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和第三人发生纠纷由谁来承担责任视具体的情况来定;
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在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的。虽然处理事务的结果最终归于委托人承受,但行纪人是以独立的主体资格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无须向第三人披露自己与委托人的委托关系,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也是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使然。
一、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行纪人的主要权利: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
(4)留置权。“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489人看过
-
行纪合同物品被盗责任谁来承担?
431人看过
-
公共场所第三人损害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427人看过
-
行纪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谁承担后果?
474人看过
-
一般行纪合同谁承担责任
395人看过
-
因第三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责任谁来承担
446人看过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
合同违约案由第三人来承担责任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5合同的债务人一方没有过错,因第三人过错导致债务人违约的,由于债权人和第三人之间没有直接法律关系,因此法律规定应当向债务人主张违约责任,债务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违约、侵权等法律责任。
-
企业发生讨债行为的,由谁来承担责任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20一般而言,公司具有三独立,人格独立,资产独立,责任独立,因此,公司的债务一般由公司自己负担。公司与股东的关系是买卖合同的关系,股东以货币、劳务,非货币等方式购买公司的股权,一般属于诺成性合同,风险交付后责任自然由公司负担。但是,如果股东出现了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那么股东对于这一侵权行为,自然要承担对债权人、公司的责任。 首先,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
第三人违约的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10合同的债务人一方没有过错,因第三人过错导致债务人违约的,由于债权人和第三人之间没有直接法律关系,因此法律规定应当向债务人主张违约责任,债务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违约、侵权等法律责任。
-
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由谁承担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01债务承担”目前偶国法律无明文规定,但较为一致的学理解释和法院多个判例均认为:第三人主动与债权人达成清偿他人债务的约定后,成立新合约,第三人不得耍赖,如果耍赖,债权人可起诉请求其偿债。但此时,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均未脱离原债务关系,债权人也可请求原债务人偿债。事实上,这种情况下,第三人和原债务人之间到底是各负其责还是连带(共同)清偿债权人,仍有争议
-
保管合同纠纷损失责任由谁承担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6保管合同纠纷损失责任一般由保管人承担。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