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请求人原告资格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16:12:19 441 人看过

1、原告赔偿请求人具有申请行政赔偿诉讼的资格;

2、申请的赔偿条款应在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赔偿范围内,并且有实质性的证据可以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

3、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在法律上确认为违法行为,并且对赔偿请求人确实造成了生命或者财产上的损害;

4、行政机关已经对请求人做了赔偿处理;

5、行政赔偿请求人申请诉讼的时间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若是超过期限,法律将不允许起诉,这时没有任何赔偿。

行政机关在执法期间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失,那他们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诉讼,要求赔偿造成的损失。所以我们遭受的损失符合上面的五点情况时,那就说明执法机关的行为属于违法操作,理应对受害人做出赔偿。

支付赔偿的方式:

1.直接支付赔偿金额。这是我们国家赔偿责任最常用的赔偿方式,也是最快速赔偿的方式。

2.返还财产:将不是自己的,还给原所有人。

3.恢复原状:指国家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恢复到被侵害以前的状态。通常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这几种情况才会进行恢复原状。在查封、扣押期间,如果受害人的财产遭到了一些损失,那这部分的损失还应该由赔偿义务机关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由上得知,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的方式有三种,具体的赔偿方式应该以生命财产的损害程度来决定,但不管是哪一种方式,赔偿的金额都是一样的。同时也提醒我们,要注意诉讼的有效期,错过期限是得不到任何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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