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怎么判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6 16:51:29 229 人看过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事由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一、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是什么?

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1、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这里的物质利益,是指除金钱以外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物品,如金银首饰、珠宝古玩、家电房产、有价证券、公司股权等。

2、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提供场所,是指行为人安排专供他人卖淫的处所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比如在行为人的长期居住地、暂时租住的房屋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借得的亲朋好友的住居以及其他地点和处所。

3、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穿针引线、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在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或者告知嫖客何处有卖淫服务等,均可认定为是介绍行为。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这三种行为,不论是同时实施还是只实施其中一种行为,均构成本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7: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介绍引诱容留卖淫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介绍引诱容留卖淫罪司法解释是什么?《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二、处罚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处罚事由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卖淫的;(
    2023-04-13
    206人看过
  •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定义、量刑】
    刑法解释: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定义、量刑】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解释】本条是关于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本条规定的“引诱”他人卖淫,是指行为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以金钱诱惑或通过宣扬腐朽生活方式等手段,诱使没有卖淫习性的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容留”他人卖淫,是指行为人故意为他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的行为。这里规定的“容留”既包括在自己所有的、管理的、使用的、经营的固定或者临时租借的场所容留卖淫、嫖娼人员从事卖淫、嫖娼活动,也包括在流动场所,如运输工具中容留他人卖淫、嫖娼。“介绍”他人卖淫,是指为卖淫人员与嫖客寻找对象,并在他们中间牵线搭桥的行为,即人们通常所
    2023-06-11
    117人看过
  • 卖淫罪中引诱、容留和介绍的刑罚规定是什么?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处罚标准是:行为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为人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如何裁判1、法院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裁判: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童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
    2023-08-12
    312人看过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卖淫”。组织卖淫者是否设置固定的卖淫场所、组织卖淫者人数多少、规模大小,不影响组织卖淫行为的认定。第二条组织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二)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五人以上的;(三)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者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的;(四)非法获利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的;(五)造成被组织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
    2023-04-13
    272人看过
  • 为什么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定为既遂?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的量刑处罚是:行为人犯本罪的,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内地人怎么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1、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2、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3、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
    2023-07-28
    393人看过
  • 什么标准下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才立案?
    下列情形下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立案:1.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两人次以上卖淫的;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进行卖淫活动的;3.有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法院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如何裁判1、法院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裁判: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童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2023-07-24
    8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介绍卖淫、介绍卖淫的数额怎么认定的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8
      数额只是认定因素的一部分,例如上海的地方性规定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起点标准:(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2人次以上不满10人次;(2)引诱、容留、介绍未满18周岁的人卖淫;(3)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患有性病的人卖淫;(4)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从中获利;(5)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未满2人次,本人兼有卖淫或者嫖娼的行为;(6)曾因卖淫、嫖娼被处刑
    • 容留引诱介绍卖淫六人最底判决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已经被刑事拘留,可以考虑及时聘请律师会见、辩护、提供法律帮助。以上仅为依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的、我自己的个人见解。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 刑法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有何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09
      诱惑、容忍、介绍他人卖淫的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诱惑、容忍、介绍两人以上卖淫的;(2)诱惑、容忍、介绍未满14岁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3)诱惑、容忍、介绍卖淫的人患艾滋病、梅毒、淋病等严重疾病。(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引诱介绍容留卖淫罪需哪些证据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2
      认定容留卖淫罪所需的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所提供的场所,以及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因此要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能对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 强迫卖淫罪与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区别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0
      这二者的犯罪特征具有高度的重合,但量刑却差别极大,定要慎重对待。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卷宗、法律规定、相似案例来综合考量,并不是没有挽回的空间。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严重情节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