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6:13:42 440 人看过

随着国家领导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保理念的提出,我国各省市加大了对环境保护的力度,对于一些滥砍滥伐、排放污水、随便堆砌垃圾等污染环境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严惩!同时,还会给相关违规单位派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书,那么,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

()字第号

被处罚人:(姓名、单位、地址、年龄、民族、职务等;若是单位,应写明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住址)。

事由:年月日(被处罚人)因

根据

(具体法律、法规名称、条款)的规定,我局(办)决定给予如下处罚:

处罚的款项于年月日前缴到:(开户银行:账号:)

如对上述处罚决定不服,可以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环境保护局(办)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办)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机关全称)

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定义

环境行政处罚是指环境行政执法主体给予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种行政制裁。

环境处罚和处分的不同

环境行政处分和环境行政处罚虽然都是环境行政主体所作的制裁行为,但两者从根本上说是不同的行政制裁方式,其区别主要表现为:

1.制裁的对象不同。环境行政处罚制裁的对象是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环境行政处分的对象仅限于环境行政主体系统内部的公务员。

2.采取的形式不同。环境行政处罚的形式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责令重新安装或使用、责令支付消除污染费用、责令赔偿国家损失等;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

3.行为的性质不同。环境行政处罚属于外部行政行为,以行政管辖关系为基础;环境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以行政隶属关系为前提。

4.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环境行政处罚依据的是有关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等;环境行政处分则由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公务员的法律规范调整,如《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行政监察条例》等。

5.救济途径不同。对环境行政处罚不服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环境行政相对人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于环境行政处分不服的,被处分的公务员只能向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监察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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