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法》,合伙企业应当首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债务。合伙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合伙人依照本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在特定情况下的无限连带责任范围仅限于因其专业活动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企业债务的合伙人,而其他合伙人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在这方面,与普通合伙企业相比,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偿还担保可能相对较弱。另一方面,本法不要求合伙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因此,如何保护特殊普通合伙债权人的利益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保护有限责任合伙债权人的利益,美国和英国都规定了替代性赔偿,有限责任合伙立法中的有限合伙分配等措施。具体规定是:
(1)强制保险
美国德克萨斯州规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必须投保10万元的保险。此后,各州的立法逐渐增加了对保险金额的要求。特拉华州规定为100万美元,有些州甚至达到1500万美元。其他州为每个合伙人或个人企业提供保险(2)设立独立财产或基金(德克萨斯州规定,如果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无法购买保险,则应设立一个100000美元的独立基金,以支付法院决定的赔偿金(3)限制合伙企业收入的分配
美国一些州的立法对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收入的分配作出了限制性规定。例如,加利福尼亚州规定,当合伙企业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不得分配其收入。(4)资产回收英国规定,在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清算中,如果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支付合伙企业债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丧失偿付能力前5年内退出合伙企业的行为可由合伙企业清算人收回。同时,英国规定,如果退出是为了支付合理的家庭费用,合伙人无需向合伙企业清算人返还等量的资产
参考外国立法的规定,并结合中国实践的需要,另一种补偿措施是设立职业风险基金和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用于支付合伙人执业活动产生的债务。为防止流于形式,特别规定执业风险基金实行单独账户管理。执业风险基金的提取、运用等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规定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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