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如何确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6 15:40:49 108 人看过

所谓合作作品,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合意进行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其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的称谓,狭义的合作作品指合作作者的劳动或者贡献不可分,各自创作的作品不能单独使用的作品。广义的合作作品则既包括合作作品,也包括合成作品,即虽然是由合作者共同创作,但可以把每个作者的创作部分单独分割使用的作品,如歌曲的旋律和歌词。而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的就是广义的合作作品的范畴,并对合作作品的作者规定了以下权利:

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根据各合作人对作品创作的贡献来确定利益分配份额;

2、不可分割使用的作品著作权各合作者形成共同共有关系,通过协商一致行使权利;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的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全部合作作者。每一权利人有权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对侵犯合作作者整体著作权的行为提起诉讼;

3、可分割使用的作品其整体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同时,各合作作者还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而分著作权人行使其可分割部分的著作权时,不得损害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

4、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都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一、如何确定著作权的归属

(1)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该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3)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4)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

(5)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7)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8)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9)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10)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

第十三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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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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