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继续履行的竞业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09:35:05 60 人看过

1、竞业限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继续履行。

2、例如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竞业限制。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1)第九条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第十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竞业限制违约金约定过高怎么处理

(一)首先,公司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因为当前我国法律无明确约定,所以,可以根据双方意愿确定违约金。

(二)其次,实际中对过高或过低的违约金的处理如下:

1、如果因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低的,并且已经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出主张,最后将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所以,离职后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并且发现违约金过高的,即可以去法院主张降低。

(四)当然,实际中有些员工违约,是因为公司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先,那么员工为此遭受违约损失的,公司经员工要求仍不支付的,员工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否则,员工不得以违反约定主张自己的损失,会得不偿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7: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有哪些
    国家科委在1997年7月颁布的《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当在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离开本单位时,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人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义务是指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在调离或者离退休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否则将负法律责任。此外,2000年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第四十四条对知悉或可能知悉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履行竞业限制合同的约定,也做了规定。而这里所讲的“员工”是指那些知道或者可能知道本单位商业秘密的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在离开企业一定期限内应当自觉履行竞业限制的合同规定。以上规定是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措施。目前由于市场竞争,人才的流动,带走原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
    2023-06-13
    368人看过
  • 被原单位开除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
    被原单位开除的,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需要遵守竞业限制的约定,如果没有支付经济补偿的,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
    2023-03-19
    316人看过
  • 被公司解聘时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
    1、被公司解雇是否仍需遵守竞业限制?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司解雇员工,员工仍需遵守竞业限制。履行竞业限制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为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如果工人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他应根据协议向雇主支付违约金第24条【竞业禁止的范围和期限】竞业禁止的人员应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业主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应由雇主和雇员商定。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者从事类似业务的竞业限制期,或自行开业生
    2023-05-07
    313人看过
  • 离职后竞业限制怎么履行
    竞业限制协议应当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履行。劳动者不得在与本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其他用人单位任事,也不能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竞业限制协议怎么签订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在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明确竞业限制对象竞业限制的对象不是全体员工,竞业限制的对象必须是企业中知悉商业秘密的员工。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
    2023-02-20
    340人看过
  • 未上班算履行竞业限制吗
    一、未上班算履行竞业限制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离职后未到竞业限制协议规定的单位工作,就算是履行了协议,所以未上班也算履行了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
    2023-04-27
    500人看过
  • 竞业限制义务是哪些人需要履行的
    国家科委在1997年7月颁布的《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当在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离开本单位时,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人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义务是指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在调离或者离退休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否则将负法律责任。此外,2000年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第四十四条对知悉或可能知悉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履行竞业限制合同的约定,也做了规定。而这里所讲的“员工”是指那些知道或者可能知道本单位商业秘密的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在离开企业一定期限内应当自觉履行竞业限制的合同规定。以上规定是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措施。目前由于市场竞争,人才的流动,带走原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
    2023-06-13
    321人看过
  • 员工退休后公司竞业限制是否应该继续
    [案例]李某于2007年入职某机械公司,2009年到达退休年龄,办理了正常退休手续,结束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同时约定劳动关系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司将支付李某相当于其2.5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竞业禁止补偿费。但上述费用一直没有获得支付,李某遂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询问,但是得到回复:公司决定放弃竞业禁止权利,并拒绝支付相关补偿费用。李某认为公司违反了合同,遂诉之法院要求该公司履行合同约定。[说法]法院认为,公司在李某退休时与其约定了竞业禁止条款,虽然该公司在三个月后提出放弃竞业禁止约束,但在此期间内该竞业禁止条款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应支付李某竞业禁止经济补偿款,遂依法判决该公司支付李某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额2.3万余元。(曹亚峰赵淑雯)职工办退休需要多长时间职工办退休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批下来。通常情况下,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的当月办理。在退休申请中,审批需要公示一周,审批后将审批表送社保局,次月就
    2023-07-02
    314人看过
  • 继续履行有哪些限制和例外
    一、继续履行有哪些限制和例外持续实行(也称实践实行)作为一种违约职责完成的条件首要是可执行性。关于以金钱为内容的合同职责完全能够无条件的适用持续实行。但关于非金钱的合同职责,《民法典》榜首百一十条规则“当事人一方不实行非金钱债款或许实行非金钱债款不符合约好的,对方能够要求实行,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在外:(一)法律上或许事实上不能实行;(二)债款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实行或许实行费用过高;(三)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实行。二、继续履行和损害赔偿的适用继续履行和损害赔偿是两种重要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关于二者在违约责任承担中的具体适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有所不同。大陆法系以合同的继续履行为主,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为辅,而英美法系以损害赔偿为基本的救济方式,继续履行为衡平法上的救济方式,只有在损害赔偿不充分不公平时才适用。产生这种区别的重要根源在于二大法系不同的契约理念。大陆法系基于道德的观念,认为:
    2023-05-06
    423人看过
  • 竞业限制违约给了违约金还要继续履约吗?
