十
    2023-02-17
    402人看过
  • 身份证签发机关是什么意思
    身份证签发机关是指居民身份证是有哪个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机关一般是由身份证所属地市级公安局分局颁发,农村的签发机关一般是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签发身份证的是县一级的公安局机关。但是申请办理身份证的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异地办身份证签发机关会变吗异地办身份证签发机关不会变。在身份证办理中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也没有忽视安全性的要素如下:1、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及时保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2、限制异地受理、挂失申报的主体只能是本人,并且必须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前往办理,避免不法分子利用公民自然死亡后家属未及时注销户籍信息,骗办居民身份证;3、规定办理条件,首次申领、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有不良信用记录者不得在异地挂失申报;4、不改变个人身份信息的核验主体,核验义务仍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
    2023-08-12
    337人看过
  • 刑法的量刑机关是什么意思
    量刑机关就是属于可以判刑的机关,对于人民法院根据刑事法律,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确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并决定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司法活动。量刑制度包括累犯、自首和立功、数罪并罚、缓刑等。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客体是犯罪人,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一)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量刑权是国家刑罚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权的题中应有之义,当然应由人量刑与法民法院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者个人都没有量刑权。因此,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二)量刑的客体是犯罪人量刑是在构成犯罪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的刑罚的问题。因此,只有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人才是量刑的客体。(三)量刑的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量刑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参照犯罪人的个人情况,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对犯罪人裁量再确定刑罚的活动
    2023-06-20
    299人看过
  • 公安机关立案是不是必须调查
    立案审查必定予以实施,针对已立案的案件,展开深入调查,搜集、获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行轻重的证据材料,这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所在。面对各类报案、控诉、举报以及自首材料,公安机关应依照其管辖权限进行严格审查,若经审查认定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时,则必须依法立案。立案之后,公安机关将启动侦查程序,其中包括收集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询问证人、现场勘查、物品检验、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鉴定、运用技术侦查手段、发布通缉令等一系列工作,直至侦查工作结束。在侦查工作结束之际,对于犯罪事实明确、证据确凿、充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将起诉意见书、案卷材料及相关证据一并移交至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决定;同时,还须向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通报案件移送情况。《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
    2024-05-19
    209人看过
  • 公安机关是先立案还是先调查
    一般来说,报案后,先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再决定是否立案。若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应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一、入室盗窃能立案吗入室盗窃能报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二、报案后多久可以找警察查一般当事人报案了,警察会迅速进行审查,具体没有时间限制,一般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不予立案的,将理由告知报案人。三、被骗超过一年了还可以立案被骗超过一年了可以报案的,只要
    2023-04-11
    367人看过
  • 法律监督机关什么意思
    法律综合知识
    一、法律监督机关什么意思法律的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二、人民检察院的职责是什么检察院的工作职责是:1.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检察院可对公安局法院等机关进行监督,行使检察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六)对判决、
    2023-06-13
    89人看过
  • 双随机一公开是什么意思
    所谓“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方式,一要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部公开。对有投诉举报等情况需要专项或重点检查的,也要严格规范程序。二要加强顶层设计,统一“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流程,整合各类市场监管平台。三要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联合监管,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四要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完善考核和问责免责办法。税务双随机一公开是什么意思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的全面推开将为科学高效监管提供新思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战略部署提供重要支撑。《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
    2023-07-21
    19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终止调解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终止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终止调解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简易程序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n(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n(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n(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
    2022-06-21
    389人看过
  • 公安机关怎么调解车祸赔偿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综上所述,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是常见的意外伤害,淮滨县居民在事故中受伤,会被安
    2023-03-30
    398人看过
  •  司法机关统一管理是什么意思
    我国司法体系中,最高人民法院将某些具有相似特征的案件交由一个指定人民法院进行统一审理,其他法院则无权审理这些案件。这一制度,实现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有效分离,从而摆脱地方干扰,增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理案件的司法能力。我国司法体系中,最高人民法院将某些具有相似特征的案件交由一个指定人民法院进行统一审理,其他法院则无权审理这些案件。这一制度,实现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有效分离,从而摆脱地方干扰,增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理案件的司法能力。 什 么 是 司 法 集 中 管 辖 ?司法集中管辖是指在某些特定案件中,由一个法院集中审理该案件的所有相关案件,以提高审判效率和公正性。这种管辖方式可以避免多个法院对同一案件的审理,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也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在实际操作中,司法集中管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案件必须属于同一类型的案件,例如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其次,案件
    2023-09-06
    44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是哪些意思?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30
      起诉意见书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对案件侦查预审结果的最精要总结,是提起公诉和审理案件的重要基础,也为法律监督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提供了依据。
    •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是什么意思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10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也称劳动关系三方原则。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76年144号《三方协商促进国际劳工标准公约》的规定,三方机制是指政府(通常以劳动部门为代表)、雇主和工人之间,就制定和实施经济和社会政策而进行的所有交往和活动。即由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共同处理所涉及劳动关系的问题,如劳动立法、经济与社会政策的制定、就业与劳动条件、工资水平、劳动标准、职业培训、社会保障
    • 所谓" 借调" 是什么意思?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02
      借调是指某公司借用其他公司的员工,不改变其所属关系的情况。借用调整有三方关系,借用公司、借用公司和借用人员一般由借用公司和借用公司签订借用调整合同,经借用人员同意,借用人员在借用公司工作。被借用和借款人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但借款期间由借款人管理,借款人和借款人继续存在劳动关系。
    • 公安机关对应的取保候审什么意思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6
      解除取保候审是指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者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取消取保候审的制度。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四条: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决定书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
    • 什么是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程序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31
      1、刑事证据的侦查调取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发现某单位或者个人持有与案件有关的物证、书证或者视听资料以后,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单位或者个人向侦查机关提供相应的物证、书证或者视听资料的活动过程。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律的规定,侦查机关在从事相关侦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侦查机关在从事证据调取行为时,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2、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