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背景、意义,规划范围,覆盖工作过程以及其他相关的解读。
6月13日下午,市规划局叶浩军副局长在本局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11年6月8日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进行了详细解读。广州各大媒体参加了本次发布会。
一、控规全覆盖的背景、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例》的颁布实施,明确了控规的法定地位:控规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同时,控规也是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与战略规划的工具,落实城市近期发展重点的手段,保护城市生态系统、维护城市运营、保障民生的依据,日常规划管理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与工具。
我市自2000年制订战略规划、2005年《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审批通过之后,在总体规划及战略规划的指引下先后编制了《广州市原中心八区分区规划及控制性规划导则》等控制性详细规划(153个)、村庄规划(639个),并构建完成我市规划管理一张图平台。通过制定上述规划,广州市城市发展与建设较好地实现了上层次规划的控制要求,城市骨架基本拉开,各类重大基础设施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工程基本落实,但尚未实现市域范围内控规全覆盖
为保障广州市区近期发展要求,保证规划许可的依法行政,根据《2009年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我局在《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指导下,结合《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以下简称战略规划),启动了我市控规全覆盖工作。控规出台将促进广州城市功能提升和产业升级转型。
二、规划编制范围
根据我市已有和在编控规的情况,确定本次规划的范围是番禺、花都、白云北部、萝岗的控规编制工作,编制范围约为1284平方公里(含范围内的村庄)。本次控规全覆盖完成后,将实现对广州市市辖十区行政区3737平方公里的控规全覆盖。
三、控规全覆盖工作过程
本次规划落实了总体规划、镇总规等上层次法定规划对控规的强制性规定,市与区联合组织编制审查,并注重编制与规划管理过程中的具体需求的衔接。
本次规划的编制、审查过程中多次征求市、区各职能部门、镇街等单位的意见,并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对所提意见进行分析论证,解决矛盾,使控规成果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四、本次控规全覆盖工作特色
本次规划的主要特色是坚持生态优先、民生为本、城乡一体、远近结合的原则。
(一)生态优先
本次规划关注区域绿地及水系保护、环境容量控制和人居环境改善,衔接上层次规划,重点抓好区域绿廊、绿轴保护,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通过规划手段实现城乡建设与生态环境和谐的目的。
本次规划以战略规划中划定的生态控制线为基础,将生态控制线落到实处、落到具体用地,划出控制界线,明确相应的控制要求,构建区域-组团-社区三级生态廊道体系、构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服务层级和网络体系。
本次规划公共绿地总面积59.32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总量的13.42%,各区规划公园绿地的服务范围已基本实现对规划居住用地的全覆盖。
(二)民生为本
本次规划重点关注公共利益,注重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各项设施的建设,按照相关配套标准的要求将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分类、分级、分区地进行合理规划。通过查缺补漏,配套完善各项设施,弥补城市以往只注重产业、居住发展而忽略配套设施建设的不足,引导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本次规划落实战略规划的公共中心体系,将各级公共中心落实到具体用地。通过现状问题分析,发现我市总体缺乏社区级公共中心及相应公共服务设施、北部缺乏综合型公共中心及相应公共服务设施、部分设施配置达不到标准要求。为解决现状问题,合理布局公共中心,方便市民,规划落实城市级公共中心6处,片区级公共中心4处,组团级公共中心12处,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61处。
本次规划按照《广州市居住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2008)的要求,根据人口规模及空间分布进行配套,分为居住区(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分区域统筹、街道级、居委级三级设置,并根据设施的用地要求,分为以下三类:
(1)独立占地位置不可调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高中、初中、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站、群众性体育运动场地等设施,规划按照独立占地要求,划出设施用地,并落实到具体地块。
(2)独立占地位置可调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幼儿园、托儿所、居民健身场所等设施,规划按照《标准》的设置要求,根据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进行布点。
(3)非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站、文化室、老年人服务中心、老年人服务站点、肉菜市场、综合管理用房等设施,规划按照《标准》的设置要求,根据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进行布点。
完善的交通系统是有助民生幸福、支撑城市发展的重要内容,本次规划落实了战略规划,在市域范围内,规划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连接全省,辐射华南的四环十九射高等级路网,以及二十九横、二十纵区域性交通主干道组成的干道网络系统,全面覆盖一主六副多组团,支撑城市空间的拓展以及重点地区的开发建设。规划确定了环线+放射线的城市轨道线网结构,2020年广州市轨道交通线路16条,线网规模将达到666km,站点330座。
(三)城乡一体
本次规划充分贯彻了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因地制宜分类制定村庄建设指引,以改善农村环境、有效引导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和谐发展。本次规划确定了254个行政村按控规进行管理,其余378个行政村规划位于非集中建设区,按照村庄规划进行管理。将已审批通过的村庄规划、村庄布点规划在本次规划中落实。对于城中村应该严格按照城市要求,将农村人口纳入城市人口中进行统筹配套(公服、市政、绿地),保证其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设施与绿化建设标准达到城市同等标准,并落实村经济发展留用地问题,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进行安排。
(四)远近结合
本次规划需要关注城市发展的长远利益,但同时必须与现阶段城市发展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因此,本次规划对近远期的用地规模进行分别研究,并以2010年已批法定规划为依据对各区产业发展用地进行综合考虑,对于符合法定规划的应作为近期发展用地,对于突破2010年法定规划的用地应作为远期发展用地,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进行安排。
五、控规全覆盖的基本内容
本次规划分别针对番禺区、花都区、白云区北部、萝岗区的约839个规划管理单元、1284平方公里编制范围编制控规成果。每个区的控规全覆盖成果按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相关规范的要求,包含三部分内容:法定文件、管理文件、技术文件。
本次规划工作完成后,将真正实现我市市辖十区的控规全覆盖,为我市城市规划管理,用地的行政划拨提供法定依据,引导我市城市建设的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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