    竞业限制违约给了违约金还要继续履约。竞业限制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保护自身商业秘密采取的管理措施之一,对于劳动者而言,基于诚实信用及忠诚义务亦应完全遵守竞业限制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仍可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违约金标准是怎样的呢?对于竞业补偿的支付方式、支付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各地地方法规规定不一,如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应当同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经济补偿。其中,年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从该用人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而《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17条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间,企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约定,向被竞业限制人员支付一定的补偿费。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总额的二分之一。因此,
    2023-08-09
    223人看过
  • 企业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业限制是否有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是企业保护其商业秘密和其他经营利益的必要措施,其目的是尽量避免劳动者用在职期间掌握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损害企业的利益,维护企业正常的生存和发展。企业通过对劳动者在职期间和离职以后一段时间内的竞业限制,保障企业巳取得的竞争条件,从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用人单位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业限制有效吗?一、案件基本情况2010年3月15日,A科技公司就其原副总高某跳槽到同行业别的企业工作,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以高某擅自离职违反劳动合同中凡技术工种或业务骨干离职,三年内不得到相关企业工作,如有违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为由,请求仲裁委员会判令高某赔偿给该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60万元,并承担调查及仲裁费用。高某则认为,自己口头申请辞职经过了A厂法定代表人的同意,且该厂还召集中层以上人员为其开告别宴会,并非擅自离职;自己在职期间为常务副总,做企业管理工作,不在
    2023-06-09
    74人看过
  • 合同继续履行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下列情况下不适用合同的继续履行:1、合同标的已灭失;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4、合同无效;5、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6、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有哪些继续履行在一定程度上能使合同恢复到在正常履行条件下,非违约方能够达到的利益状态,是一种重要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判决合同继续履行应具备如下条件:(一)存在违约行为;(二)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即必须是基于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的行使;(三)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应当说除了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其他的合同都能够继续履行。综合上面所说的,因合同引起的纠纷,受害方要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话,那么就必须要在诉讼的时效之内进行提起,这样法院才会受理,一般不同的合同纠纷所要提起的诉讼时效就会不一样,在提出的时候一定要看实际的情况,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
    2023-08-15
    482人看过
  • 已经履行脱密期还需履行竞业限制吗
    一、已经履行脱密期还需履行竞业限制吗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两者是否可以重复履行,但是从司法实践上看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二者选其一。尽管脱密期约定的是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而竞业限制是属于后劳动合同义务,从事履行劳动合同的先后义务角度讲并不会产生矛盾。但是设定脱密期的目的是让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采取脱密措施,既然已经脱密了,那何必要再进一步限制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呢?另一方面,竞业限制期限可远远长于脱密期的时间(最长可达二年),因此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完全有时间、有条件采取充分的脱密措施,而无需要求劳动者在离职前履行脱密期(只需履行30天的预告解除期即可)。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既约定脱密期又约定竞业限制期,显然加重了劳动者的义务,是对劳动者的双重限制,显失公平。脱密期时间较短,用人单位无需在此期间给予劳动者额外支付补偿,而竞业限制期限更长,用人单位需要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不同情形选择
    2023-04-30
    359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期限已到期,是否继续履行?
    主播和公司签约直播,之后停播,是否属于违约,需要看主播和公司签订的合同具体是什么合同,是辽劳动合同还是合作协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主播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主播停播,便属于解除劳动关系这一范畴,不一定是违约。二手房网签后卖方能违约吗网签只是房管局过户前的一个例行手续而已,如果仅仅进行了网签,而又没有签订其他的买卖合同,没有约定是否收取定金,这样的网签是可以毁约的。如果在其它买卖合同上面收取了定金,则不能违约。否则已经交付的定金,卖方应当双倍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
    2023-08-04
    92人看过
  • 劳动者在支付违约金后仍需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竞业限制制度设置的初衷和最终目的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合法有效的竞业限制协议且劳动者自离职后按月领取了竞业限制补偿金,则劳动者即应遵守竞业限制义务。如果劳动者没有遵守上述约定,从事了竞争性活动,原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返还已经领取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并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法律责任。一、违反竞业禁止条款有哪些责任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应当按照如下规则处理:(1)如果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金,竞业限制合同失效。用人单位支付了部分补偿金后不再继续支付的,劳动者可进行催告,如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可以免除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且已支付补偿金不予返还。(2)如果劳动者仅违反竞业限制并未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劳动者离开竞业岗位,并返还已支付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剩余期限的补偿金也不再支付。(3)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
    2023-04-10
    39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竞业限制未约定补偿金是否可以继续履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5
      根据有关规定,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
    • 定金是否可以限制继续履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01
      定金合同一般能要求继续履行。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 竞业限制违约给了违约金, 继续履约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0
      竞争限制违约给违约金还要继续履行。竞业限制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保护其商业秘密的管理措施之一。对于劳动者来说,基于诚实信用和忠诚义务也应该完全遵守竞业限制。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仍可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 没有签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中止履行, 应该如何确定竞业限制条款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7
      没签订竟业禁止条款,就代表不需要遵守竞业方面的相关规定,不过劳动者也应当遵守相应的商业秘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
    • 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有哪些要求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5
      国家科委在7月颁布的《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当在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离开本单位时,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人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义务是指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在调离或者离退休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否则将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