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及参保办理是怎么规定的?
答:①单位参保的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6.5%的比例缴费;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的比例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计缴;高于300%的,以300%为基数计缴。
②个人参保者的缴费标准:
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不设个人账户的,按4.5%的比例缴费;设立个人账户的,按8.5%的比例缴费。
③大病救助金缴纳标准:96元/年/人。
④自2014年7月1日起,我市个人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个人缴纳大病救助金)由原来一年一次性现金缴费方式,调整为委托银行按月代扣代缴。
⑤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办理地点:社保大楼(科技广场正对面)三楼大厅。
2.问: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是如何配置的?
答:(1)配置标准如下:
①退休人员:以本人上年末退休工资(养老金)为基数,按3.8%的比例配置;
②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的在职人员:以本人缴费基数为基数,按3.2%的比例配置;
③45周岁以下的在职人员:以本人缴费基数为基数,按2.8%的比例配置。
(2)配置时间:市医保中心根据收到的缴费信息按月配置个人账户。
3.问:参保人员在本地住院,该如何报销住院费用?
答:参保人员携带本人医保证件,到本地定点医院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窗口结算,仅需支付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不用再携带材料到医保中心报销。
4.问:参保人员因病情确需转往异地医院就诊的,需要办什么手续?就诊发生的住院费用应如何报销?
答:①转院手续:需在本市三级医院或二甲医院内的“市重点临床科室”办理转院手续(填写转院申请审批表),转往的异地医院须是三甲医院。
②费用报销:应于出院后一个月内,持经批准的《转院申请审批表》和“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本人的医保证件、身份证、银行卡”等(以下简称“住院报销6要件”),前往市社保大楼一楼医保服务窗口(以下简称“医保窗口”)办理报销事项。
5.问:参保人员如果需要在异地长期工作、居住,该如何解决医保后顾之忧呢?
答: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或因工作需要驻外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可以在“安庆市医疗保险网”上下载《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按规定填写完整后交医保窗口。其在异地选定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可凭《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及“住院报销6要件”前往医保窗口办理报销事项。
6.问:参保人员如果在非定点医院急诊住院的,该如何报销费用?
答:参保人员因急性病(特别提醒:挂急诊号不能视为是急性病的依据)或意外受伤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须在入院7个工作日内向医保中心办理书面备案。出院后一个月内,可凭“急诊备案报告单”及“住院报销6要件”,前往医保窗口办理报销事项。
7.问: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按什么规定结算的呢?
答: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发生的费用中,属于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范围内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和大病救助基金按规定支付。现行医保统筹基金和大病救助基金合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8.问:参保人员如果在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住院,怎样才能实现直接结算呢?
答:经批准转院或异地安置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就医的,需先在参保地医保窗口登记,后凭本人的医保证件到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就诊并直接结算费用,无需回参保地报销。现阶段,省异地结算支付中心正在逐步扩大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范围。
9.问:参保人员如何申请慢性病门诊补助资格?
答:参保人员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衰、恶性肿瘤等疾病时,可在“安庆市医疗保险网”上下载《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补助待遇申请表》(表上列有完整的慢性病病种),按表上要求如实填写并附上“住院病历”等详尽的病情资料。不能提供“住院病历”的,将根据诊断需要,由医保中心组织申请者前往定点医院进行检查(所需门诊诊察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2年的门诊补助资格申办权。
门诊补助待遇资格申办逢单月受理,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肿瘤、肾衰、白血病、器官移植任一工作日受理,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办理地点:医保窗口。
参保人员获得资格后才能享受待遇。参保人员可按照《安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补助须知》上的提示,进行就诊、购药和费用结算。
10.问:慢性病门诊补助的待遇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获得慢性病门诊补助资格的人员,其每年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超过500元的,超过部分即按照相应病种规定的比例和额度获得补助(具体比例和限额请参见《慢性病门诊补助须知》或访问“安庆市医疗保险网”)。
11.问:什么样条件下可以享受大病补充保险待遇,参保人员要如何申请?
答: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是政府的民生工程之一,参保人员个人不用额外缴费。参保人员一个结算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发生的“范围内费用”中,个人支付超过2万元的,超过部分可由大病补充保险予以适当补助。补助时需凭《大病补充保险报销通知书》(医保信息系统将自动提醒并发出《通知书》,由定点医院/药店主动向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提供)及相关材料,往医保窗口办理补助手续。
-
盘锦市参保人补缴医疗保险费的规定
406人看过
-
杭州工伤保险参保及缴费是怎么规定的
200人看过
-
安庆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条件及材料有哪些
404人看过
-
2024重庆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447人看过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及缴费标准
412人看过
-
个人参保者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453人看过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多>
-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连续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的,如何办理缴费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0符合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应当在三个月内及时办理参保缴费。连续缴费不满六个月(以下称等待期)的,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按照规定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在本市连续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后,在连续缴费六个月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和原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按照规定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毕业当年度参加职工
-
重庆市职工医保缴费标准2022北京在线咨询 2024-03-10重庆市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具体如下:1、用人单位:企业单位按当月全部职工工资的10%缴纳职工医保费;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当月在编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与编外职工工资总额之和的10%缴纳职工医保费;2、在职职工:按其个人缴费基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上年度省平工资确定;3、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省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11%的比例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
-
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什么,具体标准又是怎样的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5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金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8%,个人2%(各地标准不一);(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单位按本单位缴费个人当月缴费基数的总额计算缴纳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基数。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北京】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每人每年36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每人每年160元;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
-
参加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按什么规定缴费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3参加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按下列规定缴费:(一)参保单位的在职人员以本单位上年度的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9.7%的比例(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7%,个人缴2%;生育保险缴单位0.7%,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参保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300%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的300%为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二)参保单位的在职
-
参加医保的职工退休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满怎么办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25一、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办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的,须在退休之月办理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医保费。否则将暂停享受医保待遇,中止医保关系。那么需要缴纳多少呢? 不足年限的补缴标准按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8%为一个年度的缴费额,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医保费。 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在办理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待遇相关手续后,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既可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