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的债务是否需要偿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5:21:53 201 人看过

破产重整债务在清算之后偿还。债务人在破产之后重整债务,如果由保证人承担了一般的保证的,则无论债务是否到期了,债权人都应该申报破产的债权。若是债务还没有到期,则应该先通过破产的程序来清偿债权,若不够清偿的,可以向保证人进行追偿。

破产重整计划

既然企业是为了避免破产而进行的重整,那么,重整就需要达到一定效果。为取得良好效果,一个完善的重整计划就必不可少。所以,重整计划不仅可以指引重整中的各项活动有序进行,也是法定要求。

(一)制定主体和时间

1.制定主体

(1)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2)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2.制定时间

根据《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二)重整计划的内容

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债权分类;

债权调整方案;

债权受偿方案;

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此外,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重整计划不得规定减免债务人欠缴的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该项费用的债权人不参加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2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重整相关文章
  • 破产重整债务重组的区别是什么?
    一、破产重整债务重组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1)重组并不是法律概念,不是必须在公司破产后才能进行,是在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时,经营管理人可以自主选择进行重组,目的是保护公司的经营秩序。a、重组是公司本身主动的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行为,或者是公司引入第三方资金以挽救公司经营b、重组方式通常包括:收购兼并,股权转让,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出售,资产置换等c、重组失败,公司可以再行制定其他重组方案或者引入其他资金,并不表示公司必然破产(2)重整属于法律上公司破产后的救济措施之一,目前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a、重整是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由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申请b、重整计划是由债务人提出后,由债权人会议决定是否通过实行c、如果重整计划未通过,则意味公司进行破产程序2、法律后果不一样。破产是法人消灭或死亡,全部的义务清算后消灭。债务重组是对企业的优良资产重新组合,法人人格不消灭和死亡
    2023-04-13
    303人看过
  • 破产重整后,债务清偿比例是多少
    破产清偿比例就是同一破产顺序破产债权获得清偿的比例。这个比例由破产委员会审议决定,法律没有固定的比例数。例如,经确认破产债权是100万元,破产清偿率是5%,那之后可以得到5万元的清偿金额,剩余的95万元将得不到清偿。一、公司财产拍卖后的分配顺序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二、公司破产的清算顺序首先,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其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
    2023-03-12
    278人看过
  • 破产重整债务打折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破产重组债务打折吗企业破产重组后,债务是不会打折的,法律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在宣告破产后,债权人依法从清算财产中得到赔偿。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二、破产重整后债务怎么处理破产重整后债务的处理方式有:1.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2.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均应申报破产债权,如
    2023-05-12
    122人看过
  •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债务赔偿率
    企业破产,要按清偿顺序清偿,按照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024-04-29
    249人看过
  • 破产重整怎样调整债务价值
    在破产重组过程中,调整债务价值往往需要我们全面地审视各种相关因素。首先,我们要对债务人的全部资产进行深入细致的评估,以准确判断其偿付负债的能力。紧接着,我们会仔细研究债务所涉及到的性质、期限、利率等关键要素。在此基础上,我们可能会与债权人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些债务减免、延期偿还以及债转股等创新性的债务解决方案。从严格的法律视角出发,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了重整计划草案必须包含详细的债权调整方案及清晰的债权受偿方案。债权调整方案应详细制定各类债权人的具体权益处置方法,如酌情减少债务本金、适当降低利息率、适度延长还款期限等措施。值得强调的是,在进行破产重组过程中的债务调整时,必须坚持公平、公正且合法的原则,且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严谨程序之下进行,以切实保护各方面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
    2024-08-04
    364人看过
  • 破产重整申报债权期限,破产重整申报债权需要什么条件
    破产重整申报债权期限不可以少于三十天。破产重整申报债权需要的条件有必须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的请求权,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以及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等。一、破产重整申报债权期限破产重整申报债权期限最短不得少30日。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二、破产重整申报债权需要什么条件破产重整申报债权需要以下条件: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
    2022-06-30
    285人看过
  • 债务人不同意债权人是否可以破产重整?
    一、债务人不同意债权人是否可以破产重整?新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此条未规定对债务人异议的审查方式,以及人民法院是否应给予债务人书面的答复,债务人不服法院决定的救济途径。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二、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什么?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
    2023-06-08
    250人看过
  • 破产重整免除不能清偿债务吗
    破产重整债务在清算之后偿还。债务人在破产之后重整债务,如果由保证人承担了一般的保证的,则无论债务是否到期了,债权人都应该申报破产的债权。若是债务还没有到期,则应该先通过破产的程序来清偿债权,若不够清偿的,可以向保证人进行追偿。一、别人欠钱还不起怎么办别人欠钱还不起可以申请破产。债务人破产的,保证人应当共同或者分别保证,无论债务期限长短,债权人提出的破产债权应当纳入参与破产分配的债权人的债权,未清偿的债权可以向保证人追偿;债权人不参与分配的,可以向保证人追偿。其中在债权未到期的情况下,保证人的责任在债务期间受利息保护,也就是说,债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债权也提前到期的请求。二、债权人要求解散公司吗债权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023-03-11
    433人看过
  • 破产重整期间可以清偿债务吗
    在破产重整程序中,虽然理论上允许进行债务清偿行为,但却必须满足严格的前提条件和限制。破产重整乃指针对那些可能或者已经具备破产理由,但仍具有挽救价值以及再生潜力的企业,在各方面利益关系人提出申请后,由法院主导并在利益关系人共同参与的情况下,实施业务层面的重组与债务调整措施,旨在协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其经营能力。在此过程中,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债务,例如用于维系企业基本运营所需的债务、共益债务等,均可享有优先清偿权。然而,对于普通债务的偿还事宜,则需严格遵守破产重整方案及法院的相关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
    2024-08-19
