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房屋买卖合同中第三人是否为善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18:30:55 500 人看过

对房屋买卖合同善意第三人的判定是:在取得房产时第三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无权处分该财产。善意取得的主体仅限于第三人,其他非法占有人不可适用;第三人对受让动产已取得占有、对受让不动产已进行登记后,原所有权人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民法典》并没有规定盗赃物不得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按照私法“法无明文规定禁止为即可为之”的原理,可以认为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二、什么是善意提取物或者是遗失物

遗失物善意取得即拾得遗失物时为善意,即可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或者不动产的名义登记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不法转让给受让人后,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即可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法律制度。

三、设立抵押权的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嘛

适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转给受让人,对于符合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等这些条件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善意取得不仅适用物权所有权还适用于其他物权,所以对于设立抵押权的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人并未丧失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如果抵押权人将该不动产转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且支付合理对价的,那么也是适用善意取得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处分权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纠纷中介是第三人吗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第三人,可明确其在诉讼程序中所扮演的当事人角色。在民事诉讼中,第三人通常被定义为针对已启动的诉讼案件,以该案中原告与被告作为被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经由该诉讼案件中的原告或被告引入后,主张自身独立的权益;亦或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协助该诉讼案件某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参与者。《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
    2024-07-26
    473人看过
  • 如何认定善意第三人?
    如何认定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法条依据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可以善意取得的其他物权,是质权、留置权、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宅基地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4-19
    396人看过
  •  买卖房屋是否属于赠与?如何判断?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买卖房屋时,如果双方已经形成了合法有效的赠与合同关系,那么在判决时应该考虑以下要素:1、合同当事人真实表达的意图;2、实际的合同目的;3、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亲属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4、同类标的物的价格和质量;5,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如果满足这些要素,判决结果将按照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这类房子的买卖实质是赠与,判决时应考虑以下要素:1、合同当事人真实表达的意图;2、实际的合同目的;3、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亲属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4、同类标的物的价格和质量;5,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如果双方已形成合法有效的赠与合同关系,按照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决。 赠 与 房 子 怎 么 判 ? 请 考 虑 这 些 要 素赠与房子是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它指的是赠与人将其房屋所有权无偿转让给受赠人。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赠与房子的行为为有效还是无效,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要素:1. 赠与人的意思
    2023-09-10
    53人看过
  • 如何判断第三人抵押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一、如何判断第三人抵押担保合同是否有效第三人抵押担保的合同如果具备下列要件的有效:各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等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抵押合同担保范围怎么写好抵押合同担保范围如下写:1.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3.延迟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
    2023-10-12
    372人看过
  • 善意第三人意思如何解释
    一、善意第三人意思如何解释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二、善意第三人的产生原因从事商品交易的当事人很难知道对方是否对其占有的物品拥有所有权,也很难进行查证。况且在商机万变的信息时代,在一般情况下,要求当事人对每一个交易对象的权利是否属实加以查证,不太现实。如果受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无权转让该财产,而在交易完成后因出让人的无权处分而使交易无效使其善意第三人退还所得的财产,这不仅要推翻已形成的财产关系还使当事人在交易中心存疑虑,从而造成当事人交易的不安全,
    2023-06-19
    95人看过
  • 房屋买卖未办理产权登记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案情】原告张某与第三人某房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份,约定张某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某小区6号楼2单元301室楼房一套,房屋价款38万元。后张某交纳购房首付款114000元后直接入住该房屋,双方一直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两年后,房产开发公司又与第三人郑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50万的价格卖给郑某。被告市房管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为郑某办理了该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并为郑某颁发了房产证。原告张某诉称,房产公司明知该涉案房屋已卖给原告仍恶意进行转让,房管局未尽合理审慎义务错误办理房产登记手续,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房管局为第三人郑某颁发的房产证。被告市房管局辩称,其对涉案房屋存在一房二卖情形并不知情,被告经审查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房屋登记材料确认无误后予以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第三人某房产开发公司与郑某均主张双方交易行为真实并认为登记行为合法。【审理】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被告市房管局为郑某办理房屋产权
    2023-01-29
    471人看过
  • 第三方能否证实他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以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3)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当得利之债能否因第三人的清偿而转让给第三人不当得利之债能不能因第三人的清偿而转让给第三人案件简介:因银行自身原因,至使被告无故受到转账金额,后银行向他人清偿后,向被告主张不当得利。2014年3月18日,易某到原告银行申请办理“支付易”特约商户,申请表载明清算名称、账户及帐号。易某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了公司印章。2014年4月2日,潘某某向原告申请“支付易”特约商户信息更改,但因银行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将潘某某的清算帐号更改为易某的清算帐号。2014年4月21日,潘某某清算帐号发生五笔刷卡消费记录,共计108800元;而同年4月22日,易某清算账户存入108800元,原告
    2023-07-04
    325人看过
  •  如何判断合同债权是否构成善意取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债权不适用于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受让人在转让房地产或者动产时善意、以合理价格转让且已依法登记的,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若受让人按照前款规定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项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债权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因为只有物权适用于善意取得,包括所有权和其他物权,而债权不是物权,不适用于善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在转让房地产或者动产时善意;(二)以合理价格转让;(三)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已经依法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按照前款规定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
