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请求人原告资格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6:12:19 441 人看过

1、原告赔偿请求人具有申请行政赔偿诉讼的资格;

2、申请的赔偿条款应在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赔偿范围内,并且有实质性的证据可以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

3、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在法律上确认为违法行为,并且对赔偿请求人确实造成了生命或者财产上的损害;

4、行政机关已经对请求人做了赔偿处理;

5、行政赔偿请求人申请诉讼的时间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若是超过期限,法律将不允许起诉,这时没有任何赔偿。

行政机关在执法期间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失,那他们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诉讼,要求赔偿造成的损失。所以我们遭受的损失符合上面的五点情况时,那就说明执法机关的行为属于违法操作,理应对受害人做出赔偿。

支付赔偿的方式:

1.直接支付赔偿金额。这是我们国家赔偿责任最常用的赔偿方式,也是最快速赔偿的方式。

2.返还财产:将不是自己的,还给原所有人。

3.恢复原状:指国家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恢复到被侵害以前的状态。通常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这几种情况才会进行恢复原状。在查封、扣押期间,如果受害人的财产遭到了一些损失,那这部分的损失还应该由赔偿义务机关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由上得知,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的方式有三种,具体的赔偿方式应该以生命财产的损害程度来决定,但不管是哪一种方式,赔偿的金额都是一样的。同时也提醒我们,要注意诉讼的有效期,错过期限是得不到任何赔偿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5: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请求人相关文章
  • 浅议纳税人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我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原告资格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从原告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针对的“人”到原告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的发展过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以概括的方式确立了这一标准,第十二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该解释第十三条至第十八条对相邻权、公平竞争权、合伙、联营、合资企业权益、农村土地承包人权益、非法人权益、股份制企业权益等相关人又进行了列举和确认。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是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该司法解释赋予了行政相对人以外的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即无论是受到行政行为侵害的直接相对人,还是间接相对人,只要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就应具有原告资格。那么,纳税人对政府的财
    2023-06-06
    46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才要行政赔偿请求资格转移
    行政赔偿的当事人包括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一、行政赔偿当事人1、赔偿请求人,这是指有权要求赔偿的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2、赔偿义务机关。这是指实施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有义务代表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政主体。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主体行使职权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该行政主体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主体共同行使职权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职权的行政主体是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是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023-02-25
    338人看过
  • 本案起诉人是否具备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1978年3月,吉某与徐某结婚,婚后生一女孩吉A.1987年,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1990年,吉某与李某相识结婚,婚后生一女吉B.1993年,两人经法院调解离婚,吉B由李某抚养。此后,吉某独自一人生活。1998年,吉某患食道癌住院治疗,手术期间,徐某前去照料。1999年12月8日,吉某与徐某自愿,并举行了复婚仪式,此时吉某已处于癌症晚期。12月16日,徐某向镇政府申请结婚登记,并提供了印有吉某私章的结婚登记申请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镇政府根据申请为两人颁发了结婚证,但吉某所持结婚证日期与徐某的不一致,分别被错填为1999年3月30日、3月10日,且吉某的婚姻状况证明被镇政府遗失。2000年2月17日,吉某办理公证遗嘱,将自己位于南京的一套房子及家用电器留给徐某。存款4万元,2万元归吉B继承,另外2万元分别给自己的两个胞弟(因吉A已参加工作,吉某在遗嘱中未考虑其继承份额)。3月24日吉某病故
    2023-06-11
    331人看过
  • 请求撤销股东会决议原告应具备什么资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议决定时,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应该具有该公司的股东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二条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股东会决议通过股权转让后部分股东不执行
    2023-04-13
    170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资格是什么?
    所谓被申请人是指申请人认为其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通知其参加复议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即指作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具有行政复议权利能力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即①必须是享有行政职权;②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职权;③有独立的组织形式,而不是一个机关的内部单位。(2)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组织。(3)必须经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即被申请人资格最终由行政复议机关确认。申请人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必须指明被申请人,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可拒绝受理,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认为被申请人不合格,则可依法予以更换。
    2023-04-24
    55人看过
  • 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赔偿请求人有什么区别
    刑事赔偿的申请流程1、提起。根据中国国家赔偿法第20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中国,赔偿义务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请求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书,其目的在于明确请求权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之间的关系。申请书应当以书面形式提起,请求人因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等原因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但必须有申请人和代书人的签名。2、受理。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书后,应当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审查的内容包括:(1)申请人是否请求权;(2)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否确实、充分;(3)呈送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否正确;(4)是否在法定时效期限内提出申请。请求人必须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3、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书
    2023-06-13
    471人看过
  • 请求行政赔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行政赔偿请求人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其请求时效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时效内提出。赔偿请求人请求行政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2年的国家赔偿请求时效计算,还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况应当注意:第一、受害人被羁押的,由于受害人丧失了人身自由,无法自主、充分地行使赔偿请求权,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赔偿请求时效之内。第二、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的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赔偿请求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赔偿请求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不可抗力等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等,也包括意外事故,如战争的发生。一、什么情况下实行赔偿申请的时间国家赔偿申请时间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
    2023-03-28
    255人看过
  • 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要件是什么?行政赔偿诉讼特点
    受害人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另一种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赔偿义务机关的上级部门决定或者由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在行政赔偿程序中,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受理请求均须符合一定条件。这些条件具体包括:(1)赔偿请求人必须具有请求权,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才能行使请求权。请求权人原则上是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而直接遭受损害的人。(2)被请求人是赔偿义务机关。(3)赔偿请求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4)赔偿请求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提出赔偿请求时限为两年。其次是形式要件。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应以书面形式申请。如果赔偿请求人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由本人签名或盖章。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的提起方式一般有两种:单独提出赔偿和附带提出赔偿请求。单独提出赔偿请求指仅要求赔偿,赔偿义务机关
    2023-05-06
    335人看过
  • 行政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作为受害人的公民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作为受害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原告。2、有明确的被告。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是执行行政职权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原告提起赔偿诉讼,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这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赔偿请求人不服赔偿义务机关下列行为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①确定赔偿方式、项目、数额的行政赔偿决定;②不予赔偿决定;③逾期不作出赔偿决定;④其他有关行政赔偿的行为。律师补充: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
    2023-05-06
    403人看过
  • 工伤赔偿的资格要求是什么
    意外工伤赔偿条件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满是以上三种情况之一即可申请意外工伤赔偿。关于意外工伤赔偿标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意外工伤赔偿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康复治疗费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
    2023-07-01
    353人看过
  • 行政赔偿请求人的候审理
    行政赔偿请求人
    受害人有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所以受害人因为行政行为侵权而造成损失的,才有资格请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最后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范围1.公民公民是指具有特定国家国籍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民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分为三种情况:(1)受害的公民本人。受害的公民本人是行政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当然可以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2)受害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可以成为赔偿请求人。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行使赔偿请求权受继承顺序的限制,前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行使请求权的,后一顺序的人就不能逾越行使请求权。关于继承顺序,我国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兄弟姐妹
    2023-08-13
    243人看过
  • 行政赔偿请求人名词解释
    行政赔偿请求人
    国家赔偿请求人是指因其合法权益受到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而有权河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政赔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害是指受到直接损害,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直接相对人而受到损害;另一种情况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三人而受到损害。根据最新规定,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赔偿请求人是指出诉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赔偿的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作为受害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原告。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是执行行政职权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赔偿争议必须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
    2024-01-05
    312人看过
  • 行政诉讼公民原告资格能否继承
    行政诉讼公民原告资格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4条第2、3款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进而明确了原告公民死亡后有权提起诉讼的近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现行立法将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死亡后,有权承继其权利而起诉的原告主体仅仅限定为是该死亡公民的近亲属,这将产生对与死亡公民有直接利害关系但又不是近亲属的其他法律主体不公平的问题,形成对他们的利益保护不足的漏洞。一、行政诉讼期最长为几年任何诉讼程序都包含各种各样的时效制度,行政诉讼也是如此。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
    2023-02-25
    219人看过
  • 赔偿请求人如何请求国家赔偿,赔偿程序是什么?
    一、赔偿请求人应当如何申请国家赔偿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二、对行政赔偿程序是怎样规定的1、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
    2023-04-05
    96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因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不法侵害而依法要求赔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要求行政赔偿时应当递交申请书,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 更多>

