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外包工作的性质和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6 09:35:55 411 人看过

一、解析外包工作的性质和特点

外包工作的性质是指发包人将其特定的工程或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招用劳动者来完成所承包的项目。承包人从发包人处获得项目及承包费用,赚取利润并为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

外包工作的特点如下:

1.劳务外包的标的应为具体的服务内容,而非某个岗位的服务人员,即对“事”不对“人”。

2.发包方不参与劳务外包人员的用工管理。

3.劳务外包人员的用工成本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不负责薪酬的支付、社保的缴纳。

4.外包服务费结算的依据是“工作成果”而非“用工人数”。

二、企业外包中的各项法律风险

1.数据泄露风险。企业将数据交由外包公司进行处理,可能因为人为或技术原因导致数据泄露,造成企业信息安全风险。

2.服务质量风险。外包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可能无法满足企业要求,导致业务受到影响。

3.合作方破产风险。外包公司可能因破产等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服务,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4.地域风险。在外包业务时需要考虑时间、国别、风险等许多问题,

如果不妥善考虑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稳定经营。

三、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1.法律关系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适用民法典和劳动民法典等劳动法律规范的调整;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之间订立的承揽合同适用民法典等相关民事法律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少于五十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用工单位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包人和发包人既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个人。

4.合同标的不同。劳务派遣协议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5.违法的后果不同。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发包单位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对劳动者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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