    2023-11-12
    405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前如何鉴定善意第三方的有效性
    二手房买卖善意第三方的认定是在取得房产时第三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无权处分该房产。善意取得的主体仅限于第三人,其他非法占有人不可适用;第三人对受让动产已取得占有、对受让不动产已进行登记后原所有权人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免责条款的有效性认定确认的效力,如同确认其它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违反有关的法律,其免责条款是有效的。确定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无效。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在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即使是,也必须对
    2023-08-13
    479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善意第三方怎么认定
    在二手房买卖中,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是善意的,即按市场合理价格支付购房款,并且让与人对房屋没有处分权的,房屋已经办理了登记,就会构成善意第三人。一、设立抵押权的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嘛适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转给受让人,对于符合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等这些条件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善意取得不仅适用物权所有权还适用于其他物权,所以对于设立抵押权的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人并未丧失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如果抵押权人将该不动产转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且支付合理对价的,那么也是适用善意取得的。二、不动产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吗不动产可以适用善意取得,但是有且只有五个情况可以适用善意取得:(1)房屋的不动产登记簿发生属权登记错误。(2)登记名义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无
    2023-03-25
    90人看过
  • 善意第三人的合同有效吗
    无处分权之人擅自处分他人物品,倘若未经权利拥有者的明确认可,且事后未能成功获得处分权时,若第三方当事人系以善意之态度获取该物品,则其对于该标的物所享有的权益将依据法律规定受到充分保护;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该合同就因此而变为有效合同。在判定合同无效之后,第三方当事人仍然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合法地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7-28
    262人看过
  • 拆迁房屋是否会对善意第三方的行为造成干扰?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以“房屋所有权调换”形式进行拆迁安置补偿的协议,即意味着拆迁人以其异地或者原地在建、购买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被拆除房屋的产权进行调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转而拥有了调换所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无论拆迁人及第三人是出于善意还是恶意,也无论第三人是否已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手续、领取权利证书,被拆迁人均可追回该拆迁补偿的安置房屋。对夫妻有调解协议是善意第三人吗?夫妻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
    2023-07-02
    473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房屋买卖如何审理?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法院作为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这样规定,一是考虑到作出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比较了解案情,有利于案件的审理;同时可以充分发挥原审法院的自身纠错功能;二是避免出现下级法院撤销或者变更上级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情况。法院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案件时,先对第三人提出的撤销理由进行审理,撤销理由成立的,法院应当撤销或者变更原审裁判和调解对第三人不利的部分,并同时对第三人与原审当事人之间、原审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重新作出裁判,即“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撤销理由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第三人提起的撤销之诉是依据新事实提起的新诉,对新诉的裁判,当事人和原诉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案外第三人认为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而在规定时限内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他人之间已经生
    2023-04-19
    253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如何判断卖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包括: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方。如果卖方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但尚未转让,买方可以优先转让所有权;2、卖方不按时交付房屋。这种情况很常见。如果房屋已转让,只需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收房。如果卖方不交付房屋,买方可以起诉;3、卖方不签收押金。通常,房地产销售合同中约定了存款金额。然而,通常,买方在将存款交给中介后将存款转移给卖方,但卖方此时不签收存款;4、卖方要求提高房价转让。在实际买卖过程中,许多卖方认为房子在签订合同后卖得太多,并要求额外的钱转让。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有哪些情形?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情形有: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卖方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卖方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
    2023-07-15
    74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处分权
    词条

    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借等。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 更多>

    #处分权
    相关咨询
    • 若买房人为善意第三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8
      1、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必备条件是指该第三人是善意的。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责任的划分是有法律规定的:《物权法》第九章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 要买房子怎么认定和判断房屋买卖合同善意第三人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09
      善意取得,是指财产占有人无权处分其占有的动产或不动产,如果他将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 购买房子进行合同签订,想知道房屋买卖合同中善意第三人是指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14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他人的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第三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第三人将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 1、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 2、善意取得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3、受让人主观上应当是善意的。所谓“善意”,主要是指受让
    • 房屋买卖合同怎样判定第三人恶意买卖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29
      判断房屋买卖合同的第三人为善意的标准是:在取得房产时第三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无权处分该财产。善意取得的主体仅限于第三人,其他非法占有人不可适用;第三人对受让动产已取得占有、对受让不动产已进行登记后,原所有权人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如何认定二手房买卖中的善意第三方?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2-01
      在二手房买卖中,受让人以善意的方式取得房屋,即按照市场合理价格支付购房款,并且让与人对房屋没有处分权,房屋已经办理了登记,因此可以构成善意第三人。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受让人可以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在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