    434人看过
  • 如何应对债务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债务在清算之后偿还。债务人在破产之后重整债务,如果由保证人承担了一般的保证的,则无论债务是否到期了,债权人都应该申报破产的债权。若是债务还没有到期,则应该先通过破产的程序来清偿债权,若不够清偿的,可以向保证人进行追偿。若是债务已经到期了,则其债权就是连带保证债权,可以直接要求其保证人进行保证责任的承担。什么是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挽救希望的法人企业,通过对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协调,借助法律强制进行营业重组与债务清理,以避免破产、获得再生的法律制度。我国重整制度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由于其程序复杂、费用高昂、耗时很长,故
    2023-07-01
    159人看过
  • 债务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即当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破产原因时,可以对其实施重整。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企业法人不具备破产原因,但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虽然不能对其实是破产清算或者破产何解,但为了挽救企业,也可以对其进行破产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布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可以像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一、破产重组债务怎么处理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企业在破产重组期间,破产重组方案表决通过后,债权债务的处理依据破产重组方案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债权分类;债权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重整计划执行的
    2023-03-22
    339人看过
  • 债务人破产重整提交的材料
    一、债务人破产重整提交的材料(一)破产重整申请书;(二)债务人主体资格证明;(三)债务人股东会同意申请破产的文件;(四)债务人主要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五)财产状况说明;(六)债务清册;(七)债权清册;(八)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九)债务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执行情况;(十)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十一)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二、破产重整债务谁来偿还(一)正常情况下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二)特殊情况下(1)股东出资不实。企业法人注册登记时,投资方出资不足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果发现该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判令投资方补足其投资用以清偿债务;注册资金不实的,由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2)股东抽逃资金。如果公司在诉讼
    2023-04-24
    409人看过
  • 债务重整和企业破产的区别
    第一,债务重组和重整的适用对象有所不同,人均要在利益上作出让步。债务重组是会计上的概念,重整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指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不立即进行破产清算,而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由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制定债务人重整计划,债务人继续营业,并在一定期限内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的制度。由此可见,重整中的债务人所面临可能破产清算的情况,而债务重组中的债务人则未必。尽管适用对象不同,在实践中债权人一般都需作出利益让步。第二,债务重组利益调整范围涉及债权人和债务人两方,而重整制度利益调整主体范围更广。债务重组中,经债权人和债务人谈判,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就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债务重组协议一般不涉及其他债权人及其他主体的利益。第三,债务重组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自愿行为,具有市场化特征,而重整制度是各方的法律行为,具有强制性。债务重组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均站在自身的经济利益上,计算债务重组行
    2023-03-13
    493人看过
  • 公司破产重整能否全部承担债务
    民法典规定,企业属于法人组织,法人的债务由法人全部财产承担,所以破产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仍然由企业的全部财产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七十三条【法人破产】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一、执行破产重组的程序是什么1、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
    2023-02-11
    261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重整是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即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 更多>

    #破产重整
    相关咨询
    • 在我国,债务重整是否需要先申请破产,?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0
      债务重整是否需要先申请破产,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以资产清偿债务;(二)债务转为资本;(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利息等;(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给我打电话
    • 请问破产重整,债务还偿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20
      一般来说,公司的债务必须由公司承担,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股东在公司成立时,必须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取得股权。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与股东无关。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公司的债务由股东承担。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出资未达到股东按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股东抽逃资金;一些股东
    • 破产重整后股东需要还债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0
      破产重整是利用公司现有资产进行还债,不需要股东进行偿还。 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名“重组”、“司法康复”,或者“重生”。我国破产法规定了三种制度: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重整是指不对破产企业立即进行清算,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偿清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与破产清算不同的是,破产重整可以使
    • 重整后破产债务怎么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6
      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对于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但是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 民法典规定破产重整债务谁来偿还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16
      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