    • 诉讼请求赔偿的主体资格就是原告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17
      诉讼请求赔偿的主体资格就是原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告,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使其人身或财产受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死亡人的权利继受人以及死者生前,残者残前抚养的被抚养人。 对于把受害人列为原告,这不会产生导议。但对权利继受人以及被抚养人作为原告的,就有其作法不一,有的只把权利继受人被抚养人中的一人作为代表,列为原告;而有的则把所有的权利继受人和被抚养人全部列为原告。
    • 什么情况下才需要行政赔偿请求资格转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4
      为你介绍一下行政赔偿请求资格转移内容如下: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申请行政赔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赔偿请求人必须是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违法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侵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可作为赔偿请求人受侵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作为赔偿请求人。 (二)有
    • 行政赔偿中赔偿请求人是谁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28
      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执行职务而遭受损害,有权请求国家予以赔偿的人。行政赔偿请求人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赔偿请求人 1、行政赔偿请求人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当享有赔偿请求权的公民死亡时,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可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当享有赔偿请求权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时,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赔偿请求人。 2、行政赔偿请求人是依法享
    • 哪些是行政赔偿请求人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27
      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执行职务而遭受损害的公民是行政赔偿请求人。 当享有赔偿请求权的公民死亡时,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可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 当享有赔偿请求权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时,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赔偿请求人。
    • 行政复议原告申请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4
      行政诉讼驳回诉讼请求通过书写上诉状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向法院提交上诉状即可。诉状的书写其实都是有统一的格式要求的,当然不同的案件,上诉状的具体内容也是不同的。由于此时是对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提出上诉,因此在书写上诉状的时候,就要小心的来处理上诉状中的诉讼请求。行政诉讼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有哪些情形 (1)原告诉被告的理由不能成立的。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